第十三品 破根境品
圣天菩萨造颂
法尊法师译颂
索达吉堪布著疏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圣者曼殊师利!
顶礼圣天菩萨!
己四、(破根境实有)分二:一、广释破境实有的正理;二、明实有空与如幻相同。
庚一、(广释破境实有的正理)分三:一、破所取的根境实有;二、破能取的有境(心心所)实有;三、明无实体如幻是极为稀有的原因。
辛一、(破所取的根境实有)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壬一、(总破)分二:一、正破;二、示其余理。
癸一、(正破)分五:一、破由根识现见瓶有自性相;二、示由此理例破其余;三、由见色自相成立见其他一切有大过失;四、破唯色自相是现量境;五、示彼能立与所立相同。
子一、破由根识现见瓶有自性相:
问曰:佛教法中说诸法皆无自性,对此我等不能接受,因为诸法若无自性,应该如兔角一样不能现见,而实际中色瓶等事完全可以现见,所以一切法应该有自性。
若见瓶色时,非能见一切,
见真者谁说,瓶为可现见。
若由眼识见瓶色的时候,非能见到瓶的一切支分,所以已见真性者谁会说,瓶是可以现见的有自相之法呢?
于诸法无自性的空性法义,一般不理解者首先会想到:我明明已现见外境诸法,这些怎么会是无有自性呢?这种想法只是没有观察,若加以分析,人们的根识实际上并不可能见到外境的自性相。此处以眼见瓶色为例分析,若说由眼识能现见瓶的自相,在世间不经观察的名言中,世人都这样马马虎虎地承认,然加以观察,此即不能成立。因所有外境法,其实都如《俱舍论》中所说那样,欲界中每种事物都由色香味触地水火风八种极微体组合而成,瓶子亦尔,它有色香等八种组成部分,人们将这八种微尘的组合体,假名为瓶,而以眼识观看时,只能现见其色尘部分,其他七个部分都不是眼识的对境,故不能见到。如果你以眼识见到瓶的色尘,而说原原本本见到了瓶的自性相,以此可以成立瓶有自性相,这种说法智者谁也不会承认。以人们根识见某种法时,其实只是见到了该法的一部分,即使从能现见的色法上讲,也是如此,如以眼识从正面见瓶的色,只见到了其前面的显色,而其侧面、后面等其他部分并未见到,故不能说真实见到了瓶的色、真实见到瓶的自相呢?因此,对诸法真相有所证悟者,并不会承认瓶等诸法有自性相可以现见。
有些分辨师认为,以根识现见的法,是一种分别寻思所得法,也即将分别识许为现量,这种观点与正理、世间名言量都相违。世间人共许所见量的外境为现量,如明月朗朗为现量境,而不可能许心识为现量境;从正理而言,能见外境的心识是无分别识,绝不是分别识,不能许为现量。此理在大疏中广有辨析,然而无有因明法相基础者,对此可能一时难理清头绪,故不繁言。
子二、示由此理例破其余:
诸有胜慧人,随前所说义,
于香味及触,一切类应遮。
诸有殊胜智慧的人,随前颂所说的正义,对那些许香味及触可由根识取到,而成立诸法有自性的这一切同类邪见均可遮除。
按照上颂所说的正理,有智慧者可以遮除其余由香味触所引生的对诸法有自性的实执。比如世人常常会想:“豆蔻花肯定会有实有自体存在,因为我可以闻到它的香气。” “瓶子肯定是实有自相的,因为我可以实实在在触摸其形体” 等等。对这些由鼻识、身识的所取境,而执外境有自性相的误执,一一都可依前述正理遮破。瓶等对境法若实有自相存在,那么一个自相不可能有可取不可取的两部分,如是由鼻识嗅花香时,也应由鼻识嗅到花的色、味、触等,这在实际中根本就不可能成立。因此有智慧者应仔细辨别,人们在日常中的根识所见诸境,实际都只是一种粗大的印象。若对 “我已见瓶色” 之类的想法加以分析,人们根识其实并未见到对境的自相,只不过是没有观察时,人们迷乱地认为诸法真实成立,自己的眼耳鼻舌身识皆可感受到其自相,这些感觉如同迷梦幻觉而已,并不能成立为真实量。《三昧王经》中云:“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彼等为量,圣道复益谁。” 凡夫的根识,皆非真实的量,故不可依凡夫认为能有根识见境,而成立根境实有自性相。
子三、由见色自相成立见其他一切有大过失:
问曰:瓶与其色非是异体,而是一体法,所以由于见色,即见瓶的一切部分。
若由见色故,便言见一切,
由不见余故,色应名不见。
如果由眼识见到瓶色之故,便说见到了瓶的一切部分,那么由于不见其余香等部分故,瓶色也应该名为不见。
对方许瓶与其色是一体,所以由眼见瓶色即见瓶的一切部分,这种承认有大过失。八种极微体和合而成的瓶子,若由眼识见其一部分色尘,即可名为已见瓶的所有部分;同等道理,由你的眼识见瓶色时,其余的香味触等部分并未现见,也即眼未见瓶香、瓶味等,由是也应成未见瓶色。你们许见瓶一部分即为见所有部分,如是也应许由不见瓶的一部分,而不见瓶的一切部分,眼识应成不能现见瓶色自相。若对方不接受这种过失,那么认为由见瓶的一部分即见瓶的整体,这种立论不能成立。如果见一,即见一切,那么不见一,即不见一切,二者推理方式完全相同。若对方接受前者,理应也接受后者,完全没有道理只许其中一个。
子四、破唯色自相是现量境:
问曰:瓶子的整体虽然不是眼识的现量境,但是瓶色是现量境,依此类推即可现量成立瓶有自性。
即唯于瓶色,亦非现见性,
以彼有彼分,此分中分故。
只就瓶色而言,亦不可有现见性,因为瓶色有彼分、此分和中分,即瓶色是依众多支分假合而成故。
但就瓶的色法部分,其实也不能为眼识现量见到,而成立瓶色有自相存在。瓶色也是由众多色尘组合而成,比如一个青色瓶,有你眼识所见正面的此分色,瓶背后不见的彼分,还有处于此二中间部分的中分;继续分析每一分,实际也由众多的细微部分组成,最后乃至可以分析至无分微尘。在如是众多微尘假合而成的瓶色之中,你所见的只不过是极小一部分,并未见到瓶色的整体。同样,嗅香、尝味、触形等也无不是如此,只是感受到对境的一部分,并不能现量了知对境的整体形象。没有观察时,人们通过这种模糊而零碎的感觉,认为自己现量见到了瓶子的自相,这是一种迷乱执著,实际并不成立。虽然于世俗名言中,人们也许根识见境为现量,而于实义中稍加观察,实无有任何现量可得。 Continue reading “中观四百论广释——句义明镜论 第十三品 破根境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