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广释 — 句义明镜论 第四品 明破我执方便品

第四品 明破我执方便品

圣天菩萨造颂

法尊法师译颂

索达吉堪布著疏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圣者曼殊师利!

顶礼圣天菩萨!

戊四、(示于有漏法不应执为我及我所之门而断除我执颠倒之方便)分二:一、略明破我慢所执境之理;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之理。

此品所言之破我执,是以世俗方便法压伏我执现行的对治法,与本论第十品中所述的以胜义智慧断除我执种子的对治法不同。而且,本品多以国王为针对,来破析我执傲慢,因为在世间,一般国王的我执傲慢与我所执傲慢比平常人都要深厚一些。当然,每一个人其实也是自己领域内的小国王,对自己的地位、权力、资财、眷属等,都有我慢执著,因此,并非仅有国王才应破除我慢执著,每一个人都应以此法理调伏相续中的我慢烦恼。我慢是我见的一种现行烦恼执著,如认为自己具有权势、种姓高贵等而生起执著,按《俱舍论》的观点,我见与我慢是不同的心所法,二者有所差别。

己一、略明破我慢所执境之理:


我我所骄傲,世智者谁起,

以一切有情,诸境皆共故。

我与我所的骄傲,世间的智者谁会起呢?因为一切有情及诸器界外境,都是众生共业所感共同受用的,而非国王一人所有。

一般国王会特别自负,认为自己具足权威而生起我慢;又会认为自己拥有国土臣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以此而生起我所慢。这种骄傲执著是不应理的,即使是明白世俗道理的世间智者,也不会对此生起骄傲执著。因为所有情器世间都是众生共业所形成,也是共同享有之法,谁也没有道理执著为独自所拥有;每一个众生依业力出现在世间,依业报而享有自身一切,别人无法剥夺也无力完全占有他的身心相续,人们在各自业力因缘所成的环境里平等地生活着,因而国王凭什么道理认为他们都是自己所拥有的呢?还有外境国土等器物,是众生共业感召,也是共同受用的外境,比如说森林、河流等,人、旁生等都在自在地受用着,而并非国王独自所享用之境。

譬如说,一位演员扮演国王,正在表演时,他认为:“啊,我是大国王,这一切土地、臣民都是我的……” 然后生起骄傲,这种骄傲无疑不合理,因为这一切都是暂时而虚假的现象,他现在演国王,下一场也许会演一个奴仆,而不可能长期固定演一个角色。同样,在六道轮回的 “戏剧” 中,每一个众生演员都在随业力导演的安排而变换着角色,有时候演国王,有时候在演昆虫,如果因暂时扮演国王而生骄傲,这种我慢肯定是愚痴之举。月称菩萨说:“权财等圆满,皆由德所生,故世随业转,智者勿起慢。” 有智者应如是了知,一切世间圆满皆随往昔之福德因缘而生,故不应对暂时的权势等盛事生起我慢执著。

己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之理)分三:一、破由权势而生骄傲;二、破由种姓而骄傲;三、明远离恶行的其他方便。

庚一、(破由权势而生骄傲)分五:一、断除五种因所生的骄傲;二、不应由王位而生骄傲;三、应明辨法及非法;四、对国王应生厌离;五、不应贪著王位的威名。

辛一、(断除五种因所生的骄傲)分五:一、不应对由仆使假立之王名起骄傲;二、不应以施收财物有权而生骄傲;三、不应以受用诸欲境而生骄傲;四、不应由是世间的保护者而生骄傲;五、不应由保护众生为有福德者而生骄傲。

壬一、不应对由仆使假立之王名起骄傲:

问曰:国王对世间事业有权势做出决定,难道这不是应该骄傲之处吗?


六分雇公仆,汝有何所骄,

随所负责任,要待他授给。

“王” 只是众人以六分之一稻谷雇佣的公仆,你有什么值得骄傲呢?王的权位要随着所负担的责任才有,而且要观待他人授给。

所谓 “王”,并非是有权力决定一切世间事业的主人,而只是众人授权负责做事的公仆,所以不应由王位而骄傲。按古印度历史所载:在劫初时,人们自在享用着大地上自然生长的香稻,但后来福德渐衰,出现了一些盗窃香稻的现象;于是,人们共同商议雇人看守香稻、处罚盗贼等,并给他支付所看守香稻中的六分之一作为工资,这个被雇佣的人,人们名之为 “王”。所以 “王” 实际上是众人的公仆,这种仆人名位又有什么值得骄傲呢?再说国王的权力,只不过是随着他所负担的责任才有。比如说看守稻谷的 “王”,他有权力处罚盗贼、平息争议等,而这种权力的前提,是必须负责保护好众人的稻谷,如果他不负担这项重任,其权力肯定不会有。而且他所拥有的权力,也要众人商议,大家对他信任后才会授给,他自己只有服从众人使唤,努力工作,才能得到工作岗位。这就像现在西方国家民主选举的总统,他必须负担为公民谋求福利的责任,待公民投票选举而授给权力;他如果不能令公众满意,不随公众意愿好好工作,马上就要受弹劾,被罢免下台。因此,王权只是一种公仆的权利,不应作为生骄傲的因。

譬如说,有一大户人家雇佣一个仆人,授权他管理财务、建筑等各项事务,仆人对这些事务,必须忠心耿耿地去做,如果不能令主人满意,那么权力立即会被收回去。处在这种地位,仆人当然不应以自己暂时的权力而骄傲。同样,国王也只是公众的仆人,是公众授权做事的奴仆,实无有任何可生骄傲之处。月称菩萨说:“若有主事权,则可生我慢,六分雇佣故,不应起骄慢。” 如果有人因此而生起我慢,其实是一种愚痴颠倒的表现,极不应理。诸有智者应明察自己的类似烦恼,切不应以暂时的权位而昏昏然地自命不凡。

壬二、不应以施收财物有权而生骄傲:

问曰:国王有布施财物及征收赋税的权力,难道这不是应生骄傲之处吗?


如佣得所得,思主为施者,

主给所应给,自矜为施主。

国王征收赋税就像佣人得到所应得的薪资,应思念主人是施者,主人在给予所应给的财物,而国王骄矜地以施主自视,是不应理的。

国王征收赋税布施发放钱财,也并非可引以为骄傲的权力,如果以此而骄傲,是不合理的愚痴行为。国王在向公众行使征收赋税的权利时,其实如同佣人得到报酬一样。从主人处得到所得的工资报酬后,佣人理应谦虚恭敬地对待主人,思念主人是施放活命资财者,对自己有很大恩德。同样,国王也是公众的仆人,他在得到公众施予的赋税资财时,理应对公众生起谦虚恭敬之心,没有任何理由为此而骄傲。而且,公众主人给予国王财物,就像给仆人发放所应给的工资报酬一样,这个过程是一个平等地交换。国王为公众辛辛苦苦地守护田地,管理各种事务,然后公众作为主人,也应该给予他所应得的六分之一财物,这是相互间早已商定好的合同,国王如果以此生起骄慢,反而认为自己是施主,有权力支配财物,这显然是愚痴可笑的行为。

譬如说,有一个奴仆为主人做事情,然后向主人要到了自己所应得的报酬。这时候,仆人不但不思念主人是施主,反而认为自己有权力支配主人的钱财,自己是施主,这种愚痴的奴仆无疑要遭到他人嘲笑,甚至要受到主人呵斥。同样,国王得到的只是自己为公众服务的佣资,如同佣人得到了所得的薪资,如果不思念主人是施者,反而认为自己有权力而生起骄傲,同样也是要受到嘲笑呵斥的行为。月称菩萨说:“若施行持后,国王起骄慢,则彼平常人,也应起骄慢。” 国王若为自己给眷属布施财物而起骄慢,则那些平民百姓,也应为自己给国王交纳赋税而骄慢,因为二者同样是在给予别人所应给的财产。所以,有智者不应以自己有施收财物的权力而生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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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论广释 — 句义明镜论 第三品 明破净执方便品

第三品 明破净执方便品

圣天菩萨造颂

法尊法师译颂

索达吉堪布著疏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圣者曼殊师利!

顶礼圣天菩萨!

戊三、(由思维生死体性的不净门断除净执颠倒之方便)分五:一、破享用美境而生乐受;二、广说不应执身为净之理;三、破由香等严饰后执为净;四、破于应当离贪之境而执为净;五、观待名言于一事上容有四种不颠倒境。

己一、(破享用美境而生乐受)分二:一、享受欲妙无满足;二、越享用越生贪之喻。

庚一、享受欲妙无满足:

问曰:身体的本性虽然是苦,但依可意的受用境,享受满足之时即有快乐生起。如果恒时享用这样的美境而不间断,即可恒时保持快乐,所以应当极力追求可意境享受安乐。


虽经久受用,境无穷尽际,

如恶医治病,汝身劳无果。

虽然经过长久的受用,然而欲乐境永无穷尽之际,就像庸医治病药不对症一般,你想依受用欲乐境来为身体除苦予乐,那只会徒劳无果。

世间色声香味触五欲境,往往被异生凡夫贪执为可以引生安乐的可意受用境。很多人认为,自己在年轻时应依世间可意的欲乐境,尽情地享受安乐,享受美好人生;到了中年,应致力于积累财产,将家务安排妥当;这样将整个世间美境享受遍了,自己可以心满意足,到了晚年便远离这一切,依法修持。这种想法极不合理,五欲美境不管人们如何受用,它亦不会有边际,依五欲美境的享受,也永远不会有满足之时。想以可意境的受用来止息痛苦,获得满足快乐,这种做法如同庸医治病,先未诊断病根,所用的药方不对症,因而不管服多少药,也无济于事,反而会使病情加重。同样,人们不管受用多少美境,最终也不能治愈贪欲痛苦,得到满足安乐。贪欲病不可能用享受美境这种药方治好,它的根源在众生内心的无明颠倒邪执,心病还得 “心药” 医,不对症下药,不管人们追逐多少美境享受,最终也是徒劳无益,不会心满意足地放下贪爱,自动出离五欲尘世。

譬如说,有一只公猴子身披豹皮,想藉此威慑其它猴子,使它们成为自己的眷属,结果其它猴子不但不驯从它,反而恒时远离了它,使它无法满愿而更加苦恼。同样,众生想以颠倒贪执之心的 “豹皮”,得到满足快乐的 “猴群”,结果只有使自己远离快乐,更加陷入困境。月称菩萨说:“水不可能用水来去掉,火不可能用火来烧尽,同样,人们的欲望不可能以享受美境而断除。” 仁达瓦大师说:众生从无始以来就在享受五欲境,但是现在仍然没有满足,反而增长了贪心烦恼,增长了痛苦,这便是享受外境不能解决贪欲痛苦的最好说明。故有智者,当自警醒!

庚二、越享用越生贪之喻:

问曰:虽然有贪欲便会引生痛苦,但是人们在享受美境满足欲望之后,对美境不是可以没有贪爱了吗?


如有依土虫,爱土终不息,

如是爱欲人,欲望增亦尔。

如同有些依土生活的虫子,对土壤的贪爱终究不会止息;同样,贪爱欲乐的人,欲望会不断增长,也像土虫一样。

有情愈享用欲乐,愈会增长贪欲,而不可能因享受满足便离开贪爱。以现实中可以现见的实例来说,最明显的莫过于蚯蚓之类依土壤而活的虫子。这类虫子住在土中,行卧也在土中,遍满大地的土壤便是它们的食品、住房等受用,如此丰富的享用可以说是再无有能与之相比的,可是它们一直吃住受用,也从未停止过对土壤的爱执。古老传说中,说蚯蚓特别爱吃土,可是它非常担心大地会被全部吃完,于是每天都在焦虑中急急忙忙地吃土,从来不敢停息,而其贪心从来未曾满足过。同样,贪爱五欲享受者,时刻沉浸于欲乐受用之中,他不但不会得到满足,离开贪爱的欲乐境,反而在不断享受中,贪欲习气会得到串习增长,欲望会越来越强烈。享受欲乐的过程,其实就是增长贪欲的过程,因而贪欲不可能由此得到满足。月称菩萨说:猛火中加薪,火焰会更加炽燃;同样,贪欲者得到欲乐受用,贪欲之火也会更加炽盛。堪布阿琼将此颂解释成贪爱女人者,越享用女人,越会增长欲望,永远不会因满足而离开贪欲。但在月称菩萨、仁达瓦大师、甲操杰大师、俄巴活佛的注释中,都将此颂释为总说贪著五欲境无法满足故不能离贪,并没有释为贪爱女色的欲望,对此诸学人应细心辨析。

譬如说,喜爱睡懒觉者,越睡会越想睡,一天到晚睡懒觉,也不会有满足厌离之时;喜欢懒惰放逸者,一天天会越来越懒惰,而不会对放逸懒惰生起满足厌离;又如贪著不净行者,越行贪,贪欲越会增长,永无满足之时。在此世间,可以现见人们的各种欲望,从来就没有谁得到过满足而离开贪爱,而只有越享用越增贪。譬如为干渴逼迫的野鹿,在大草原上见到远处的阳焰水,于是拼命地奔跑,想去饱饮止渴,但结果只能是越来越干渴。《三昧王经》云:“见野马如水(野马为阳焰之异名),愚者欲趣饮,无实可救渴,诸法亦复然。” 世间的一切五欲美境,唯是虚幻的阳焰水,不可能满足止息世人的欲望,只能使追逐者增添欲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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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论广释 — 句义明镜论 第二品 明破乐执方便品

第二品 明破乐执方便品

 

圣天菩萨造颂

法尊法师译颂

索达吉堪布著疏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圣者曼殊师利!

顶礼圣天菩萨!

戊二、(明由修有漏身皆苦之门断除乐执颠倒之方便)分三:一、于粗身修苦之理;二、佛说身苦之理;三、修习行苦之理。

己一、(于粗身修苦之理)分三:一、略说保护具苦之身;二、广说修苦之理;三、破除乐有自性。

庚一、(略说保护具苦之身)分二:一、明身虽为苦器亦应保护之理;二、断除过分贪身。

辛一、明身虽为苦器亦应保护之理:


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

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

虽然见身犹如怨仇是众苦之源,然而也应加以保护,因为此身如果具足律仪长久存活,依靠它能作广大的福德资粮。

正念诸法无常的 “银镯子”,能使人了知诸有为法皆不离无常苦害的本质,特别是身体,它更是一个无常苦害的大堆聚。身体既然是苦聚,那是不是也应迅速舍弃远离它呢?很多人会有类似疑问。这种想法肯定是错误的,只有外道中才有自杀舍身以求生天的做法,而在内道中,教主大德们严禁修行人对身体作无义的损害。

有漏的身体内有风胆涎四百零四种疾病的逼恼,外有刀杖兵器的击打、寒暑的侵袭等等无量损恼,它实际上是众苦的源泉,如果不是它拖累,人们就不会有那么多苦恼。所以有智者见身,如同专门给自己带来损害的怨敌一般,是苦源,是苦蕴,是苦器,不应对它执著。但是,这种认识只是一方面,从另一方面而言,智者们对身体也会加以合理保护,不让它无义地受损伤。对修行者而言,身体也是解脱道上必不可少的工具,依靠暇满人身,守持清净律仪,这样的身体若能长久存活,就可以广行善法,积聚起广大的福德资粮。佛陀在《三昧王经》中说过:“经恒沙数劫,无量诸佛前,供养诸幢幡,灯鬘饮食等;若于正法坏,佛教将灭时,日夜持一戒,其福胜于彼。” 在末法时代,持守一条戒律一昼夜,其功德也不可思议,但只有依靠暇满人身,才有机会积累这不可思议的功德。因而智者们既了知身体有害的一面,也了知身体有益的一面,古德云:“此身行善即是解脱舟,此身造恶便是轮回锚,此身一切善恶之奴仆。” 为了让身体能长久行持善法,理应断除各种非理损害,而对其善加保护。上一品无常的教诫,是让人明白身体有害的一面,使人舍离对它的非理贪著;而此处的教言,是让修行人断除轻贱身体的心念,虽视身如仇,亦应善加驾御保护,使之成为修习善法的工具,这才是合理的态度。

譬如说,昔日有大商主,他的儿子跟着一些盗贼,做了许多非法恶业,于是商主将儿子与盗贼一起关在监狱里,使儿子生起畏惧而改悔。商主虽见儿子有做盗贼的劣迹,但并没有立即舍弃儿子,因为将来的家业还要靠儿子去完成,所以他以善巧方便加以调伏,使之归于正道。同样,对身体的态度也应如商主对儿子一样,虽然身体在往昔造作了很多恶业,但不应粗暴舍弃,因为要靠它去度越生死大海,完成取证正觉如意宝的大业。所以,应以善巧方便加以调伏,使之归于修习善法的正道。

辛二、断除过分贪身:

问曰:如果应当保护身体,那是否应从衣食住行等各种受用上极力爱护呢?


人苦从身生,安乐由他起,

身是众苦器,汝何重此身。

人的众多痛苦皆是从身体而生,而安乐是以其他外缘生起,所以身体是众苦之器,你为何要贪重此身呢?

了知善御此身则可持戒积集大福德后,有些初学者便以应保护身体为由,对身体不断除爱著,而贪执衣食等享受,这也是必须断除的偏执。人们的各种痛苦,如生老病死四大痛苦瀑流,无一不是因有身体而起;从长远来看,有情正是因为身体,而不惜造作种种恶业,以满足身体受用的需要,由此而感召无边的痛苦。所以身体是人们众多痛苦的直接来源,是一个充满痛苦的器具。有些人想:身体虽然是苦器,但有时也会有一些安乐舒适。然而仔细分析,所谓身体上的安乐,其实是依外缘而起,如饱暖赖衣食资具而起,并非由身体自己生起。从身体自身而言,它无疑是纯苦之聚合,无有丝毫值得贪爱之处,而且只要对它有一分贪爱,痛苦即会增加一分,有十分贪爱,痛苦也就增加十分。因而若求断苦者,必须仅以微薄衣食维持身体而舍弃对它的贪执,唯有彻断贪执,才能彻断众苦之根源。

譬如说,有一男子驾车经过某险恶处,见一美艳罗刹女,那位男子不知其为罗刹,反而生起贪爱,与她共乘一车。其后不久,车前显出了一凶恶的罗刹,那位男子大惊,拔剑将罗刹砍为两段,而罗刹不但未被杀死,反而一分为二,那位男子又将两个罗刹砍断,结果又化出四个罗刹,如是越砍越多,无法杀尽。此时那位男子平时祈祷的天尊,在天空中发声告诉他:“你这样永远也杀不尽,只要将车上的罗刹女杀了,其余的罗刹自然会消尽。” 此时男子方知美女是罗刹女,车前罗刹亦为她所幻化,于是他回头杀死罗刹女,果然一切怖畏全部消失。同样,身体如同美艳的罗刹女,如果不能认清其苦害本质,而对它贪执不舍,那么痛苦便会由此而源源不绝地产生。而且若从外境着手灭苦,付出的努力越多,会如将罗刹一分为二、二分为四一样,痛苦也会越增多,只有遵循本师释迦牟尼佛与诸菩萨的教导,回头从自身下手,彻断身执,轮回诸痛苦则会顿时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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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论广释 — 句义明镜论 第一品 明破常执方便品

第一品 明破常执方便品

圣天菩萨造颂

法尊法师译颂

索达吉堪布著疏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圣者曼殊师利!

顶礼圣天菩萨!


浊世人劣琐事多,闻思修者寥晨星,

圣者善说无人阅,况我微言览者谁?

然为自心入正法,依诸经论师教言,

略演甚深中观道,若有信者请谛听!

本师释迦牟尼佛说法四十九年,为利益不同根基而三转法轮,其中第二转法轮,着重宣演般若空性。世尊示现涅槃后,弘教者分两大派开阐般若深义:其一,无著菩萨以《现观庄严论》为宗纲,开创了广大行派,以隐义方式宣示般若;其二,龙树菩萨以《中论》为根本论,开创了甚深见派,直显般若空性深义。于此根本论,又有两大论师阐其密意:一者即圣天菩萨(亦称提婆菩萨),以修行窍诀方式粹摄《中论》密意而著《四百论》;另者月称菩萨,著《显句论》释《中论》字句,造《入中论》显明其深义。因而若欲修持了悟般若空性,于《四百论》尤应深加研习。

于藏传佛教中,修学中观者皆以《中论》、《四百论》、《入中论》为根本论典。诸派中观论师对《入中论》之抉择自宗见上,有多种辩论,而于《中论》、《四百论》无有较大异议。因二论皆是根本中观论,即应成、自续二派尚未分流时之中观著述。另外,《四百论》非如《入中论》之专门抉择见解,而是专门抉择修持,是中观实修的窍诀集汇,对此诸派论师也无多异议。如格鲁派甲操杰大师之《中观四百论释–善解心要论》,与宁玛巴大堪布阿琼仁波切所著之《四百论疏–大海之滴》,其抉择方式皆相同,概因此论于中观宗之特殊地位使然。

于汉传佛教中,此论原有二译本,一为姚秦鸠摩罗什大师简译的《百论》,二为唐玄奘大师所译之《广百论》。《百论》实际上是印度婆薮开士论师所作的《四百论》注释中的部分;而《广百论》仅为《四百论》后八品之颂文,因当年那烂陀寺护法论师以唯识观点注释此论时,将此论一分为二,前八品为《说法百论》,后八品为《辩议百论》。玄奘大师于护法论师之亲传弟子戒贤论师前,得此二论及义疏,回国后便将《辩议百论》译为《广百论》。故《四百论》在汉传佛教中,一直未有完整译本。到近代法尊法师入藏求法,亲睹藏地中观学者对此论的重视及此论对学者的裨益,于是不辞辛劳从藏文译出此论前八品,并对后八品的译文依藏译本作了一些补充,目前该译本是《四百论》在汉地最为完善的译本。本注疏所依者,即是此译本。

此《中观四百论广释》分三:甲一、初义;甲二、正释论义;甲三、末义。

甲一分二:一、题义;二、译礼。

乙一、题义:

此论梵语名为 “扎睹夏打嘎夏打嘎日嘎”。扎睹夏打嘎义为四百,夏打义为论,嘎日嘎义为颂,合译即为《四百论颂》(现今通称《四百论》)。本论分为十六品,每品二十五颂,共四百颂,故而得名。月称论师说,本论原称无 “四” 字,其名为《百论》,能破诸多邪分别故名为 “百”,能断除实执故名 “论”。邪执无有边际,所以不说有限制的 “四百”,而是以“百”表示其无边之义。名为《百论》,是以其作用而立名。于藏文版中,本论题为《菩萨瑜伽行四百论颂》,意指摧灭诸多邪分别而修持实相之窍诀汇集。

一般在论典的题名后,有顶礼立宗句,但本论中却无有。对此,仁达瓦大师(宗喀巴大师的上师)解释其原因云:“此论乃直承龙树菩萨之《中论》义理而造,《中论》抉择见分,此论紧承其义旨而抉择修持次第,故应与《中论》作一体观,不再加顶礼立宗句。” 关于宗义,月称论师也云:“由于圣天阿阇黎是龙树阿阇黎的弟子,故此论属于此宗,非别宗义。”

乙二、译礼:

顶礼圣者曼殊师利!

此顶礼句是由梵文译成藏文时,巴操(日称)译师所加。译礼之必要,一是按藏传佛教的传统,表明此论属对法藏;二是为增上智慧圆满翻译,以祈三世诸佛智慧总集之圣者文殊加持。

甲二、(正释论义)分二:一、总义;二、别义。

乙一、(总义)分三:一、造论者之殊胜;二、辨除谬误;三、略述各品大意。

丙一、造论者之殊胜:

作者圣天菩萨,梵名阿扎雅提婆,胜嘎拉国(今斯里兰卡)的王太子。《布顿佛教史》及《西藏古代佛教史》中说,菩萨从楞伽岛中的莲花化生,为当地国王所收养;汉传佛教中诸论师依《提婆传》也秉持类似的观点。然今依《印度佛教史》及月称菩萨在本论注释中的记载,为胎生之王太子较为可信。

圣天论师宿具不共悲心与智慧,自幼即精研诸明处学术,显示出非凡的特质。稍长,弃王位出家,依班智达玛哈德哇受具足戒,学习三藏。后为朝礼各圣境,游历至南天竺吉祥山,值遇龙树大士,时大士已值晚年,叹其器量渊弘,堪为正法城堑,即摄受为近住弟子,此于玄奘大师之《大唐西域记》第十卷中有记载。圣天一心依止龙树大士,尽得显密佛法之教授,及一切明处学术,成为善巧精通者,遂于南印度助师广弘正法。

其时于印度北方,出现了一名为难胜黑者的外道,(有的译外道名为 “未沸”,藏语名之曰 “麻柯”)。他通达外道一切典籍,并修大自在天有所成就,常依辩论术及神通力与诸内道论师作辩论。时内道论师无一能与其争胜,于是多处寺庙遭到摧坏,众多有情被引入他的教法中。难胜黑者的母亲,是一虔诚的佛弟子,她多次力劝也未能阻止儿子的罪行,便想声震天竺的那烂陀寺一定有具德圣士,能降伏自己的儿子,故携子至那烂陀寺。然而寺中诸班智达与难胜黑者累日论战,竟无一人能胜。寺僧只好在大嘿日嘎神像前陈设广大供养,竭诚祈祷嘿日嘎圣尊赐予回天之力。其时,石像胸口现出一只乌鸦,寺僧便将辩论详情俱书于纸,系之鸦颈,祈神鸦送往南方有大力之胜士,以迎请前来折服外道。神鸦径直飞至千里之外的吉祥山,将信交给龙树大士,大士父子据信中所言,对外道宗义进行了周密辨析,但是当时无法决定究竟由谁去那烂陀寺对付外道。于是龙树大士提议以辩论作抉择,初由圣天模拟外道,与龙树大士争辩,大士竟未能摧伏外道;后由大士扮作外道,圣天论师代表内教,二位尊者完全投入地进行了激烈论辩,舌战至高峰时,圣天论师竟然认为对方是真实的外道,脱下鞋子就打在对方头上。当时龙树大士说:“好了,你去与外道辩论,必定获胜。但是,你以鞋底击打师头,以此原因,北上途中必然会遭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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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业经 127 两个僧团 — 调和僧团 佛法久住

晋美彭措法王传讲

开经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一时,世尊在果新巴。一施主迎请果新巴的僧众去安居。果新巴的比丘们和广严城的比丘都行持三藏,然性格暴躁。两个僧团准备一起安居,规定凡用卫生间后若见水特别少则必须把水装满或者禀告管家,否则即为违规。

一日施主迎请所有僧众应供,广严城的一位比丘去用卫生间后见水很少,既未添水亦未禀告管家,认为大家都不在无人知道,不料被果新巴的一比丘注意到并告诉了果新巴的其他几位比丘。诸比丘怂恿道:“您说得对,他已明显违背了我们安居的纪律,等一会儿,您把这件事说一遍,我们大家帮您狠狠批评他。”

广严城的那位比丘回去后心里一直不安,知道自己已经违背了纪律,即对广严城的几位比丘说:“今天我可能做得不对,用卫生间后既没添水又没禀告管家。” 几位比丘说:“这点小事不要紧,如果他们找麻烦,您稍微说一下我们可以站在您的立场,为您辩护。” 果新巴的众比丘应供毕返回经堂,楗槌集众通告:广严城的一位比丘,违犯纪律,用卫生间后既不添水又不禀告管家。 广严城的比丘中几位性格暴躁者与对方争吵起来,互相指责,争执不下。世尊知道后,亲自询问:“是否广严城的比丘和果新巴的比丘彼此不和,互说过失?如此会使恶业增长、善法灭尽,极不应理。” 诸比丘如实回禀世尊,世尊三番五次劝解【藏文《百业经》中有广说】,但两僧团和合仍很困难。【师言:无论藏地汉地,显密各个教派之间一定要和合,寺院与寺院之间一定要和合,要有这个发心。本学院在学习宁玛巴教法的同时,今年还准备办噶举派的班。不管怎样,我们要对释迦教法的任何一个教派僧团都要和合。】不久一施主迎请所有的僧众应供,时世尊准备以此缘起制戒。比丘们在施主家仍然争吵不休甚至动武。世尊即制戒:以后一个僧团中不能有两派不合、不得分开诵戒,如果有不和合之比丘,其余僧众不得与他们一起讲话、饮食、行道,否则非法增长善法减灭。此后世尊教法的僧团中不再有寺院与寺院之间及僧团内部不和的现象。僧众和合,互相恭敬,释迦教法方得久住。

 

回向偈
文殊师利勇猛智, 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 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 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 为得普贤殊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