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的奥秘(27/29)
益西彭措堪布 讲授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观自在菩萨!
顶礼全知麦彭仁波切!
顶礼大恩上师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尊!
己五、依于供养
依供养者,谓于佛所及佛塔庙,供养种种微妙供养。
依靠供养对治罪业,就是对佛、佛塔及寺庙,供养各种微妙供品。(供曼茶也是。)
先看供佛除障的因缘:
过去九十一劫时,毗婆尸佛出世,有一个城市名叫“满度摩帝”,城中有一位妙耳童子,他生了一个童子,具有十八种令人厌恶的丑相,身体和口中都发出一股难闻的臭味,而且当他诞生之时,家里就发起了大火,财物都被烧得一干二净。当丑相童子能走路时,母亲叫他独自出门讨饭,但他不仅讨不到饭,还到处被人打骂,母子只能在饥饿之中煎熬。丑相童子内心十分痛苦,想到自己此生无福,又因这副丑相而被人厌恶,这样活着也没有意义,不如自杀了结此生。于是,他便爬到树上纵身跳下,身体摔伤之后,又更增苦恼。
这时,毗婆尸佛以佛眼照见他,便显现在他眼前。当佛光触身时,丑相童子的痛苦顿时消失。他见到佛陀相好光明,就生起了清净信心,于是脱下自己身上大约一尺长的黄色衣服,供养佛陀,而且采了一枝迦兰腻迦花,献给如来。以佛的神力加被,衣服大小正好合身,花也变得如车轮那样大,像伞盖一般停在佛的顶上。丑相童子看见这个情景,信心和恭敬心更加增上广大。他顶礼佛足而且发了大誓愿:愿我将来身有金色,以妙衣庄严身体,口中出优钵罗花香,并能成就无上菩提。
就在丑相童子发愿的同时,他的丑相忽然消失不见了,身相变得殊妙端严,如同金色。又有金色可爱的衣服自然从空中飘来,正好披在他的身上。空中纷纷降下迦兰腻迦花、优钵罗花等,而且虚空中传出宏亮的声音说:“奇哉!能在如来前种植清净布施的可爱种子,最殊胜的芽茎现已出生。”这位妙相童子,因为具有殊胜的福德,而被人民推为国王,活了六万岁,命终转生在兜率天。以后,不论他生在何处,身体都是金色,而且有金色衣服自然在身,诞生之时都是天雨妙花纷纷降落。
如来是最殊胜的对境,丑相童子对如来福田至心供养,依靠这个善业力,当时就对治了丑相和贫穷的报障。所以,供养佛的福德有极大的净障能力。《赞应赞》说:“如尊之福田,三世间非有,施处尊第一,是净令座净。犹如虚空界,横竖无边际,于尊为利害,异熟无边际。”
《福田经》说:有一位名叫阿难的比丘,他对世尊说:“我回忆起前世,在罗阅祗国作平民之子时,我的身体生了恶疮,医治无效。有一位道友对我说:‘你应当供养僧众洗浴,然后用僧众洗浴之水洗疮,病就能好,而且可以得福。’我听了之后,很欢喜地来到寺院,倍加恭敬至诚,而且以新井、香油、浴具等,供养僧众洗浴。然后,我用僧众的洗澡水洗疮,不久恶疮便痊愈了。以此因缘,我每一生中都是身体端正、金色晃耀,不受尘垢,九十一劫之中,常常获得清净,福德广远。今天,又值遇佛陀,心垢消灭,很快就证得了果位。”这是供养僧众而消除业障的公案。
己六、依于名号
依名号者,谓听闻受持诸佛名号、诸大佛子所有名号。
依靠名号对治罪业,就是听闻、受持诸佛名号,听闻、受持诸大菩萨的名号。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随念三宝经释》中说:“如来名号,乃是无量福德无尽之源泉,以法性、缘起、大愿、三摩地、善根不可思议之力,成就诸佛名号,在世间显然是利乐根本。”
汉地晚课念八十八佛名号拜忏,也是通过念八十八佛名号和礼拜八十八佛来忏除业障。它的根据如下:
《佛说观药王药上二菩萨经》中说:药上菩萨宣说了过去五十三佛名号之后,默然而住。当时,行者在定中见到过去七佛世尊中的毗婆尸佛赞叹说:“善哉!善哉!善男子,你所说的这五十三佛,是过去长久安住在娑婆世界成熟众生而般涅槃的如来。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以及其余一切众生,听到这五十三佛的名号,此人在百千万亿阿僧祇劫不堕恶道。如果有人能称念五十三佛名号,生生之处常能值遇十方诸佛。如果有人能至心敬礼五十三佛,则能除灭四重罪、五无间罪以及诽谤方等经典的罪业。以诸佛本愿的缘故,念念之中即能除灭如上诸罪。”
由这段经文可知,听闻、受持五十三佛名号以及至心敬礼五十三佛,具有除灭罪业的巨大力量。即使犯下杀盗淫妄四重罪、五无间罪以及诽谤大乘经典等重罪,通过至心敬礼五十三佛,也都能除灭。
受持三十五佛名号、依佛忏悔的功德:
《佛说决定毗尼经》中说:“若有菩萨,成就五无间罪,犯于女人,或犯男子,或故犯塔犯僧,如是等余犯,菩萨应于三十五佛前,所犯重罪,昼夜独处,至心忏悔。……菩萨如是观此三十五佛,如在目前,思惟如来所有功德,应作如是清净忏悔。菩萨若能净此罪已,尔时诸佛为其现身,为度众生亦说种种诸行,成就愚惑诸众生故。”
受持药师佛名号以及恭敬供养的功德: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说:“复次,曼殊室利!若有净信善男子、善女人等,乃至尽形不事余天,唯当一心,归佛法僧,受持禁戒:若五戒、十戒,菩萨四百戒、苾刍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戒。于所受中或有毁犯,怖堕恶趣,若能专念彼佛名号,恭敬供养者,必定不受三恶趣生。”按经中所说,受菩萨戒和别解脱戒之后,如果有所毁犯,而能专念药师佛名号、恭敬供养,则决定不转生三恶趣。
听闻、受持观音菩萨名号的功德:
《法华经》说:“佛告无尽意菩萨:‘善男子,若有无量百千万亿众生,受诸苦恼,闻是观世音菩萨,一心称名,观世音菩萨,即是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受持地藏菩萨名号以及皈敬供养地藏菩萨的功德:
《地藏十轮经》说:“随所在处,若诸有情,贪嗔痴等皆猛利故,造作杀生、或不与取、或欲邪行、或虚诳语、或粗恶语、或离间语、或杂秽语、或贪、或嗔、或复邪见、十恶业道,有能至心称名念诵归敬供养地藏菩萨摩诃萨者,一切烦恼悉皆销灭,远离十恶,成就十善,于诸众生起慈悲心及利益心。”所以,如果能至心称名念诵、皈敬供养地藏菩萨,就可以无余消灭所造十恶业道的罪业。
下面引公案证明:
清朝吴毛,是青阳吴氏的仆人,他平时持斋念佛,兼修众善。左良玉的军兵渡江时,吴氏全家都离家避难,只留下吴毛守家。军兵来时,吴毛身中七枪死去。等到战乱安定,主人返家时,吴毛又苏醒过来说:“我以宿业力,应当七次转为猪身,但因我今生持斋念佛,故以七枪就化解了怨业。现在佛来接引,我往生西方去了。”说完,就合着掌往生了。这是顺治元年的事。
《高僧传》中记载:隋朝有位满和尚,是安定地方的人。他在俗家时,得了一种病,双脚不能伸缩,常常持念观世音菩萨。有一天,他忽然看见一个和尚,拿着很洁净的瓶子,站在他面前。他就问:“师父从那里来?”和尚说:“因为你常常祈求,所以我才来。你因前世杀生的业障而导致这种病,你闭上眼睛,我来为你治疗。”他便闭上眼睛,这时,只觉得膝盖上好像拔去几个寸把长的钉子,脚就好了。等到他睁开眼睛,起身道谢时,和尚已不知去向。此后,他更加精进虔诚地信奉观世音菩萨,并且发誓不娶妻。后来,他通达禅观,七天安坐不动。在开皇初元年间,他出家,住在救度寺。
由以上两则公案可知,受持诸佛名号,必能获得诸佛菩萨的救护,消除业障,得到解脱。《华严经·须弥偈赞品》说:“宁受地狱苦,得闻诸佛名,不受无量乐,而不闻佛名。所以于往昔,无数劫受苦,流转生死中,不闻佛名故。”
此等惟是《集学论》中已宣说者,余尚众多。
以上六种能对治现行力,唯一是《集学论》中所说,除此之外尚有众多对治法。比如:十大愿王中的礼敬诸佛、称赞如来、随喜功德、请转法轮、请佛住世、一切善根回向菩提。十法行中,除了读诵、受持外,还有书写、供养、施他、听闻、开演、思惟、修习等等。总之,修持对治现行力,就是尽力去做一切对治罪业的善业。
戊三、能遮止罪恶力分二:一、正说此力及其利益 二、须诚意防护
己一、正说此力及其利益
第三力者,谓正静息十种不善。《日藏经》说[1]:由此能摧所作一切自作教他、见作随喜杀生等门,三门业障,诸烦恼障及正法障[2]。
以体性和利益来说,第三力——能遮止罪恶力的体性,就是真正静息十种不善业道,也就是发誓从今日起即使遭遇命难也决不再造这种罪业。(此即断相续心)。它的利益,按《日藏经》所说,即:通过静息十种不善业道,便能摧坏一切自作、教他作、见作随喜杀生等方面的罪业,以身口意三门所摄的业障,烦恼障和正法障。
己二、须诚意防护
诚意防护,是从内心决心遮止罪业,不是口头空话。
《毗奈耶广释》中说:若无诚意防护之心,所行悔罪,惟有空言。阿笈摩中是故于此密意问云:“后防护否?”故防护心后不更作,至为切要。
《毗奈耶广释》是印度亲友论师所造。这本广释中说:如果没有诚意防护之心,那么所作忏悔只是口头说说而已。所以,《律本事》中以此密意考问说:“以后你能否防护?”因此,防护自心以后不再造罪最为重要。
《三聚经》说:“今后必断,且受律仪。”《极乐愿文》说:“若无戒心不净故,发誓今后遇命难,亦不造诸不善业。”大慧杲禅师说:“有一种人,早晨看经念佛忏悔,晚间纵口业骂詈人,次日依前礼佛忏悔,卒岁穷年,以为日课。此乃愚之甚也。殊不知,梵语忏摩,此云悔过,谓之断相续心,一断永不复续,一忏永不复造。此吾佛忏悔之意。学道之士,不可不知也。”
能生此心,复赖初力。
能否生起防护心又依赖于初力——能破坏现行力。譬如:一人服毒后,能否防护以后不服,关键要看他的追悔心是否强烈。如果追悔心强,自然就能遮止再犯,也就是能对毒品的过患完全了解,就可以生起防护之心。同样,能否发起强烈的忏悔心、防护心,完全依赖于对黑业过患的观察思惟。对黑业的过患没有思惟到量,忏悔心就不会被猛利地引发出来,所以,思惟业果与忏悔之间,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
以上四力中,能破坏现行力和能遮止罪恶力是关键。一切大小乘的忏悔法中,无一例外都是要求具足这两个条件,不能缺少。所以,对此力应当殷重而修。《业报差别经》中有一颂说:“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责,忏悔更不造,能拔根本业。”经中“深深自责”是追悔心,属于能破现行力,“更不造”是断相续心,属能遮止罪恶力。两者具足,就能拔除根本罪业。《摩诃止观》也说:“忏名陈露先罪,悔名改往修来。”“陈露先罪”是能破现行力,“改往修来”是能遮止罪恶力。
戊四、依止力
第四力者,谓修归依及菩提心。
第四力——依止力,是修皈依和菩提心。因为了知三宝具有救护堪能而诚心依投,故成依止力。发起一念菩提心的功德,能消无量罪业,也成为依止力。《入行论》说:“如人虽犯极重罪,然依勇士得除畏,若有速令解脱者,畏罪之人何不依。”
此中总之,胜者为初发业虽说种种净恶之门,然具四力,即是圆满一切对治。
总而言之,佛为初学者宣说了种种净罪的法门,但是具足四力,便是圆满一切对治。
通过学习以上四力对治和种种对治现行力,我们可以体会到大悲大师的慈悲,为罪重众生开了许多自新之路。如果没有甚深经典、密咒、名号等胜妙方便,我们造了五无间罪、四根本罪等,确实只有永堕地狱。因为单凭自己的力量,要在短期内拔除罪业高山,极其困难。观察对治现行力的六种方便,可以看出外在所依三宝的条件完全具足,比如:读诵、受持甚深经典,趣入无我光明法性等,是依止法力忏罪;念诵密咒、名号,建造佛像,是以佛的智悲力为所依而忏悔;供养殊胜对境,也是以三宝为所依而忏罪。所以,关键就在于内因具不具足。如果自己方面具有猛利的追悔心和真诚的防护心,内外因缘具足,忏悔的功能便不可思议。
汉地寺院的早晚课当中,有念楞严咒、大悲咒、准提咒、药师咒、七佛灭罪真言,有八十八佛拜忏,有念佛号,有皈依、供养、回向,有念般若心经,有普贤十大愿王,从法的角度来说极为圆满,只要大众如理如法地共修,决定有积资净障的极大功用。了知它的功德之后,每天以殷重心做好这两堂功课,人身就具有大义。
以密宗来说,其不共之处是具有将果转为道用的特殊方便,也就是明观金刚萨埵本尊身相、本尊降下甘露、本体是佛的无二智慧、甘露从行者头顶融入、清洗相续的业障,将所净罪业观为烟汁、炭汁等形象等等。除此之外,在修持四种对治力的方面与显宗完全相同。
丙四、有关恶净之理的难答分八:一、由修者力之大小、对治圆不圆具等,净障会有上中下种种差别 二、顺定受亦能完全清净之理 三、定业可清净与其定义不相违 四、凡夫以四力亦能遮止受报 五、教诫须在违品上勤修 六、定业若能清净,为何经说唯除先业异熟 七、驳斥以过去公案不决定之理 八、针对某些不决定亦无过失之理
丁一、由修者力之大小、对治圆不圆具等,净障会有上中下种种差别
恶净之理者,谓诸能感于恶趣中极大苦因,或令变为感微苦因,或生恶趣然不领受诸恶趣苦,或于现身稍受头痛,即得清净。如是诸应长时受者,或为短期,或全不受。
这一段从受苦程度、受苦时间两个方面说明恶业清净之相。
从受苦的程度来说,就是重报轻受,即:原先能感召恶趣之中极大痛苦的因,或者转变为感受轻微痛苦之因,或者感得转生恶趣而不领受恶趣诸苦,或者仅仅在现身稍微感受头痛就能清净。从受苦的时间来说,就是长报短受,即:原先应当长期受报的业,或者变为短期受报,或者根本不须领受。
此复是由净修之人力之大小、四力对治圆不圆具、势猛不猛及时相续恒促等门,故无定准。
这一段是以因的差别说明净罪情况不能一概决定。
所谓因的差别,就是行者净修的力量有大小,四力对治有具不具足,势力有猛不猛利,时间有相续与间断、恒常与短促等种种差别。由于因上有种种差别,所以忏罪效果也不能一概而论,也就是说,观待忏罪因缘的差别,忏罪效果也有上述程度、时间等种种差别。
丁二、顺定受亦能完全清净之理
诸契经中及毗奈耶皆说:“诸业纵百劫不亡”意谓未修四力对治。若如所说而以四力对治净修,虽顺定受,亦说能净。
诸经之中以及毗奈耶都说:“诸业纵然经过一百劫也不会空耗”,其中的密意是针对未修四力对治来说的。如果按照以上要求,以四力对治而净修,即使是顺定受业,也说能够获得清净。
“诸契经”是指经藏,“毗奈耶”是指律藏。
以下是引印度狮子贤论师所造的《八千颂大疏》来说明。《八千颂大疏》是以《般若八千颂》对照《现观庄严论》,而对《现观》解释的大疏。下面对此疏文分段解释:
《八千颂大疏》中云:“谓若凡是近对治品,可损减法,彼由成就有力对治,能毕竟尽如金秽等。”
“近对治品”,就是对治方面增上。近对治品的作用是“可损减法”——能损减罪业。“成就有力对治”, 就是对治增上到具有势力而圆满。它的作用是能毕竟消尽罪业,即由此能令罪业毕竟清净。“如金秽等”是比喻,譬如:黄金上的污垢,近对治品是火烧、水洗。依靠近对治品,污垢会被损减。经过加倍洗炼,成就有力对治,就能无余去除黄金上的污垢。
“正法障等一切,皆是如所说法。”
“谤法、舍法的业障等一切罪垢,都是由对治圆满便能毕竟除尽。”
“由此正理,则妄执心所作堕处,可无余尽。”
“通过这个正理可知,凡是以妄执心所作的堕处(会堕落之处),以四力对治都能无余消尽。”“此正理”,是指近对治法可损减法、对治成就可毕竟消尽罪业的道理。
丁三、定业可清净与其定义不相违
问难:按你所说,顺定受业都能清净,岂不与“诸业纵百劫不亡”直接相违?
大疏中以“有密意”回答:
“诸经说云:诸业虽百劫等者,应知是说,若不修习能对治品。若不尔者,则违正理及违多经。”
对于诸经所说“诸业虽百劫”等,应当知道这是针对不修习能对治品的情况而说的。否则,这种说法就与正理和众多经典的说法相违。
又问:所谓顺定受业是决定受果之业,你却说顺定受业可以清净,这不是与其定义直接相违吗?
回答:
“说顺定受,应知亦是如此所说。”
所谓顺定受,应知也是如上所说。换句话说,仅仅是从“作已增上而不对治”的角度,宣说是顺定受业。
对方又问:假设是这样,那么顺定受和不定受就没有差别,因为在“以修习对治法则不决定受果”这一点上相同的缘故。
大疏中以“二者有差别”回答:
“说不定者,虽不修习能对治品,然亦应知不定感果。”
两者的差别是:顺定受业不修对治则决定受果,而不定受业,即使不修对治,也不决定受果。因此,同样是不修对治时,存在一者决定受、另一者不决定受的差别。
丁四、凡夫以四力亦能遮止受报
一般凡夫虽然不如圣者具足出世间的有力对治,但是以四力对治,仍可损坏罪业种子的功能,因此,仍然可以遮止果报成熟。下面讲这个问题:
如是由悔及防护等,伤损能感异熟功能者,虽遇余缘,亦定不能感发异熟。如是由生邪见嗔恚,摧坏善根,亦复同尔。
这一段是从善恶业两方面,说明不能感果的道理。
从恶业来说,“悔及防护等”,就是对过去罪业发露,对未来罪业防护等,作用是损坏能感召痛苦异熟果的功能。由于罪业种子的功能被伤损,所以即使遇到其它助缘,也决定不能感发痛苦异熟。
从善业来说,由于生起邪见、嗔恚等摧坏善根,所以即使遇到余缘,也决定不能感发安乐的异熟。譬如:用火烧烤种子,损坏种子感果的功能,那么即使种子遇上水土、阳光等助缘,也决定不能感果。下面引清辨论师的论典来证明:
《分别炽然论》云:“若时善法,由生邪见、嗔恚亏损,或诸不善,若由厌诃、防护、悔除,是等对治,伤损其力。彼等虽得众缘会合,然由伤损,若善不善种子功能,岂能有果从彼感发?”
这一段是讲,若损坏种子功能,则即使遇缘也不能感果。能伤损善业种子功能的法,就是产生邪见或嗔恚。能伤损不善种子功能的法,就是厌诃、防护、悔除。对往昔追悔是“厌诃”,对未来是“防护”,不覆藏发露是“悔除”,合起来就是以具足四力能伤损不善业种子的功能。
“由无缘合,时亦迁谢,岂非从其根本拔除?”
从正面来说,如果因缘聚合,善恶业的力量就会持续安住;反之,如果因缘不聚合,某个业就无法相续保持而安住,以能安住的因缘不聚合,安住时间成为不安住而迁谢。如果这种违品的力量加强,就肯定会消除前者安住的功能,这难道不是从根本上拔除吗?所以,即使舍法罪也有机会从根拔除。
下面再说教证:
“如经说云:受持正法,虽其所有顺定受恶,亦当变为于现法受。又如说云:复次,诸往恶趣业,此惟能感头痛许。”
“如同经中所说:因为受持正法的缘故,即使顺定受的恶业也将转变成在今生感受。又如经中说:本来后世应当去往恶趣受报的业,因为以对治力伤损的缘故,也只有能力感得头痛许的轻受。”
对于以上从根拔除而只感受头痛,下面发难:
“设作是云:若尚有果,惟头痛者,岂是从其根本拔耶?”
“对方问:如果还有头痛这样的苦果,怎么算是从根本拔除呢?这是说,受果和从根拔除互相矛盾。”
“诸恶业果无余圆满,谓当感受那落迦苦。若尚不受那落迦中诸轻微苦,岂非即从根本拔除?于此略起头痛等故,岂是本来原无果报?”
回答:“如果没有以对治力伤损恶业种子的功能,无余圆满诸恶业果,那就应当感受地狱之苦。如果现在连地狱中的轻微之苦都不须感受,这难道不是从根本拔除吗?对此,若稍微发起头痛等轻微的果报,又怎能说是恶业本来没有果报呢?”
譬如:身患癌症,本来应当感受大苦,然而现在通过治疗后,连轻微之苦都不须感受,这是从根本拔除;但是仍须感受一点发烧等小苦,这说明不是癌症本无果报。所以,仅仅剩下轻微果报和不善业果和从根拔除并不相违。
[1] “《日藏经》说”以下应当一气读下。
[2] 正法障:谤法、舍法的业障。
回向偈
文殊师利勇猛智, 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 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 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 为得普贤殊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