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的勇气》阿底峡之修心七要 48

《觉醒的勇气》

— 顶果钦哲法王 著

开示44

 

结语

此教义之精要,
由金洲上师所传授,
能将五浊之肆虐,
转化成觉醒之道。

五种衰败(五浊)如下:在末法时代,(一)众生因饥荒、疾病、武器与战争的肆虐而早逝;(二)众生有邪恶的习性,不倾向善德,全然反对无上法教;(三)众生寿命很短;(四)堕落情绪非常强大;(五)所有的观念和见解都粗糙而错误。

在这种时代,乐因很少。众生累积恶业,恶业带来苦果。上述的恶劣条件无处不在。我们像是要穿过森林,但林中树枝全缠在一起!虽然如此,透过修心,无论我们遭遇疾病、邪灵作恶、障碍或毁谤等伤害,我们都能把它们用来做为觉醒的道路,持续增进的善德。如同一个完全知道自己是谁的人,把毒药当救命丹呑下。他不会死,反而像孔雀,毒食更增添它的美丽灿烂。

殊胜的菩提心带来所有利益。透过它,我们能够结集身、语、意一切正面行为,让我们的心与法教合而为一,为自己及他人争取轮回与涅槃的一切快乐。精进修心,不久之后就能够为众生及自己成就丰富的福祉。

因着过去修行之善业,
得到强烈之加持,
我无视于苦及他人之指责,
寻找降伏我执之指示;
我死而无悔。

 

伟大上师切卡瓦·耶喜·多杰是瑜伽士之王。他曾向许多噶当派大师求教。在接受这个修心法教后,他透过闻、思、修,真正走上修心道路。最后完全去除对自我的珍爱,关心他人超过自己。

因法王札巴及其弟子请求,
揭露这如宝藏般的精要开示,
愿所有众生修行,
并成就两种菩提心。

因有成就的大乘修行者札巴·嘉岑(Drakpa Gyaltsen)反覆地请求,僧侣督美在寂静的俄邱寺写下以上《修心七要》的精要说明。札巴·嘉岑曾对弟子说:“不要以为观世音是住在布达拉山上有着四臂的人;你只要去见那位住在俄邱寺的喇嘛,接受他的开示就好了。在观世音身上也不会见到比他多的东西。”

从小,督美就怀有强烈的菩提心。当他年纪尚幼时,有一次他走到外面方便。回来时,他看到一棵覆满雪的草丛,以为那是一个人,而把自己的衣服脱了,披在草丛上,赤裸回家。
  母亲问他:“你的衣服呢?”
  他说:“外面一个人快要冻死了,我把衣服给他。”母亲走到外面,看到的是一棵草丛。
  督美就是如此的菩萨。他真正在修行,完全体验了菩萨道。

以上所述菩提心的修持,是佛陀八万四千法门之精要。如果我们现在无法圆满地成就它,修心的法门仍然会为此生带来快乐;对于来世,我们既可避过下三道,也可利益任何与我们有缘的众生。佛教中有许多甚深广大的法教,例如大手印和大圆满,但我们的心有限,又不够精进虔诚,无法经由这些法教得到解脱。虽然如此,只要练习修心,我们就会得到很大的利益。这是一个殊胜的教导,菩萨一切法教的精要,而且一再被赞叹。让我们不受干扰地修心。

愿从开始到现在,包括自己上师在内的所有证悟诸佛,为利益一切众生所许下的宏愿,透过印行此法本的一切努力而得以达成!愿一切吉祥!

(圆满)

回向偈
文殊师利勇猛智, 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 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 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 为得普贤殊胜行!

入菩萨行论·善说海 第六品 安忍

第六品 安忍

— 索达吉堪布 讲解

丁二(安忍)分二:一、当修安忍;二、修持方法。

戊一(当修安忍)分二:一、嗔恨之过患;二、安忍之功德。

己一(嗔恨之过患)分三:一、未见之果;二、已见之果;三、概述。

庚一、未见之果:

一嗔能摧毁,千劫所积聚,

施供善逝等,一切诸福善。

注释中解释说:只是生起一个嗔心就足以摧毁千劫中所积累的布施、供养佛陀等三宝以及严谨持戒这所有的福德。《文殊游舞经》中云:“文殊,所谓嗔心能毁百劫所积之善。”

对此从所毁、能毁、摧毁方式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一、所毁:一般来说,所毁的善法有三种,即未以方便智慧所摄持的随福德分善、以证悟无我所摄的随解脱分善以及被方便智慧所摄的大乘善法,这里指的是其中的第一种。

二、能毁:缘殊胜对境而生起十分猛烈的嗔恨心,后来也无有后悔等对治法。

三、摧毁方式:有人说:“并不是从根本上摧毁种子,而是压服顺次生受业的能力后转为顺后生受业。其原因是较深重罪业的果报也是首先成熟,罗睺罗尊者亲言:‘业之重果报,若近若串习,若前彼等中,前前将成熟。’”但感受时间改变实际上对随解脱分善也可以,因此所毁的善根并不固定,摧毁的方式也没有固定《说一切有部经》中云:“优波离,大善根亦减低、净除、灭尽无余,是故甚至对木烬亦不能生嗔心,更何况说于有心识之身。”

罪恶莫过嗔,难行莫胜忍,

故应以众理,努力修安忍。

所有罪恶中再没有超过嗔心的了,而且艰难的苦行也无有胜过对治嗔心的安忍,因而要依靠众多道理千方百计努力修忍辱。

庚二、已见之果:

若心执灼嗔,意即不寂静,

喜乐亦难生,烦躁不成眠。

如果怀有炽灼的嗔恚之心,那么就会心烦意乱,十分痛苦,不可能处于平静的心态中,这样一来,当然也就难以得到意乐与五根门的从属安乐,以致于夜不成眠,烦躁不安,身心无法堪能。

纵人以利敬,恩施来依者,

施主若易嗔,反遭彼弑害。

嗔令亲友厌,虽施亦不依。

尽管主人以财产的利益与恭敬的恩惠赐给那些前来依靠他们的仆人,但如果主人易嗔易怒,反而会遭到他们的反抗杀害。嗔心使亲友心生厌烦,虽然以布施来摄集有情,但由于被嗔心控制使得一切有情都不与之亲近、交往。

庚三、概述:

若心有嗔恚,安乐不久住,

嗔敌能招致,如上诸苦患。

总而言之,由嗔怒导致而不会拥有安乐,因此,嗔恨的敌人会带来诸如上述今世以及其他的痛苦过患。

己二、安忍之功德:

精勤灭嗔者,享乐今后世。

如果全力以赴摧毁嗔恨,那么此人无论今生还是他世都会享受快乐。

戊二(修持方法)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己一(略说)分二:一、思维所断因之过患;二、理当遣除。

庚一、思维所断因之过患;

强行我不欲,或挠吾所欲,

得此不乐食,嗔盛毁自己。

强制性地给我造成不幸、百般阻挠我所希求之事,得到这种不悦意的食物,嗔心的能力就会大大增强,足以毁灭自己。

庚二、理当遣除:

故当尽断除,嗔敌诸粮食,

此敌唯害我,更无他余事。

因此,理所应当断绝自己的这个嗔恨敌人的不悦意“食物”。原因是,这位怨敌除了如此加害我以外再没有其余的事情了。

遭遇任何事,莫扰欢喜心,

忧恼不济事,反失诸善行。

无论遇到任何事,自己都不要扰乱欢喜的情绪而造成心不愉快。即使忧愁苦恼也无济于事,根本实现不了愿望,反而会失毁一切高尚的行为。

若事尚可改,云何不欢喜,

若已不济事,忧恼有何益?

再者说,假设事情尚有可扭转的余地,那么还有什么不高兴的呢?倘若已经不可救药,那忧愁苦恼又有什么用呢?根本无有任何利益,因此闷闷不乐实不合理。

己二(广说)分二:一、总说嗔恨对境之分类;二、遮破嗔彼。

庚一、总说嗔恨对境之分类:

不欲我与友,历苦遭轻蔑,

闻受粗鄙语,于敌则相反。

由于仇人使我或我的亲友们饱尝痛苦、遭遇不幸;对我们百般侮辱使我们得不到利养;让我们听到恶语中伤;毁坏名誉的刺耳语言。给我方带来的是这四种不愿意,相反的四种是我们所希望的事。而对我的怨敌则与此相反,让他们痛苦等是我求之不得的事,他们安乐等是我不愿意的,总有此十二种,再加上阻挠十二种愿意之事。为此,我才对怨敌生起嗔怒。

庚二(遮破嗔彼)分二:一、遮破于令遭不幸者生嗔;二、遮破于障碍所欲者生嗔。

辛一(遮破于令遭不幸者生嗔)分三:一、破嗔于我造四罪者;二、破嗔于亲友造四罪者;三、破嗔于怨敌作四善者。

壬一(破嗔于我造四罪者)分二:一、破嗔令我痛苦者;二、破嗔轻侮我等三者。

癸一(破嗔令我痛苦者)分三:一、忍受痛苦之安忍;二、定思正法之安忍;三、忍耐作害者之安忍。

子一(忍受痛苦之安忍)分四:一、作意轮回之自性;二、作意出离之因;三、以修习观察安忍;四、作意功德。

丑一、作意轮回之自性:

乐因何其微,苦因极繁多。

在轮回中享受安乐之因的善业等只是偶尔产生,可谓少之又少,而痛苦之因的不善业等无勤中就存在却多之又多,因此出现痛苦本来就是轮回的自性,因而应当安忍。

丑二、作意出离之因:

无苦无出离,故心应坚忍。

苦行伽那巴,无端忍烧割,

吾今求解脱,何故反畏怯?

如果没有痛苦,就不会对轮回生起厌离心,如此也就不会有出离轮回的念头,因此你这颗心要好好思维而坚定不移地承受痛苦。再者说,对大自在天的王妃天女俄玛生信者在九月九日等日子里绝食一天或三天,进而焚烧、割断自己的身体等等;为了与嘎讷札巴地方的人们竞争竟然忍耐互相用利刃打击,这般毫无意义的苦受,他们尚且忍耐,那么我现在是为了解脱,为什么反而畏缩怯懦呢?

丑三(以修习观察安忍)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寅一、略说:

久习不成易,此事定非有,

渐习小害故,大难亦能忍。

《大疏》中解释说:久经串习还不变得容易的事无论在哪里都必定不会有,比如通过长期熏习,具有悭吝者竟然能把痛苦想成快乐。同样,菩萨修习一切痛苦为安乐想,最终必能获得《父子相会经》中所说的“诸法变成安乐”的等持。因此,通过逐渐修习而安忍小小的损害,到后来巨大的灾难也就能忍受了。

寅二、广说:

蛇及蚊虻噬,饥渴等苦受,

乃至疥疮等,岂非见惯耶?

虽然有些注释中为了表明要串习的小小痛苦,而说“遭受蛇、蚊蝇、饥渴等感受以及疥疮等无义的痛苦难道不是已经司空见惯了吗”将喻义连在一起解释的,但实际上解释为“既然见过这些无义的痛苦就理当安忍具有意义的痛苦”较为恰当。

故于寒暑风,病缚捶打等,

不宜太娇弱,若娇反增苦。

此外,对于严寒酷暑、狂风大作等,重病缠身、遭受束缚、被人殴打等,自己不应当过于娇柔怯弱,如果过于娇弱反而会更增加痛苦。

有者见己血,反增其坚勇,

有人见他血,惊慌复闷绝,

此二大差别,悉由勇怯致。

再者说,有的人见到自己的血反而会更加坚强勇敢,有的人看见他人的血也会惊慌失措,昏迷不醒。这两者有如此悬殊的差别完全是由内心坚韧与怯懦所导致的。

寅三、摄义:

故应轻害苦,莫为诸苦毁。

智者纵历苦,不乱心澄明。

因此,我们要通过修习力而轻视一切损害,不被一切痛苦所害。智者即便历经千辛万苦,然而内心仍旧要保持明清,不受干扰。

丑四、作意功德:

奋战诸烦恼,虽生多害苦,

然应轻彼苦,力克嗔等敌,

制惑真勇士,余唯弑尸者。

在与一切烦恼进行殊死搏斗时,虽然会遭受众多损害,但要不顾一切苦害而力争摧毁嗔等烦恼仇敌,制服烦恼仇敌的这些人才堪称为战胜怨敌的真正勇士,而杀害其他有情之辈就像杀尸体一样徒劳无益。

苦害有诸德,厌离除骄慢。

悲愍生死众,羞恶乐行善。

再来说说痛苦的功德:痛苦能让人们生起厌离心,遣除骄傲自满的情绪,进而对流转在痛苦生死轮回中的众生萌发恻隐之情,希望他们脱离轮回,警惕轮回之因的恶业而乐于奉行对治罪业的善法。

子二(定思正法之安忍)分三:一、遣嗔作害者;二、遣除除嗔不应理之邪念;三、摄义。

丑一(遣嗔作害者)分三:一、作害者身不由己故不应视为嗔境;二、遮破自主之作害者;三、摄义。

寅一(作害者身不由己故不应视为嗔境)分三:一、无有自主;二、无心;三、摄义。

卯一、无有自主:

不嗔胆病等,痛苦大渊薮,

云何嗔有情,彼皆缘所成。

如人不欲病,然病仍生起,

如是不欲恼,烦恼强涌现。

如果有人心里认为:敌人使我生起痛苦,因此我才嗔恨他。

胆涎等疾病是多重痛苦的大根源,对它们竟然不嗔恨,为什么唯一嗔怒有心的怨敌呢?

如果认为:胆病等是以外缘不由自主而形成的,因而不该嗔恨。

那些作害者实际上也是以烦恼的外缘而给你造成痛苦,烦恼的外缘也是在不情愿中被外缘力所压迫而涌现的,如同不愿意中也会生病一样。

卯二、无心:

心虽不思嗔,而人自然嗔,

如是未思生,嗔恼犹自生。

若想:胆病等没有想作害,而怨敌有作害的想法,因而嗔恨他们。

心虽然没有思维“我要嗔恨”,但人们仅以外缘自然生起嗔恨,而此外缘也未曾思维“我要生起嗔恨”,但嗔心还是同样会生起。

卯三(摄义)分二:一、不由自主之摄义;二、无心之摄义。

一、不由自主之摄义:

所有众过失,种种诸罪恶,

彼皆缘所生,全然非自力。

烦恼等所有的过失以及由它引发的各种各样罪业也都是由外缘力所产生的,而没有一点自主权。

二、无心之摄义:

彼等众缘聚,不思将生嗔,

所生诸嗔恼,亦无己生想。

能产生罪过等的形形色色外缘也没有“要生这些罪业等之果”的念头。而所产生的这些罪业之果也没有“我要依靠此外缘而产生”的想法。

寅二(遮破自主之作害者)分二:一、共破神我与主物;二、别破常我。

数论外道与胜论外道等认为我与一切外缘不由自主是不成立的,下文中要讲的主物与神我等能自主产生敌人的害心等一切果。下面对此加以破斥:

卯一、共破神我与主物:

纵许有主物,施设所谓我,

主我不故思,将生而生起,

不生故无果。

你们所承许的主物以及所谓的神我作为有法,所谓的“我故意为了加害等而生”于是便产生这一点是不会有的(立宗),因为不生之故(因),如同石女儿(比喻)。不生的理由是成立的,因为承许这些常有自在的缘故。如果已经产生,显现就成了无常并随因缘而转。周遍:如若尚未产生,就根本不会存在,这一点是一定的(必定成立立宗),如此一来,当时想产生作害等果也就决定不会存在。 Continue reading “入菩萨行论·善说海 第六品 安忍”

入菩萨行论·善说海 第五品 正知正念

第五品 正知正念

— 索达吉堪布 讲解

戊二(正知正念)分三:一、护戒之方便法——护心;二、护心之方便法——护正知正念;三、教诫结合相续而精进。

正念是指忆念自己承诺的所断与所修,正知是指精通该断该修的一切事宜。

己一(护戒之方便法——护心)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庚一、略说:

欲护学处者,策励当护心,

若不护此心,不能护学处。

想要不失毁而护学处的人一定要集中精力防护心动摇在颠倒的对境中,因为如果没有能够守护住这颗心,就无法护持学处。

庚二(广说)分四:一、需护心之理由;二、护持方法;三、如是护持之功德;四、需精勤护持之理。

辛一(需护心之理由)分三:一、未护心之过患;二、护心之功德;三、摄义。

壬一、未护心之过患:

若纵狂象心,受难无间狱,

未驯大狂象,为患不及此。

如果让心的大象在颠倒的外境中放任自流,结果将导致在无间地狱中受害,而未驯服的狂象并不致于造成这样的危害。

壬二(护心之功德)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癸一、略说:

若以正念索,紧拴心狂象,

怖畏尽消除,福善悉获至。

如果能够用正念的绳索将心的大象紧紧地拴在善法的桩子上,那么一切畏惧都将烟消云散,一切善法唾手可得。

癸二(广说)分二:一、遣除怖畏;二、修持善法。

子一(遣除怖畏)分二:一、真实宣说;二、依据。

丑一、真实宣说:

虎狮大象熊,蛇及一切敌,

有情地狱卒,恶神并罗刹,

唯由系此心,即摄彼一切,

调伏此一心,一切皆驯服。

如果拴住自己的这一颗心,就能系住老虎、雄狮、大象、马熊、猛蛇、怨敌、众生地狱的阎罗卒、凶神恶煞以及罗刹这所有的作害者,换句话说,只是调伏这一颗心,就能调伏一切,如《本生传》中云:“以彼自性大悲体,如水湿润而滋润,彼此之间无害心,猛兽亦如苦行者。”

丑二、依据:

实语者佛言:一切诸怖畏,

无量众苦痛,皆从心所生。

如是所有的恐怖与今生来世的无量痛苦均是由自己的颠倒心中产生,这是真实语者佛陀所说的。《宝云经》中云:“心性若自在,则于诸法皆获得自在。”又云:“善或不善业,乃由心所积。”《摄正法经》中云:“诸法依赖于自心。”

有情狱兵器,何人故意造?

谁制烧铁地?女众从何出?

《大疏》与《普明论》中解释道:否则,众生地狱的所有兵器是哪些制造者故意造的?燃烧的铁地又是谁制作的?位于铁柱山上的这些女人又出自何处?善天尊者也讲解成女人,可见,(有些译师所译的颂词中)“火堆从何出”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按照上述这些注释中所说“女人”,或者邦译师所说的“女众”是准确的。

佛说彼一切,皆由恶心造,

是故三界中,恐怖莫甚心。

其实,所有这些均是由恶心所生,关于这一点,能仁佛陀在《念住经》等中说:“心乃敌中最大敌,除彼之外无怨敌。”因此说,三界中再没有比心更可怕的了,所以我们理所应当调伏内心。

子二(修持善法)分六:一、布施度;二、持戒度;三、安忍度;四、精进度;五、静虑度;六、智慧度。

作为菩萨,身体力行的善法就是六度,实际上六度也是以心为主。

丑一、布施度:

若除众生贫,始圆施度者,

今犹见饥贫,昔佛云何成?

假设说遣除一切众生的贫穷者才圆满布施度的话,那往昔的所有佛陀就成了没有圆满布施度,因为如今仍旧有许多众生贫困不堪。

身财及果德,舍予众生心,

经说施度圆,故施唯依心。

那么,对此应当如何理解呢?将内外的一切财物连同施舍这些的善果全部施予一切有情修习究竟而远离悭吝之心,就是布施度,这是《无尽慧经》中所说的。此经中云:“何为布施度?即施舍一切财物及果法之心。是故,布施度唯是心。”

丑二、持戒度:

遣鱼至何方,始得不遭伤?

获断恶之心,说为戒度圆。

如果断绝损害就是持戒度的话,那么往昔佛陀的戒律度也没有圆满了,原因是只有将鱼儿龟类等含生、其他财物、女人遣送到某处,使他们不遭杀害、不被夺取等(才能称得上戒律圆满),事实上并没有遣送,他们仍然在遭受损害。实际上,戒律度指的是断除对这所有众生的损害等之心。经中云:“何为戒律度?断除害他之心。”

丑三、安忍度:

顽者如虚空,岂能尽制彼?

若息此嗔心,则同灭众敌。

安忍也不应当是指杜绝怨敌或者他的嗔心相续,因为野蛮的众生如虚空般无边无际,毁之不尽。实际上,如果摧毁自己的这一颗嗔心,那么就相当于击败了所有的怨敌。

何需足量革,尽覆此大地,

片革垫靴底,即同覆大地。

如是吾不克,尽制诸外敌,

唯应伏此心,何劳制其余?

例如,整个大地用皮革来覆盖,皮革又怎么能完全盖得完呢?而只是用鞋底大的皮革就相当于覆盖整个大地。同样的道理,自己不可能将所有的作害对手一一制服,除了降伏我的这颗嗔心成就安忍,何需制服其他呢?实在是徒劳无益。

丑四、精进度:

生一明定心,亦得梵天果,

身口善纵勤,心弱难成就。

精进也主要是指这颗心,对于“明定心”,《释论》中说是静虑戒所摄的明心,善天尊者解释为无有身语业的心,只生起这样的一颗明定心的果报也是转生到梵天等。有些人按照佛经中所说“生起慈心而转生到梵天”来讲解。如果与心的力量毫不相干,那么身语的业果由于心行微弱而不能产生如此大的果报。

丑五、静虑度:

虽久习念诵,及余众苦行,

然心散它处,佛说彼无益。

静虑也同样是以心而成就的。纵然是长期念诵密咒等以及历经身体的百般苦行,但如果心思散乱在他处,彻见诸法的佛陀说这也意义不大。《摄等持经》中云:“诸比丘,心散乱于欲妙之苦行及讽诵等无有果。”或如《般若经》中云:“心散乱者自利尚不成……”

丑六、智慧度:

若不知此心,奥秘法中尊,

求乐或避苦,无义终漂泊。

正法的内涵殊胜主尊——心的奥秘即是自性空性,《大疏》中说由于它不是凡夫的行境故称奥秘。《释论》中说:“无我之真如隐藏于自己的心中。”如果未了达这颗心的奥秘,那么虽然想离苦得乐,但最终他们的结果只能是毫无意义地漂泊在轮回中。经中云:“知众迷乱如野兽入网已,诸智者如鸟翔虚空中。”因此,智慧度也主要是指心,《华严经》中亦云:“一切菩萨行均依自心。”方便、愿、力、智度也是由智慧度分出来的,因而它们都是以心为主。 Continue reading “入菩萨行论·善说海 第五品 正知正念”

《觉醒的勇气》阿底峡之修心七要 47

《觉醒的勇气》

— 顶果钦哲法王 著

开示43

 

第七章 修心的指导

修行要有恒。

当人生顺利,心满意足时,我们会倾向修行;当我们饿了,没有东西吃,就会失去修行的兴趣。这是因为我们对法叫缺乏完整的信心。俗话说:“肚皮饱了晒太阳,这是我们像修行者的的时候。一旦事情不顺,我们变成凡人。佛法无法和我们的心融合在一起。请加持我们,让心中生起正确的态度!”另一句话说:“落入凡夫行径的修行者,永不会解脱。为外表而念诵咒语,无益于修道。”

修行要精进。

修行要全心投入,让自己完全浸润在修心之中:有时禅修空性,有时生起出离心,有时对众生发慈悲心。透过仔细的探索和检视,我们会更下定决心,愈来愈努力去修持修心的法门。

分析试验求解脱。

首先要分析我们哪一种情绪最强,然后专注而努力地去对治。当我们面对某些特定状况时,仔细检视这情绪是否增加。我们应该观察情绪是否会生起,生起时要能辨认出来,透过对治的协助,把它去除,然后持之以恒,直到情绪不再生起。

不应自持。

如果能帮助他人,提供食物和衣着,协助人出狱,或让他们升官,那么我们不应该期待获得他人的肯定。如果我们长期认真修行,或知识广博,严守戒律,也不应当期待他人的尊敬。反过来说,如果我们发现他人知识渊博,应当祈愿他们能够真正博学;如果他们严守戒律,应当祈愿他们能够像佛陀时代的弟子;如果看到他人修行,应当祈愿他们的心与修行合而为一,没有障碍,他们的道路能引领他们走向最后的目标。这应该是我们禅修的方式,关心他人胜过自己。如果我们能做到,也不应为自己庆贺,认为自己做了什么伟大的事。瓦君(30)曾给过这样的忠告:“不要依赖他人;专心对本尊祈请。”不要依赖他人,认为他人会给我们食物、衣物等等。然而,要对三宝生起完全的信心。有一种说法:“相信上师是究竟的皈依;利益他人就是究竟菩提心,因此不要炫耀自己的成就。”永远持守这种态度,因为依赖他人,结果未必如我们所愿。

(30)瓦君(Radreng):也就是种敦巴,见(21). 

不应暴戾。

如果我们在公众场合被忽略,不要认为自己是这么好的修行者,人们怎么不在乎我,不来供养或请求加持。此时,不能烦燥,不能严辞以待。此刻,我们还不能用法叫来对治我执。我们忍辱的程度非常脆弱,如身上的水疱。我们易怒的程度,则像一只头痛的熊。这完全是因为无法用法叫来对治。

不轻喜怒。

水晶球因自身的透明,而呈现各种颜色,放在什么上面就变什么色。同样的,有一种修行者得到很多金钱就会想:“哇,这是多么慷慨的功德主。”但如果得不到钱,就口出恶言,牢记在心。我们不能被如此微小的事情动摇。

莫期待回报。

如果帮助他人,或有机会修行,我们不应当期待他人的感谢、称赞或给予好名声。如果我们能够终身修持两种菩提心,在座上和座下皆正常禅修;如果我们能将心与禅观融合,日常生活中的经验就不会是凡夫的经验。再说,如果不被日常生活干扰,有助于禅修的进展。但如果禅修时非常的专注,事后完全分心,就无法对禅观产生信心。反过来说,如果我们在座下培养许多正面习惯,但在禅修过程中不专注,修行同样是无意义的。要努力做正确的修行。

回向偈
文殊师利勇猛智, 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 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 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 为得普贤殊胜行!

 

入菩萨行论·善说海 第四品 不放逸

第四品 不放逸

— 索达吉堪布 讲解

丙三(趋入之方法)分五:一、戒律;二、安忍;三、精进;四、静虑;五、智慧。

丁一(戒律)分二:一、不放逸;二、正知正念。

本来,行为有六度,但本论中没有单独宣说布施。

第四品 不放逸

戊一(不放逸)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不放逸的本体即是谨慎取舍,《学集论》中云:“何为不放逸?即无贪、无嗔、无痴而精进修持一切善法,内心防护一切有漏法。”不放逸是一切善法的方便。《三摩地王经》中云:“所说一切诸善法,根本即是不放逸。”

己一、略说:

佛子既如是,坚持菩提心,

恒勤勿懈怠,莫违诸学处。

佛子以加行、正行、后行的方式坚定不移地受持菩提心后,就应当毫不懈怠努力做到恒时不违越菩萨学处。

己二(广说)分三:一、谨慎修学所修;二、谨慎所依暇满;三、谨慎所断烦恼。

庚一(谨慎修学所修)分三:一、不舍菩提心之合理性;二、舍弃菩提心之过患;三、教诫不舍菩提心。

辛一、不舍菩提心之合理性:

遇事不慎思,率尔未经意,

纵已誓成办,后宜思取舍。

对于任何事,最初未经观察,或者只是稍加观察而未经慎重分析,即使口中说“发誓要做”,然而经过一番详细观察才决定到底做还是放弃,这一点也是合情合理的。

诸佛及佛子,大慧所观察,

吾亦屡思择,云何舍誓戒?

而这里与之完全不同,一切如来及菩萨也是以大智慧详加观察,而且我自己在受戒之前也经过详察细审、再三深思,对于这样的发心学处怎么能半途而废呢?是绝对不能的。

辛二(舍弃菩提心之过患)分三:一、异熟果堕恶趣;二、失毁利他行为;三、阻碍解脱。

壬一(异熟果堕恶趣)分三:一、真实宣说;二、彼之合理性;三、遣除争论。

癸一、真实宣说:

若誓利众生,而不勤践履,

则为欺有情,来生何所似?

假设在发心的时候立下誓愿要救渡一切众生等,之后三门所作所为不履行诺言,那么显然已经欺骗了这些众生,如此一来,我最终的下场将会怎么样呢?可想而知绝对摆脱不了恶趣。

癸二、彼之合理性:

意若思布施,微少凡常物,

因悭未施予,经说堕饿鬼。

如果某人心里想要施舍食物等微不足道的平常物品,之后又出尔反尔,没有进行布施,经中说这是饿鬼的因,《正法念处经》中云:“仅稍思量而未布施,则投生饿鬼,若已经立誓而未布施,则堕入众生地狱。”

况请众生赴,无上安乐宴,

后反欺众生,云何生善趣?

那么,何况说诚心以无上佛果与暂时的安乐宴请一切有情,后来又欺骗这所有众生,怎么能转生善趣呢?是不会转生的。

癸三、遣除争论:

有人舍觉心,却办解脱果,

彼业不可思,知唯一切智。

有人问:如此一来,不是与佛经中所说的相违了吗?佛经中记载:圣者舍利子奉持菩萨行时,恶魔索要右手,他砍断右手,用左手布施,结果魔口出不逊,于是舍利子生起厌烦心而舍弃发心,但还是获得了阿罗汉果位;金色尊者前世也曾于四十劫中持菩萨行,后来舍弃菩提心立即变成缘觉。

其实并不相违,《普明论》与《释论》中对此是这样答复的:某人舍弃菩提心,可是他们也得以解脱,这说明业力不是凡人可思维的,只有遍知佛陀才能洞晓得一清二楚,而我们根本无法了知。

善天尊者则如此回答说:“虽然以方便法舍弃了菩提心,但因真实受持(菩萨戒)的缘故也能使众生得以解脱。”

布布达论师对此作答:“尽管舍弃了世俗菩提心,而没有舍弃胜义菩提心。”我认为这种说法是合理的,因为虽然放弃了利他之心(世俗菩提心),但由于没有舍弃证悟无我的智慧(胜义菩提心)而不会堕入恶趣。然而,对于不可思议的行境,只是冥思苦想又有什么用呢? Continue reading “入菩萨行论·善说海 第四品 不放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