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的奥秘(7/29)
益西彭措堪布 讲授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观自在菩萨!
顶礼全知麦彭仁波切!
顶礼大恩上师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尊!
台湾《人乘佛刊》中登载这样一件事:
繁华的台北,过去曾经有一间有名的烤鸭店,店号“上品号”,生意兴隆,门庭若市,店面采用的是最新装潢设备,门面宽敞,美观的玻璃厨窗中,陈列一排排、一堆堆色泽烤成焦黄的烤鸭。烤鸭店里雇了好几位年轻店员,穿着白色制服,戴着西洋式厨师的帽子,手上戴着塑胶手套,从早到晚忙得团团转。烤鸭店的蔡老板,长得浑身上下圆嘟嘟,穿着西装,手指戴着两枚约半寸的四方金戒指,他见生意这样兴隆,一个人坐在收银机后面笑得合不拢嘴。店面的后面是机器房、操作间、宰杀室,不停地配合工作,一到烤鸭店,就能闻到一股随风飘来的血腥味,又有时时从门缝里飘出的烧腊味,令人垂涎三尺。“上品号”的生意,越做越大,赚的钱越来越多,二三年下来,在各地开了好几处分店,所以蔡老板是春风得意。发了财,少不了交际应酬,他是酒家和舞厅的常客,这是他感到挥霍得最惬意的时期。可是他的后果如何呢?
临近农历新年,台北到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氛,家家户户都忙着买年货,自然“上品号”的生意也达到高峰,蔡老板索性把自动门打开,许多顾客在店里等新烤鸭出炉,即使在门外等候三五个小时也没关系。老店员加班还不够,又雇了几位临时店员,大家还是手忙脚乱,应接不暇。
这一天仍如往常一样,店里闹哄哄的,忽然响起一阵如雷般的鸭叫声,所有的人一下子楞住了,寻声看去,只见蔡老板四肢张开,像只鸭子的形状,爬在地上,口中不停地“呱呱”叫唤。正在买烤鸭的客人,有的手上提着烤鸭,有的正掏钱付款,见这突如其来的场面,都围拢过来,议论纷纷。其中有个胖女人,大叫一声说:“哎哟!人变鸭子啦!多可怕!以后我再不敢吃肉了。”大家才惊醒过来,都往门外跑。这时蔡太太连忙招呼人将蔡老板抬到床上,请来医生诊断,可是再高明的医生也无法让他停止鸭叫。可怜的蔡老板,叫了三日三夜,直叫到声嘶力竭,才睁着眼睛、七孔流血、在痛苦挣扎当中断气。因为是大老板,钱多得没处用,花了几百万来铺张丧事的场面。从此以后,“上品号”的大字招牌销声匿迹,各处的分店也关门大吉,蔡家的人不知搬到何处。
一般人会觉得蔡老板事业很成功,因为他开的烤鸭店在繁华的台北很有规模,装修豪华、门面排场、生意兴隆,而且伴随他的事业一天天发展,各地拥有了多家分店。以世俗的眼光看来,蔡老板的前景似乎越来越光明。没有业果正见,看到的只是这些外在的表相,而且会羡慕不已。
其实从业果的角度思惟,在假相的背后只有黑黑的业,没有半点成功之处。从开烤鸭店这一天开始,蔡老板就成了杀生主谋,伴随烤鸭店的生意日益兴隆,分店日渐增多,他背负的杀生业债也愈加沉重,灾星一天天逼近。可怜他在春风得意之时不知道罪业之毒正在相续中凝结、增长,终于在生意最兴隆的春节前夕,一个圆嘟嘟的人完全变成鸭子的形相,以几年杀生邪命换来的只有后世无量的痛苦。人没有业果正见,就会这样以邪恶为崇高,以灾祸为幸福,结果只有随恶业而堕落。
生命无大小贵贱之分,一律平等,如果认为伤害诸如蝼蚁蚊虫等微小生物,算不上涂炭生灵,实际也是一种有业无果的断见,我们从《感应篇注证》中引一则公案来证明:
古代有一个叫桓谦的人。一天坐在屋里,忽然看见几千个一寸长的小人,都是披甲持矛,驾车乘马,从一个洞口出来,金光闪闪,像太阳一样耀眼。小人陆续走进房间,他们以几百人为一群,由将领指挥互相厮杀。小人和马的动作异常敏捷,他们攀着桌子、登上灶台寻找食物,找到食物之后,就在一起聚餐,不久又返回洞中。
桓谦怀疑小人都是妖怪,一天碰上一位道士,就谈起了此事,道士叫他用石灰堵住洞穴,桓谦照着做了。后来打开洞口,只见上千只大蚂蚁都被闷死在洞中。不久,桓谦和道士同日生病,全身烂成灰泥而死去。
人们以旁生形体小就认为它没有心识、没有苦乐感受,这是愚痴的想法。譬如在天人眼里,我们人类也像蚂蚁一样小,我们是否没有生活,没有苦乐,没有对生命的爱执呢?为什么面对蚂蚁时认为捏死它们如捏面粉一样毫无罪过呢?这种无业果之见最为下劣。桓谦分明看到几千只大蚂蚁都是生灵,有自己的组织、活动和感知,却在邪见支配下,把它们全部毁灭。这样肆意杀生的结果,只是毁灭自己而已。所以面对任何一种生命下至蚁蚊,都应尊重,绝不能摧残,作为一名佛弟子要常怀珍爱生命的善心,要有“爱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的慈悲情怀。
左营有位杀猪多年的屠夫,每当他以尖刀刺入猪喉时,猪都会嚎嚎惨叫,痛苦难忍,鲜血喷溅四处,等血流干竭时,猪抬高头,深深叹气而死。屠夫见此情景,总觉得猪可怜,就想改行不再杀猪。但他改行后仍操杀业,运输鸡鸭到全省各地贩卖,有时自己宰杀后,去市场贩卖。
一天,他满载着鸡鸭,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然轮胎脱落滑出,虽然没有造成大祸,但是鸡笼被撞开,鸡鸭顿时乱飞乱跑,后面的人看到这种情形,都停下车来帮他捉。事后屠夫换好轮胎继续上路。
到市场卸货之后,他又马上赶回南部,车子驶到前一天发生事故地点,后胎再次脱落,车子倒翻,屠夫后脑倒撞,颈部被方向盘正中刺伤,血流满地,就像猪被刀刺喉时的情形一样,腿部也骨折,刺穿肌肉。旁人赶紧把他送到长庚医院急救,七天之中昏迷不醒。
最初几天,他总看到被杀的猪。一群群地跑来讨命,后来是鸡群、鸭群,形状有些是断头断脚,有些头和身体没有全断,只留一层皮连结着,甚至有开膛剖肚、肠胃拉出身外的,种种恐怖之相,都是索命而来。七天之中,他被过去的冤家债主折磨得奄奄一息。
第六天时,他感到自己要去爬一座刀山,后面跟着许多众生,高山上利刀森罗,从上而过,即便未粉身碎骨也是体无完肤,但又欲退无路,后面的众生纷纷指责说:“这些刀子都是你以前用来杀猪、杀鸡、杀鸭的,杀别人时不知道痛苦,现在让你尝尝用刀子杀自己的滋味。”就这样屠夫被逼上刀山,这时他仍躺在病床上,迷糊之中叫道:“我不要上刀山!我不要上刀山!”喊过后,全身冒冷汗。直到完全清醒后,他拔掉针头对家人说:“这七天,我都在地狱中度过。”
看了这则公案,就会发现,人如果没有因果正见的指引,走的只会是充满罪业的路,一直走到死都难以回头。屠夫如果能预见自己的奋斗结局是如此悲惨,必定不会长年马不停蹄地造这种恶业,即便乞讨过活也强过万倍,可是他如瞎子般不明因果,不杀猪转为贩卖鸡鸭,仍是杀生,日夜劳作只是把自己往刀山上送。这样源源不断的黑业与苦果究竟来自何处呢?来自不识业果的一念无明。如果对杀生的业果有所认识,这些杀生的行为、果报就能提前遮止。可以说,如果以业果正见摄持,一道道奔向恶趣之门就可以提前关闭,一道道通往善趣之门都会打开。思惟业果关系引生定解,这是救自己,设法使人产生定解,就是救别人,所以因果法门是救世大法。
壬二、堕胎杀生的因果公案
堕胎是杀生恶行,以事、意乐、加行、究竟衡量:事,是胎儿,并非无情法或低等生命,而是极为宝贵的具命有情。意乐之中:想,是于胎儿作胎儿想;烦恼,是贪、嗔、痴任何一种,譬如,未婚怀孕为了遮人眼目,或者不想抚养儿女,而自己堕胎,或者古代一夫多妻,妻子嫉妒小妾有孕,下药堕胎;等起,是乐堕胎欲。加行,是服药打胎或作人工流产手术。究竟,是胎儿断命根。因此堕胎就是杀人,堕胎者成为残忍杀害亲身骨肉的杀人犯。
《感应篇汇编》中有一则公案说:
郭印的女儿引凤,被鬼卒追摄,遍游了十八地狱。在最后一所地狱中,她见阎罗王端坐在大殿之上,下面站有好几百位女人,每个女人身边都有一个小孩抱着脚索命。小孩当中:有些是母亲以生育女儿过多而被投水溺死;有些是以家里贫穷,无法养育而死;有些是妻嫉小妾怀孕而被用药打堕;有些是私胎而被母亲毒死;有些是以争斗损胎而致死;有些是因看护不慎死于非命。阎罗王一一追查,这些犯了杀罪的女人手脚带着刑具,看起来身体都是枯槁瘦弱。引凤回来后,把地狱中的见闻详细告诉父亲,并且书写在天宁寺壁上,作为后人的警戒。
我们知道,当中阴身进入母胎和受精卵和合成为名色时,便开始获得再度做人的宝贵机会,这种难得胜过盲龟值遇轭木之孔。身为人母,本来应负起精心孕育新生命的责任,可是人以私欲丧尽天良,竟狠心把自己的骨肉扼杀在腹中。胎儿不是无情物,他们被打堕时有着强烈的痛苦,母亲残忍地剥夺他们作人的权利,会引起他们的极度愤恨,从此血肉相连的母子将变成不共戴天的仇敌。如果不以四力忏悔,解释怨结,决定会因此堕入恶趣。世人何苦为了短暂的贪欲之乐或者眼前的生活方便,作出这种禽兽不如的杀子恶行呢?《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说:“有十种业,能令众生得短命报,一者自行杀生,二者劝他杀生……七者坏他胎藏(自己堕胎),八者教他毁坏(教人堕胎)……,以上十业得短命报。”
下面讲一位现代女士的亲身经历:
曾女士毕业于中文研究所,结婚三年半,有一个男孩。后来,不幸被强暴,内心受到很大打击。为了抚平内心的创伤,她每天虔诚地诵经拜佛。一段时间之后,她回到一家寺院,见到过去关心过她的师父,师父对她的遭遇深表同情,要她到佛前燃香,恳请冤亲债主出来释冤解怨。当时她以恳切忏悔的心加以祈求,没想到不久有一个小女婴附在信徒身上,表示要找她,而且以极为怀恨的态度表示自己是她堕胎的孩子,使她吓了一大跳。后来她回忆起,刚结婚不久时,有一次害怕太早怀孕无法负担养育子女的费用,她和先生商量,结果到西药房买了避孕药服用,想不到吃了就发生堕胎效用,无意中杀害了一条无辜的小生命。
这个女婴后来表示,为了报复她,经常故意把她儿子弄得啼啼哭哭,而且每次都哭很久。她的孩子有时很顽皮,独自一个人出去玩,又不听话,叫他不准玩危险的东西,他偏要玩,有时自己走上大马路,任凭母亲在后面追也不回头,有时非常任性,竟然还会狠狠的打母亲。曾女士忍无可忍时,常常打孩子出气。但是奇怪的是,孩子一有机会接近师父或听到佛号时,他又显得乖巧驯服,比平常温和许多。
曾女士服用避孕药而导致堕胎,以误杀尚且引起胎儿的怨恨,何况现代人多数是有意堕胎,如不忏悔,只有到地狱去了结这笔孽债。古人有尊重生命和因果报应的观念,人们视堕胎为邪行,可是今天堕胎却成了司空见惯的普遍现象,不以为是罪恶。据报道,目前中国每年的人工流产为一千万例,其中有一半是未婚女性,换句话说,每年有一千万胎儿被父母杀死,相当于数十倍南京大屠杀的受害人数,流产胎儿的身肉堆积起来是一座巨大的尸山。因果观念的泯灭,导致这样举国若狂、家家草菅人命的恶相。所以,要想挽救世道人心,首先应从因果着眼,只有人人注重因果,才能化戾气为吉祥。
下面是一则胎儿求救的现代真实事例:
事情发生在一九八七年,主人公是台湾屏东县的林美惠女士。她婚后生了二女,再怀第三、第四胎时,因为害怕又生女儿,就和丈夫商量把胎儿拿掉。当时虽然未信佛,但内心仍抹不去一份愧疚和难过。
到了十一月,她又怀孕,虽然他们家很希望生个男孩,矛盾的是害怕又生女儿。当时她上班很忙,暂时不想生孩子,就和丈夫商量,决定把胎儿拿掉,并跟丈夫说好,等他有空,就去妇产科拿掉胎儿。
做这个决定的当晚,她不知不觉做了一个梦,不同于以往模糊的梦,而是很清晰的梦。在梦中,她看到一尊雕像的观世音菩萨,穿着白衣,非常庄严,接着天空放出一望无际白色的大光明,面对这个境界她非常欢喜。这时耳边忽然响起小孩的声音:“妈妈!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声音非常细柔悦耳,可是她无心去欣赏这样好听的声音,脱口就说:“不行啦,万一又是女儿怎么办?”小孩继续求着:“妈妈!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我会很乖很乖的啦。”她仍然拒绝:“不行啦,万一又生到女儿怎么办?”结果声音消失,她就醒过来了。
当时她不信佛,也不在意这个梦兆,仍旧照常上班下班。奇怪的是,晚上又做了同样的梦,只是观世音菩萨不再显现,直接望见一望无际非常漂亮的大光明,随后又响起轻柔的声音:“妈妈!求求您留下我好不好,我会很乖很乖的啦。”非常诚恳的乞求,但她依然拒绝:“不行啦,万一又是个女儿怎么办?”相同的梦境大约持续七天左右,小孩总是在请求得不到回应后,消失于梦中。当时梦中清楚地觉得是两个人在对话,但又感觉好像自言自语似的。
第七天晚上梦中,小孩又来了,仍然很诚恳地祈求留下她,而且是不断反复请求,林美惠也是反复地拒绝,最后一次小孩说:“妈妈!求求你留下我,我会很乖很乖的啦,我跟两个姐姐不一样喔!”说完之后,不等林美惠回答,小孩就不再理她,直接消失于梦中,她也随即醒来。
林美惠做梦之后,就和丈夫商量,考虑到这次梦境很特别,连续一个礼拜小孩一直这样祈求,而且还说和两个姐姐不一样,他们认为应该是个男孩,就决定把孩子留下。
后来生下来是个女孩,孩子从小和佛菩萨有缘,对三宝有信心,幼小的心灵就知道慈爱众生。她三岁那年的农历除夕,在婆婆家过年,婆婆忙着杀鸡,她把小脸挨过去问婆婆干什么,婆婆说:“我在杀鸡,拜过之后,挑最大的鸡腿给你吃。”孩子听了竟然板起面孔,一只小手叉着腰,大声说:“你们杀鸡鸡,以后鸡鸡就找你们算帐。”在她四岁那年,一次母亲为她洗澡,她突然说:“妈妈你出家,要带我一起出家!我不像两个姐姐要嫁给别人。”这就是她和两个姐姐不一样的地方。
将心比心地想一想,如果是胎儿,我在母亲腹中最希望什么?最希望母亲孕育我,使我有做人的机会,我不希望她剥夺我作人的权利。以佛法来说,多劫以来轮转恶道,多么希望生在人间,如果能得人身,发展智慧和慈悲以成就生命的大义,我该多么感谢母亲!所以使我成人是对我最大的恩德。如果母亲把我扼杀在胎中,令我丧失作人的机会,在三恶趣中辗转堕落,将多么惨痛。如果这样为胎儿着想,的确应尽力给他作人的机会。
有一位台湾东海大学毕业的李丽慧居士,一次她到医院妇产科作产前检查,医生由超音波看出,她的肠子全部都胀大了,而且腹内积有很多腹水,整个腹部胀大,医生判断胎儿先天不正常,是个畸形儿,建议她堕胎。根据妇产科医生的诊断,胎死腹中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以当时腹部胀大,看起来即使是胎死腹中,也无法从阴道自然生产,必须要剖腹产。在这种情况下,李居士没有丝毫迟疑,她马上就说:“即使胎死腹中,需要剖腹来产出一个死胎,我也愿意,我绝对不杀死我的小孩。”因为她曾经受过五戒,以她坚持要守这条不杀生戒的强烈愿心,以及作为一个母亲的爱心,支持她突破这个困难的障碍。当时发现胎儿畸形时,她去拜见广化老法师,法师坚决地告诉她:“好不容易得到人身,怎么能伤害他呢?只要还没有生下来,一切都可以转变,给它取名叫进成,成功的成,一定要它成功生下来。”而且法师为胎儿作了胎内皈依,又介绍她去拜访道源老和尚,老和尚也很坚定地为孩子取名为平安。
李居士为胎儿作皈依后,每天受持《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持念观世音菩萨名号一万声,她以虔诚的信仰坚定地念观世音菩萨,终于平安地生下了“成平安”。一直到她生产之后,医生都还不敢说孩子是正常的,还一直为他作各种检查,但是检查到最后,证实孩子是正常的。所以,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让这样的难产儿平安生产。近代印光大师在文钞中,再再慈悲教导妇女,临产时要出声念“观世音菩萨”,保证不会有痛苦难产之事。
通过以上事例,我们体会到以善恶业所描绘的景象截然不同,当一位母亲决定宁可剖腹产也决不摧残生命时,我们会被她爱护生命的崇高品格深受感动,以她的善良、以她为成全孩子甘愿受苦的德性,终于使因缘变得吉祥、美好。相反,一位母亲只图自己方便,随意扼杀胎儿时,她变成一个刽子手,失去了母亲的人格,以及使自己成长的最好机会,未来要背上杀子的沉重业债,备受良心的谴责。所以天下的母亲们,在人命攸关之时,是想作罗刹,还是想作菩萨呢?在业的取舍上不能草率,一失足即成千古恨。
以前有位猎人射中一只母猴,母猴知道自己快死,就忍着伤痛,摘下树叶,努力挤出最后一滴奶水,存在树叶当中,设法留给孩子吃。又有一只母熊,被猎人打中要害,竟然还能端坐不动,没有倒身在地。猎人感到奇怪,上前去看,原来母熊已死,还紧紧抱着一块大石头。为什么呢?因为熊子在石头下的溪水里玩水,母熊怕石头掉下去打中小熊,所以自死也坚忍抱石不放,这种不可思议的母爱感动了猎人,从此他不再猎杀生命。连旁生都能慈悲地爱护自子,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难道就不能以伟大的胸怀无私地孕育生命吗?
庚二、不与取分二:一、何为不与取 二、以公案说明不与取因果
辛一、何为不与取
不与取。事者,谓随一种他所摄物。
不与取的事,就是任何一种他人所摄持的财物。
意乐分三,想与烦恼俱如前说。等起者,谓虽未许,令离彼欲。
不与取的意乐分三:想,即于事无误想;烦恼,即贪嗔痴中任何一种;等起,即在未得到物主许可的情况下,令财物远离彼处的欲念。
加行中,能加行者如前。加行体者,谓若力劫,若暗窃盗,任何悉同。此复若于债及寄存,以诸矫诈欺惑方便,不与而取,或为自义,或为他义,或为令他耗损等故,所作悉同成不与取。
不与取的加行中,“能加行”即自作或教他作。加行的体性,是以势力劫夺或者暗中盗窃,任何一种都同样属于不与取。而且,对债务和他人寄存的财物,以各种狡诈欺惑的方便不与取,或为自利,或为他利,或为使他人损耗等,所做都成为不与取。归纳来说,加行体性有权威不与取、盗窃不与取、欺诳不与取三种。
究竟者,《摄分》中说:“移离本处。”于此义中,虽多异说,然从物处,移于余处,惟是一例,犹如田等无处可移,然亦皆须安立究竟,是故应以发起得心。
不与取究竟是以发起得心而安立。
不与取究竟,在《摄抉择分》中说是“移离财物的本处”。对此虽然有多种不同的解说,但是从财物所在处移到他处仅是其中一种情况。譬如:田地等无处可移,但也须安立不与取究竟。因此,应当以发起得心作为判定究竟的标准。
下面讲教他作不与取究竟的标准:
此复若是教劫、教盗,彼生即可。譬如:遣使往杀他人,自虽不知,然他何时死,其教杀者,即生本罪。
如果是教唆他人抢劫或盗窃,被指使的人生起得心,便属于教者不与取究竟。譬如:派人行杀,自己虽不知被害者何时死亡,但被害者何时断绝命根,教杀者那时即产生根本罪。
回向偈
文殊师利勇猛智, 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 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 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 为得普贤殊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