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学修佛法(上)

如何学修佛法(上)

益西彭措堪布

这次趁国庆放假,大家来利用这难得的空闲时间,一起来学修佛法,积累一些解脱的资粮。这次我想针对大家目前学佛的情况,根据经论中的教证,和大恩上师法王如意宝的珍贵教言,来和大家谈谈有关学佛的正确方法,因此题目是:如何学修佛法。

现在佛教团体比以前增加了不少,佛弟子们所从事的自利利他的事业也越来越丰富,闻思经论,修行打坐,放生护生,以及各种慈善事业,现在都逐渐开展起来了。在从事这些多种多样的活动的同时,大家必须也应该分清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次要的,并且应该抓住其中的核心内容。

一、佛法的核心

那么佛法的核心是什么?要认清这个问题,就要从揭示众生轮回真相的十二缘起支中去寻找答案。

1、轮回之苦

在现实生活中,大家会看到许多需要帮助的众生,比如花光了积蓄还没有治好重病的家庭,遭遇飞来横祸而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在贫困地区上不起学的孩子,以及那些疾病缠身的流浪猫、流浪狗等等,他们的处境非常艰难,尽量去帮助他们,是一个佛弟子应该做的份内事,是慈悲心驱使的一种必然行动。

同时也应该看到,解决了他们的一时之需,是否能解决了他们的一世之需。世事是无常的,在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后,他们是否从此就没有困难了呢?这是谁也打不了这个包票的。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凡夫人不能保证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那些现在接受帮助的人,在接下去的时间里注定还会遇到形形色色的各种困难。

为什么会这样呢,从轮回十二缘起支中我们可以看到,轮回的因是烦恼和业,轮回的果是生和老死。如果因没有解决,那么生和老死过程中的各种苦难将会源源不断地涌现。

由此可见,目前对他们做一些生活上的帮助,虽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种作用的效果是有限的,就像“扬汤止沸”一样,在一锅水已经沸腾的时候,只是把表面的开水舀掉,是无济于事的,因为锅底的大火还一刻不停地在燃烧呢。

而且还有更多的众生,正在遭受比这些更悲惨的苦难,他们有的生活在地狱里,有的生活在饿鬼道中,每天遭受着痛苦的折磨。

2、苦之根源

导致众生苦难的原因,首先是业力,正是这些业力的不断出现,才出现了各种各样大家不愿意见到的结果。如果有一种办法能帮助众生消除业力,这将是最有意义的事情,就能够给他们带来更深广和更长久的安乐。

消除众生的业力,比较直接的办法,就是用自己的功德回向给众生,让他们重业减轻,轻业消除。但是就业力的种子来说,从无始以来到现在,每个众生都已经积累了无数亿了,并且新的业力种子还在不断地产生之中,因此这业力种子是无法通过回向的方法来彻底消尽的。

业力种子是因为烦恼而种下的,种下了的业力种子又需要烦恼的滋润才能不断地成熟,那么控制并消除了烦恼,就切断了业力的命脉,也就达到了消除众生苦难的目的了。那么烦恼是否有根源呢?再从烦恼的来源上去寻找,又会发现众生的烦恼来自对“人我”的执著,而人我执著又来源于众生的无明。

通过这样的寻找,就把导致凡夫众生苦难的从浅到深的各种原因都找到了。只要断除了处于源头的众生的无明,就可以一劳永逸地消除世间众生的各种苦难了。

3、断除苦难源头的方法

如果一个人没钱生活,有钱的人布施一些钱,他就立即能消除贫困,但要断除众生的无明,比起做世间的善事,要复杂和艰巨得多,这是世间的财富所不能解决的。要解决他的无明,就像医生能给病人看病一样,要有一定的能力,最理想的是自己已经消除了无明或烦恼,最少的程度上,也要已经知道如何消除无明的真实方法。

那么从哪里能找到彻底消除无明的方法呢?单凭凡夫自己能找到吗?决定不能,否则从无始以来,那么多的时间里,自己要能找到的话,早就找到了。从外道和世间学说里能找到吗?也决定不能,否则他们也早就解脱了。综观这个世界上,各种宗教、学说之中,只有佛法才提出的苦难的根源,也就是无明导致了我执,从而产生了烦恼,制造了业力,形成了苦果这一缘起规律。因此一个聪明的人,理智的人,对自己前途负责的人,对他人的苦乐放在心上的人,就应该从佛法中,去求得能够脱离这种十二缘起支束缚的真实方法。 Continue reading “如何学修佛法(上)”

中观四百论广释 — 句义明镜论 第十六品 教诫弟子品

第十六品 教诫弟子品

 

圣天菩萨造颂

法尊法师译颂

索达吉堪布著疏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圣者曼殊师利!

顶礼圣天菩萨!

 

丁二、(造论宗旨和断除敌论余诤)分二:一、略明造论的所为;二、断除敌论余诤。

戊一、略明造论的所为:


由少因缘故,疑空为不空,

依前诸品中,理教应重遣。

由于实执等少许因缘故,怀疑自性本空诸法为不空,应依前述十五品中所述的理教,着重加以遣除。

犹如以昏暗、眼花等错乱因缘,人们往往将角落中的花绳误认为蛇,由是而生虚妄无义的惊畏苦恼。同样,诸法虽然本来无有自性,当体即空,然而由无明实执等少许错乱因缘,有情于本空离根的世间万法,生起种种疑惑,并执著诸法实有不空。为了遣除这些有情的疑惑与实执,在前面十五品中依理教作了次第引导,诸学者当依之着重遣除对空性的疑惑。证悟空性断除实执,是有情断除生死轮回,得到解脱及一切智智果位的不二法门,然而有情由于无始来的实执恶习深厚,有的往昔也未曾听闻过空性,一旦闻到空性正法即会生起怖畏,所以本论于前八品中,作了成熟身心根器的前行引导,然后才从各个方面宣说了能解脱三有的甚深妙道,这是圣天菩萨造此论的宗旨。于前十五品中虽已广说诸正理,然为遣除后学者的某些疑惑,在第十六品中,作者又以理以教,再重遣除诸疑惑迷难。

戊二、(断除敌论余诤)分八:一、遣除破空性的理;二、破落边宗之实执;三、有无二者是否实有其理相同;四、破成立毕竟无宗;五、破由有空性的因喻则不应成立空;六、明开示空性的所为;七、明有无二过之执都是颠倒;八、明无有理由能破离边。

己一、(遣除破空性的理)分三:一、空性宗不能破;二、不空宗不能成立;三、用余理破。

庚一、(空性宗不能破)分二:一、正明;二、以相同义而破。

辛一、正明:


能所说若有,空性则为无,

诸法假缘成,故三事非有。

若汝宗有能说、所说、说者存在,则一切法自性空的义理不能成立;诸法唯是藉因缘安立,故能说、所说、说者三事非有自性。

敌宗反驳云:如果为了上述宗旨造此论,则诸法应为不空,因为汝等有能说空性的词句、所说的空义及说者圣天论师,此三者非得许实存不可,因此空性宗不应成立,诸法皆空的义理也成无理。答曰:诸法皆是依因缘而假立的名言,能说、所说、说者也不例外,虽然我们不否认自宗有这些能说、所说、说者存在,然这些唯是随顺世俗安立的名言,并非在胜义实相中成立。能说、所说、说者,皆是依名言因缘建立的法,如梦如幻如阳焰一般,无有自性,这些于后得修道位中安立的名言,是为了通达胜义实相的方便,真正趋入了胜义实相时,此等一切法皆远离边戏,无可缘执。因此汝等没有任何理由说中观宗实有能说等存在,由此不能成立空性正理。相反,由有这些殊胜的名言方便,更能显示中观空性正理的合理,遮破一切不承认空性的邪宗。

辛二、以相同义而破:


若唯说空过,不空义即成,

不空过已明,空义应先立。

如果仅由说空性的过失,不空的义理即可成立,那么不空的过失早已说明了,空性的义理应该先成立。

敌宗:诸法皆空不能成立,若一切皆空,则现量境应同兔角驴角,全然不可现见彼等,有众多过失,所以说,诸法不空实有才是正确的宗派。中观:如果唯以说空性有过失,便可成立汝等不空的义理;那么同样,自宗前述诸内容中已指出了不空宗的种种过失,如根境、有为法相等若实有不空,则不能成立一切因果现象。大疏中云:诸法若不空,应成恒常不变、不坏灭等有多种过失。龙树菩萨在《中论》里说过:“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不得成。”“若一切不空,则无有生灭,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 “若诸法不空,无作罪福者,不空何所作,以其性定故。” 以诸法不空有如是大的过失,空性宗理应先成立。敌宗举出的空性过失,中观宗一一可以依理圆满遣除,而成立诸法缘起如幻无自性的空义;对不空的过失,敌宗却无法依理避免,也无法找出任何一种具有实体自性的比喻。一些中观论著云:由于有情在往昔长久学习外道邪宗,或久于地狱恶趣中串习,故愚痴实执习气浓厚,虽然他们并不可能见到任何常有实质的法,然于甚深的空性正理始终不接受,这便是他们反对空性的原因。故具智慧者不应破空性,寂天菩萨云:“空性能对治,烦恼所知障,欲速成佛者,何不修空性。不应妄破除,如上空性理,切莫心生疑,如理修空性。”

庚二、(不空宗不能成立)分二:一、正明,二、破彼断过。

辛一、正明:


诸欲坏他宗,必应成己义,

何乐谈他失,而无立己宗。

凡是要破坏他宗所说空义者,必须先应成立自宗的实有宗义;汝等为何只乐于谈论他宗的过失,而无有成立自宗的义理呢?

诸执著有事的宗派虽然想推翻中观宗的空性正理,可是他们所用的方式却是以指挠沸,不但不能破坏空宗,反而会使自己受到破坏。按照规律,欲要推翻他宗,必须先成立自宗,自宗理论如果先已成立,那么他宗理论才有可能为自宗所折服。因此汝等有事宗欲要推翻空性宗,应先成立诸法不空的宗派,而这当然需要随顺圣者智士们的教证理证才行。可是在这方面,无论怎样努力,也不可能得到建立诸法不空的圣教量,也不会有任何比量推理来成立不空义,以此汝等自宗尚不能成立,即无有理由或资格谈论他宗的过失。汝等一味乐于指责空性宗有如何如何的过失,却不知自己的有实宗到底如何才可成立,这种辩难实是毫无道理。如果你们要说空性不成立,应该是一切法不空,理应先举出不空的理由,找到一个能立因,不然只是钻在死牛角尖里,于他无损,唯有自己徒招祸殃。

辛二、破彼断过:


若观察即无,彼不成为宗,

则一性等三,亦皆非宗义。

如果说一切法经观察就无有自性,彼义不能成立为宗,那么汝等所许的一性、异性、非一非异性等三种,也都不能成立为宗义。

敌宗反驳云:依上所说,欲坏他宗者应先成立自宗,而汝等空宗欲坏我等不空义,也应先立自宗。但是,依汝等所许,一切所知法都无有自性,全部都是空性,因此汝等也不能成立有自宗存在,汝自宗尚不成,故不能坏我们所许的诸法实有义理。中观:按汝等的推理,以胜义理论观察无有一法成立故,即不应承认中观有自宗成立;那么同样,依胜义理观察,汝等所许的实有一性、异性和非一非异性,都无有存在,以此汝宗也不能成立。一性、异性与非一非异性,是外道诸宗所许诸法实体或自性的存在方式。诸法若实有本体,其本体则不离一体、多(异)体或非一非异体的存在方式,而以中观正理观察,此等皆不可能真实成立。以胜义理观察时,任何亦不应承认,这是我们中观法门所宣说的甚深法义,是法界的本来面目。因此以胜义理观察时,一切皆不应承认,汝等实有宗岂能成立,而且中观宗依二谛说法,于世俗中能无碍成立一切如幻的缘起名言,可是汝等许诸法实有,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建立实有宗。所以汝等不应以中观宗的胜义理来否认中观宗随顺世俗的名言,我等宣说的空义,是顺事势的正理,任何他宗也不可能破坏。 Continue reading “中观四百论广释 — 句义明镜论 第十六品 教诫弟子品”

中观四百论广释 — 句义明镜论 第十五品破有为相品

第十五品破有为相品

 

圣天菩萨造颂

法尊法师译颂

索达吉堪布著疏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圣者曼殊师利!

顶礼圣天菩萨!

 

戊三(破生住灭三有为法相有自性)分二:一、广立缘起无自性生如幻之理;二、总破有自性。

己一、(广立缘起无自性生如幻之理)分三:一、别破生有自性;二、总破生住灭三有自性;三、破正生时由有自性生。

庚一、(别破生有自性)分二:一、广释;二、略示破所生果。

辛一、(广释)分五:一、观察有生无生而破;二、观察初中后三而破;三、观察自他而破;四、观察次第及同时而破;五、观察三时而破。

壬一、(观察有生无生而破)分四:一、破有生无生的因;二、成立破因中有生无生的理趣;三、观察生时而破;四、观察自体他体而破。

癸一、破有生无生的因:

问曰:有为法是有自性,因为彼等存在生住灭的能相。


最后无而生,既无何能生;

有则本来生,故有岂能生。

若因于最后刹那坏灭时,可生起无有的果法,而果法于因中既然无有,又怎么能有自性的生?若因中有果,则果本来就已生起,因此已有的法岂能再生?

以生等能相的存在,推证有为法是实有,这种推理不能成立。有为法若实有生等能相,那么它是以何种方式生起,具体说在因生果的过程中,因中有果还是无果呢?若许果法由因生起,因位中本来无有果法存在,而是在因法变灭最后一刹那现前果,就像稻种生芽一般,种子灭坏的刹那即有芽破壳而出,这种承认不合理。果于因中本来无有,既然本来无有,它又如何生起呢?就像虚空中本来无有鲜花,兔子本来无有角,石女本来无有儿子,不管如何也无法使彼等无有的事物生起,所以许果——有为法成实,那么因缘不可能有生起彼等的能力。如果说因中有果,也不可能成立有生,以果法本已具足,早已生起,怎么还会有生的需要呢?若许因中虽然有果,尚需生起,应成已生的法还需再生,如是有无穷、无意义等多种过失。在中观自宗看来,一切有为法唯是梦幻般的缘起法,其生住灭皆非有自性,故而都可以藉因缘显现,若有少分自性,一切生灭现象即不可能存在。

癸二、成立破因中有生无生的理趣:


果若能违因,先无不应理,

果立因无用,先有亦不成。

果若能违害因法,那么于因位时先无有果则不应理;果法若先已成立,则因成无用,所以于因位先有果法存在的观点亦不能成立。

从因生果的过程观察,当果生起时,其因法即会被破坏毁灭,以此可以发现,果能违害它的因,因果非是一体法。若承认这点,那么因位中无有果,而因法能生起果法,即不合理,无有的法,不会存在生起等变异,不能坏灭因法而使该法现前。原先无有的法,即使以因缘现起,也是如同幻术现起的象马一样,非是实有法,若许因位无果,则果法的生唯是名言假立,果法本身也只是虚幻现象,而不能许为实有。从反方面观察,若许因位中有果,那么能够成办果的因缘,应成毫无作用,就像苗芽已经生成,那么它也就无需任何种子,种子对它无有任何作用,这个道理是极为浅显的,因此因中先有果的观点无法成立。总之,从因中先有果或无果观察,所谓的因能生果其实无法真实成立,已有果则无需生,先无果也不能成立生。世人于不观察时,皆许种子生苗芽等因生果的现象存在,而以理智分析,则可了知这一切现象,唯是缘起假象,是异生凡夫迷乱心识前所存在的幻相,若能于此深入观察,最后对佛陀所说的缘起性空正理,定会生起大信心。

癸三、观察生时而破:


此时非有生,彼时亦无生,

此彼时无生,何时当有生。

果法已有之此时非有生,果法无有之彼时也无有生,此时彼时都无有生,那么何时会有生呢?

从时间上观察,所谓的因生果也不会成立。比如说,从种子生起芽体的过程进行观察:若果芽自体已经有的时候,此时不会存在生,生已无需再生故;如果果芽自体无有的时候,彼时亦不存在生,以无有自体的法如同兔角龟毛,不会有生的功能存在。而在种因生起果芽的过程中,除了果芽已生与未生两阶段外,并无其余的时间段,即不会有另外的生时存在。因此人们所谓的因生果,只是一种没有观察下的模糊认识,若加分析,其实于任何时也不存在真实的生。

癸四、观察自体他体而破:

问曰:从牛奶变为酸奶时就是生,所以生是实有。


如生于自性,生义既为无,

于他性亦然,生义何成有。

犹如生于自体性之法,其生义既为无有,于他性所成立之法也同样,生义怎么会成为实有呢?

从自体生或他体生的角度抉择,所谓的生也不会实有存在。如果说某法生于自体,比如说牛奶从牛奶中出生,这种过程中其实并不存在生,牛奶住在自体位时,无需生于自体性。观察此世间的一切事物,从自体生自体的现象,绝不会有存在,这是任何一个智者都会清楚的事实。不但自体生自体的现象不存在,同样,某法以他性的因而生,也是不成立的。比如人们常以为牛奶可以变成酸奶,两手掌的摩擦中可以出生热量,牛奶与酸奶,摩擦与热量都是不同体性的法,而二法体性相异,即不会有真实生起的可能性,否则应成火能生黑暗,稻种生麦芽的过失。堪布阿琼于注疏中云:如牛奶变成酸奶,二者体性是一还是异?若许二者体性相异,牛奶舍弃其本性,而成为酸奶,如是牛奶已毫无存在,也就不能说由他性的牛奶生起了酸奶;若说二者一体,牛奶即是酸奶,又怎么会存在生起变化呢?无论如何分析,真实的生义于自体、他体皆不可能成立。 Continue reading “中观四百论广释 — 句义明镜论 第十五品破有为相品”

中观四百论广释——句义明镜论 第十四品 破边执品

第十四品 破边执品

圣天菩萨造颂

法尊法师译颂

索达吉堪布著疏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圣者曼殊师利!

顶礼圣天菩萨!

己五、(破边执)分四:一、成立诸法自性空;二、妄执诸法为常为实有的错乱因;三、略示成立无实有之理;四、明通达无实有的所为。

庚一、(成立诸法自性空)分二:一、略示;二、广释。

辛一、略示:

问曰:如果说所有缘起现象如同旋火轮,无有自性,那么什么叫做有自性呢?


若有任何法,都不依他成,

可说为实有,然彼皆非有。

若有任何法都不依靠他法,而是自己能单独成立存在,这种法即可说为实有,然而这种法于任何处任何时都不会有。

诸法皆无有自性,以诸法必定会是从因缘生起故。如果某法有自性,这种法应不依靠任何因缘,即能成就或说存在,也不受任何他缘的影响而恒常不变,以自性永远不会变为他性故。如果有这样的法存在,即可称它为实有法,然而无论是谁,即使寻遍十方三世所有事物,也不可能得到此类实有自性之法。这是洞察究竟真理的一切智智佛陀,以无碍智慧所亲见的事实,也是每一个了知中观空性缘起正理的智者,能以无垢正理建立的正量。不管于世俗胜义中,不依他缘而自性成立之法,何时何处皆非有,这便是破边执的中心正理,也是龙树父子所阐述的中观密意所在。此处所说的有自性、自性成立,是指不由他缘而唯由自体单独成立,也即实有、成实自体有、自相有、自性有、实相中成立、胜义谛堪忍等,在诸经论中有诸多异名而所指相同。

在大疏中,月称菩萨于此广述了中观义理的所破,以及中观宗遮止一切实执戏论的正理。全知麦彭仁波切曾于《中观庄严论释》中言:“万法若有一成实,诸所知成永不现,万法无一成实故,无边所知了分明。” 能于此颂深入思维者,定可掌握遣荡一切实执的智慧。

辛二、(广释)分四:一、观察四边破积聚(总体)实有;二、破有聚(支分)实有;三、观察一与多而破;四、由破四边的理例破其余。

壬一分二:一、略示;二、广释。

癸一、略示:


非一色即瓶,非异瓶具色,

非依瓶有色,非有瓶依色。

瓶与色非一体,否则色即是瓶,也非异于瓶体有色相;非依于瓶子有色相,也非有瓶子依于色相。

有人认为瓶子等色法是由众多极微积聚而成,故有自性实体。这种说法是否成立,尚需观察,若瓶子有实体,那么瓶体与其色相是一体抑或异体?如果是一体,柱子等一切颜色形状都应成为瓶体,何处有色相,彼处也应有瓶子,这显然不能成立。若瓶色异体,应成二者有两种不同的体,那么瓶子无色相,瓶子的色相单独存在非瓶之处,这种情况肯定不可能存在,因为人们现见瓶子都有颜色形状。然后,若瓶子与色是有自性的异体,依于瓶体有色相或依于色相有瓶体,这两种都不可能成立,以二者若自性异体,相依而存,那么不观待色相也能缘取瓶体,不观待瓶体也能缘取其色相,就像盘中有苹果,二者都可单独缘取。此颂的推论观察方法,是观察某法若有实体,那么它的所依能依,二者是否一体或异体,能依所依二者是否可以成立异体相依,若这些关系都不成立,其实体即无由成立。任何一种色法,人们都会以其有形色相状可缘取,而执它有实体存在,若能以如上色相与体是一是异等方法观察,这类迷乱分别实执,即不难断除。以色法若实有,必然要有成立理由,而一经观察,真正成立实有的依据不可得也。

癸二、(广释)分二:一、破他部;二、破内部。

子一分二:一、破能相;二、破所相。

丑一分二:一、破实总是异体的所依;二、破德是异体的所依。

寅一、破实总是异体的所依:


若见二相异,谓离瓶有同,

非尔是则同,何不异于瓶。

如果见有性与瓶,总别二相是异,便说离瓶子实体有同(有性),但按理非是这样,若是这样,同(有性)为何不异于瓶呢?

此处的 “破他部” 是指破斥胜论外道的观点。胜论师认为:色与瓶虽然不是异体,但是其有性与瓶是异体,瓶是实质,是一种别体,有性是总相,二者异体联系,由总相可成立瓶的存在,所以瓶是实有。中观师破曰:如果瓶的实质别体,与其有性总体二者是异体,以此你们说在瓶之外有一个总相有性存在,这是不合道理的。如果总相有性与瓶的别体相异,那么有性以什么理由与瓶不相异呢?二者理应相异不一,而有性既然与瓶子本身无关,故无法以它成立瓶是实有。胜论外道于此,是想建立一种所谓的有性总相,来成立瓶子等法的别体为实有,但这种总相存在,不能是瓶等法的色,如上颂已破,故他们说总相有性是异于瓶子的法,这种法与瓶子有联系,故能成立瓶子为实有等等。这种建立虽然挖空心思,然而总相别相既然相异,二者即不能有什么关系,如同马以外的牛,即使有牛存在,对马的存在毫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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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论广释——句义明镜论 第十三品 破根境品

第十三品 破根境品

 

圣天菩萨造颂

法尊法师译颂

索达吉堪布著疏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圣者曼殊师利!

顶礼圣天菩萨!

己四、(破根境实有)分二:一、广释破境实有的正理;二、明实有空与如幻相同。

庚一、(广释破境实有的正理)分三:一、破所取的根境实有;二、破能取的有境(心心所)实有;三、明无实体如幻是极为稀有的原因。

辛一、(破所取的根境实有)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壬一、(总破)分二:一、正破;二、示其余理。

癸一、(正破)分五:一、破由根识现见瓶有自性相;二、示由此理例破其余;三、由见色自相成立见其他一切有大过失;四、破唯色自相是现量境;五、示彼能立与所立相同。

子一、破由根识现见瓶有自性相:

问曰:佛教法中说诸法皆无自性,对此我等不能接受,因为诸法若无自性,应该如兔角一样不能现见,而实际中色瓶等事完全可以现见,所以一切法应该有自性。


若见瓶色时,非能见一切,

见真者谁说,瓶为可现见。

若由眼识见瓶色的时候,非能见到瓶的一切支分,所以已见真性者谁会说,瓶是可以现见的有自相之法呢?

于诸法无自性的空性法义,一般不理解者首先会想到:我明明已现见外境诸法,这些怎么会是无有自性呢?这种想法只是没有观察,若加以分析,人们的根识实际上并不可能见到外境的自性相。此处以眼见瓶色为例分析,若说由眼识能现见瓶的自相,在世间不经观察的名言中,世人都这样马马虎虎地承认,然加以观察,此即不能成立。因所有外境法,其实都如《俱舍论》中所说那样,欲界中每种事物都由色香味触地水火风八种极微体组合而成,瓶子亦尔,它有色香等八种组成部分,人们将这八种微尘的组合体,假名为瓶,而以眼识观看时,只能现见其色尘部分,其他七个部分都不是眼识的对境,故不能见到。如果你以眼识见到瓶的色尘,而说原原本本见到了瓶的自性相,以此可以成立瓶有自性相,这种说法智者谁也不会承认。以人们根识见某种法时,其实只是见到了该法的一部分,即使从能现见的色法上讲,也是如此,如以眼识从正面见瓶的色,只见到了其前面的显色,而其侧面、后面等其他部分并未见到,故不能说真实见到了瓶的色、真实见到瓶的自相呢?因此,对诸法真相有所证悟者,并不会承认瓶等诸法有自性相可以现见。

有些分辨师认为,以根识现见的法,是一种分别寻思所得法,也即将分别识许为现量,这种观点与正理、世间名言量都相违。世间人共许所见量的外境为现量,如明月朗朗为现量境,而不可能许心识为现量境;从正理而言,能见外境的心识是无分别识,绝不是分别识,不能许为现量。此理在大疏中广有辨析,然而无有因明法相基础者,对此可能一时难理清头绪,故不繁言。


子二、示由此理例破其余:

诸有胜慧人,随前所说义,

于香味及触,一切类应遮。

诸有殊胜智慧的人,随前颂所说的正义,对那些许香味及触可由根识取到,而成立诸法有自性的这一切同类邪见均可遮除。

按照上颂所说的正理,有智慧者可以遮除其余由香味触所引生的对诸法有自性的实执。比如世人常常会想:“豆蔻花肯定会有实有自体存在,因为我可以闻到它的香气。” “瓶子肯定是实有自相的,因为我可以实实在在触摸其形体” 等等。对这些由鼻识、身识的所取境,而执外境有自性相的误执,一一都可依前述正理遮破。瓶等对境法若实有自相存在,那么一个自相不可能有可取不可取的两部分,如是由鼻识嗅花香时,也应由鼻识嗅到花的色、味、触等,这在实际中根本就不可能成立。因此有智慧者应仔细辨别,人们在日常中的根识所见诸境,实际都只是一种粗大的印象。若对 “我已见瓶色” 之类的想法加以分析,人们根识其实并未见到对境的自相,只不过是没有观察时,人们迷乱地认为诸法真实成立,自己的眼耳鼻舌身识皆可感受到其自相,这些感觉如同迷梦幻觉而已,并不能成立为真实量。《三昧王经》中云:“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彼等为量,圣道复益谁。” 凡夫的根识,皆非真实的量,故不可依凡夫认为能有根识见境,而成立根境实有自性相。

子三、由见色自相成立见其他一切有大过失:

问曰:瓶与其色非是异体,而是一体法,所以由于见色,即见瓶的一切部分。


若由见色故,便言见一切,

由不见余故,色应名不见。

如果由眼识见到瓶色之故,便说见到了瓶的一切部分,那么由于不见其余香等部分故,瓶色也应该名为不见。

对方许瓶与其色是一体,所以由眼见瓶色即见瓶的一切部分,这种承认有大过失。八种极微体和合而成的瓶子,若由眼识见其一部分色尘,即可名为已见瓶的所有部分;同等道理,由你的眼识见瓶色时,其余的香味触等部分并未现见,也即眼未见瓶香、瓶味等,由是也应成未见瓶色。你们许见瓶一部分即为见所有部分,如是也应许由不见瓶的一部分,而不见瓶的一切部分,眼识应成不能现见瓶色自相。若对方不接受这种过失,那么认为由见瓶的一部分即见瓶的整体,这种立论不能成立。如果见一,即见一切,那么不见一,即不见一切,二者推理方式完全相同。若对方接受前者,理应也接受后者,完全没有道理只许其中一个。

子四、破唯色自相是现量境:

问曰:瓶子的整体虽然不是眼识的现量境,但是瓶色是现量境,依此类推即可现量成立瓶有自性。


即唯于瓶色,亦非现见性,

以彼有彼分,此分中分故。

只就瓶色而言,亦不可有现见性,因为瓶色有彼分、此分和中分,即瓶色是依众多支分假合而成故。

但就瓶的色法部分,其实也不能为眼识现量见到,而成立瓶色有自相存在。瓶色也是由众多色尘组合而成,比如一个青色瓶,有你眼识所见正面的此分色,瓶背后不见的彼分,还有处于此二中间部分的中分;继续分析每一分,实际也由众多的细微部分组成,最后乃至可以分析至无分微尘。在如是众多微尘假合而成的瓶色之中,你所见的只不过是极小一部分,并未见到瓶色的整体。同样,嗅香、尝味、触形等也无不是如此,只是感受到对境的一部分,并不能现量了知对境的整体形象。没有观察时,人们通过这种模糊而零碎的感觉,认为自己现量见到了瓶子的自相,这是一种迷乱执著,实际并不成立。虽然于世俗名言中,人们也许根识见境为现量,而于实义中稍加观察,实无有任何现量可得。 Continue reading “中观四百论广释——句义明镜论 第十三品 破根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