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的奥秘(第十七讲)

因果的奥秘(17/29)

益西彭措堪布 讲授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观自在菩萨!

顶礼全知麦彭仁波切!

顶礼大恩上师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尊!

 

以上讲了杀业的轻重,下面讲其余九业的轻重。

庚二、其余九业之轻重分二:一、由意乐等之轻重,同杀生所说  二、由事之轻重

辛一、由意乐等之轻重,同杀生所说

余九除事,如其杀生轻重应知。

除了事之外,其余九种黑业在意乐、加行、无治、邪执等方面的轻重差别,同于杀生中所说,应当如是了知。

譬如绮语,由意乐故重,即以猛利愚痴意乐等而说绮语;由加行故重,即说绮语时具有欢喜心、踊跃心,长时间连续不断地说等;由无治故重,即不能一日中以极少时间受持一学处等等;由邪执故重,即将信口开河执为人身应当拥有的权利等,在此邪执的支配下言说绮语。其余黑业应当依此类推。

以下单就“事”而别别宣说九业的轻重差别。

辛二、由事之轻重分二:一、由事故而成重罪  二、由事故而成轻罪 

壬一、由事故而成重罪分九:一、由事故而成不与取重罪  二、由事故而成邪淫重罪  三、由事故而成妄语重罪  四、由事故而成离间语重罪  五、由事故而成粗恶语重罪  六、由事故而成绮语重罪  七、由事故而成贪欲重罪  八、由事故而成嗔恚重罪  九、由事故而成邪见重罪

癸一、由事故而成不与取重罪

由其事故重不与取者,谓若劫盗众多、上妙及委信者,劫盗孤贫、出家之众及此法众。若入聚落而行劫盗,若劫有学、罗汉独觉、僧伽佛塔所有财物。

由于事的缘故,导致不与取罪业深重,有如下情况:一、抢劫或偷盗众多财物或价值昂贵的财物;二、所盗是委信者的财物,就是他人对自己信任,而自己却劫盗他的财物;三、劫盗痛苦对境的财物,譬如,劫盗孤儿寡母、贫困者、残疾人等的财物;四、劫盗内、外道出家人的财物,以及劫盗修习内道正法僧人的财物;五、公开闯入城市拦路抢劫、大规模劫盗等等;六、劫盗圣者的财物,譬如,劫盗小乘有学圣人、阿罗汉、独觉阿罗汉以及僧众、佛塔的财物。

癸二、由事故而成邪淫重罪

由其事故重邪行者,谓行不应行中,若母母亲[1],委信他妻,或比丘尼,或正学女[2],或勤策女[3]。非支行中,谓于面门。非时行中,谓受斋戒,或胎圆满,或有重病。非处行中,谓塔近边,若僧伽蓝[4]

由于邪淫之事有行不应行、非支行、非时行及非处行等,所以对“由于事的缘故邪淫业重”也应当由这四者来说明:一、行不应行中,即行淫的对象是母、母亲、委信者的妻子,或者出家具戒的比丘尼、正学女及沙弥尼;二、非支行中,即行淫的部位是面门;三、非时行中,即行淫的时间是对方受持斋戒之日、孕妇怀胎圆满或对方身患重病的期间;四、非处行中,即行淫的地点是在佛塔附近或在寺院中。此处所说当然也包含自妻。

癸三、由事故而成妄语重罪

由其事故重妄语者,谓为诳惑多取他财而说妄语。若于父母乃至于佛,若于善贤,若于知友而说妄语。若能起重杀生等三而说妄语。为破僧故而说妄语,于一切中,此为最重。

由于事的缘故,导致妄语罪业深重,有如下情况:从动机来说,譬如,为了诈骗、多多骗取他人的财物而说妄语。(经商之人对此尤须注意。)从对境来说,对于兄弟姐妹、生育自己的父母、尊长委信、有学菩萨、罗汉独觉,乃至对功德无上的佛陀,或对心地善良、具有道德的贤人,或对大恩善知识、情谊深厚的知心朋友,言说妄语;从引发的后患来说,能引发严重杀生、邪淫、偷盗等而说的妄语,或为破坏僧团和合而说妄语。一切妄语之中,为了破僧而说的妄语最为严重,所以属于五无间罪之一。 Continue reading “因果的奥秘(第十七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