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的奥秘(2/29)
益西彭措堪布 讲授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观自在菩萨!
顶礼全知麦彭仁波切!
顶礼大恩上师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尊!
丁二、业增长广大之理分六:一、总说 二、由公案引发定解 三、以胜解信成就殊胜之理 四、由知业与身心关系密切后,当励力断恶行善 五、以教证说明 六、摄义
戊一、总说
业增长广大者,谓虽从其微少善业,亦能感发极大乐果,虽从微少诸不善业,亦能感发极大苦果,故如内身因果增长,诸外因果无能等者。
“业增长广大之理”也是决定的。假使有业是微少,得果也同等微少,或者业是巨大,而得果却微少,则可说业增长广大之理并不决定,但实际上此理是周遍成立的。我们可以观察:任何一种蔬菜种子所生的果,是否与种子本身一样大?倘若如此,谁还愿意种菜呢?外在色法的因果增长程度尚且如此,何况有情内身的因果,其增长程度必定远超前者。因为一切法之中,心的力量最强,心起微善可造大福,心起微恶可召大祸。
思惟此理与修行密切相关。如果对此理不生信解,便很难断除微恶如舍毒蛇,摄集微善如取纯金,而一旦引生信解,便会在因上谨慎地取舍。我们往往认为在小的方面可以随意一点,其实这种想法也是业果愚的表现。《功德藏》中说:“无忧树种如芥子,每年果实成熟时,一枝一增一由旬,善恶果增不可喻。”好比无忧树的种子,细如芥子,可是每年果子成熟时,它的树枝可以增长到一由旬。一个芥子有多大呢?假设有一厘米,结果增至一由旬,等于四十里或二万米,一厘米变成二万米,增长倍数是二百万倍。然而,有情内相续中善恶业的增长程度,以这个比喻还不能形容。所以,论中“从微少业亦能感发极大果报”用了“极大”二字。了知这条规律之后,便不应忽视微细善恶业的取舍。
此亦如《集法句》云:“虽造微少恶,他世大怖畏,当作大苦恼,犹如入腹毒。虽造微少福,他世引大乐,亦作诸大义,如诸谷丰熟。”
这又如《集法句经》所说:虽然所造只是微少的恶业,但在来世业力成熟时,那种果报的痛苦将会令人生起大怖畏,就像进入自己内脏的蛇毒,虽然最初只是一点,但发展起来却足以毁灭一个人的性命。另一方面,虽然所造只是微少的福德,但在来世将引起巨大的安乐,也能造就诸多大义,就像谷物成熟而丰收一样。
归纳而言,稍作罪业便会引生大苦恼,稍作善业便会引生大安乐。了知此理之后,在行为上即不应轻视、放逸,因为这是法尔道理,也是遍智佛陀在以三种观察而清净的教法之中所宣说的缘故。
戊二、由公案引发定解分二:一、《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所出公案 二、《贤愚经》所出公案
从轻微业起广大果,此复当由说宿因缘发定解者,如《阿笈摩》说,牧人喜欢及彼手杖所穿田蛙,五百水鹅、五百鱼龟,五百饿鬼,五百田夫及五百牛,所有因缘,并《贤愚经》说,金天、金宝、牛护因缘,当从《阿笈摩》及《贤愚经》《百业经》等,求发定解。
对此处的方法,有人怀疑:道理只是简单的一句,为何却要参阅那么多的公案呢?回答:如果阅读思惟众多公案与不阅读思惟时的效果相同,那么大可以不必参阅。然而,若通过阅读思惟能加深认识,就应依此法实行。
论中教导我们,应由过去因缘引发定解,就是教导我们以公案为样本,心中按照公案,以总相的方式来作观察。这是引生定解的方法。譬如:别人告知一个抽象的道理,你一时领会不了。这是因为抽象之理本是事相中的道理,不离开具体事相,说者是观察到量,才在心中形成固定的认识;但你未曾具体观察,没有具体地了解有关事相,所以对他所说的道理不能引起定解,缺少的就是现量和比量的具体观察。
所谓公案的价值何在呢?价值在:以凡夫狭隘的心识无法彻见因与果的关系,也就无法凭自力得出有关业果的规律。然而,佛陀能现见所有前因后果的关系,并以他的现量所见为我们宣说,我们依照佛语便能产生定解。譬如:我们从未去过非洲,但是通过不断观看有关非洲的社会、风土人情、自然环境等方面的电视画面,对非洲这片土地,必然会产生许多确切的认识。同理,借由世尊所开示的诸多因缘,我们便可以认识:某种黑业,它的果是何种痛苦;某种白业,它的果是何种安乐;某种轻微的业,它的果是何等广大。通过这样不断比量观察,来建立业与果的关系。当观察到量时,决定会引生定解,这时便能从大量事相之中得出结论,心中决定一切法的确是由自业所决定、业的自性确实是增长广大的。定解一旦生起,新的世界观、人生观便会发生,行为也将随之而改变。所以,并非可以不依佛语,决定是应依佛语才会生起定解。
下面先按《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宣说前面四个因缘: Continue reading “因果的奥秘(第二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