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的奥秘(5/29)
益西彭措堪布 讲授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观自在菩萨!
顶礼全知麦彭仁波切!
顶礼大恩上师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尊!
乙二、分别思惟分二: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 二、抉择业果
第二,分别思惟分二: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二、抉择业果。
丙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分三:一、经论中宣说十业道 二、强调十业道取舍之重要 三、应当断除狡诈
丁一、经论中宣说十业道
今初。如是了知苦乐因果各各决定及业增大,未作不会,作已无失。彼当先于何等业果所有道理发起定解而取舍耶?
先提一问:上面思惟总的业果时,已了知苦乐因果各各决定、业增长广大、未作业不会遇、已作业不失坏等四条道理,但是业果的种类无量无边,首先应当对于哪些业果的道理发起定解而做取舍呢?
回答:
总能转趣妙行恶行三门决定,三门一切善不善行,虽十业道不能尽摄,然诸粗显善不善法,罪恶根本诸极大者,世尊摄其扼要而说十黑业道,若断此等,则诸极大义利扼要亦摄为十,见此故说十白业道。
总的能够转趣善行和恶行,唯一是以身口意三门来决定。(不是在身口意之外,另有一种趣入善恶业的门。)三门一切的善不善行,虽然以十业道不能完全含摄,但是针对粗大明显的善不善法、作为罪恶根本的极大方面,在《正法念住经》等经典中,世尊以摄集扼要的方式宣说了十种黑业道。如果远离这十种黑业道,也就统摄了诸极大义利的扼要,因为见到能摄极大义利扼要,所以佛说十种白业道。
下面引教证:
《俱舍论》云:“摄其中粗显,善不善如应,说为十业道。”
《俱舍论》中说:“对于善不善行之中粗大明显的方面作归摄,如其所应,在经典中宣说为十业道。”
譬如:五无间罪中,杀父母、杀阿罗汉属于杀生,以恶心出佛身血属于嗔恚,破和合僧属于妄语。此外,污比丘尼属于邪淫,杀见道菩萨、杀有学僧伽属于杀生,夺僧伽资具属于不与取。
十黑业未包括的是:吸烟、饮酒、吸毒等,根本烦恼中的慢、疑等,随烦恼中的嫉妒、谄诳等,还有佛制罪等。十白业未包括的,是断除这些黑业的白业。
《分辨阿笈摩》亦云:“应护诸言善护意,身不应作诸不善,如是善净三业道,当得大仙所说道。”
《分辨阿笈摩》中也说:“应当防护好自己的语言,防护好自己的心,身体不应作不善业,依靠这样善能清净身语意业的道,将会获得佛陀所说的菩提道。”防护好自己的三门,使身语意不夹杂罪染而清净,便能成就菩提道。因此,佛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丁二、强调十业道取舍之重要
由善了知十黑业道及诸果已,于其等起亦当防护,使其三门全无彼杂。习近十种善业道者,即是成办一切三乘及其士夫二种义利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故佛由其众多门中数数称赞。
通过善巧了知十黑业道及其对应的各种果报之后,对它的等起也应当防护,使自己的身口意毫无黑业混杂。依止这样的十善业道,是成办一切三乘以及士夫自他两种义利的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所以佛多方面数数称赞。
什么是十善业道呢?仅仅不趣入十种不善业,只是成为无记性,不能称为十善业。善加了知十恶业的过患之后,发起远离十不善业的心,才属于十善业。
《海龙王请问经》云:“诸善法者,是诸人天众生圆满根本依处,声闻独觉菩提根本依处,无上正等菩提根本依处,何等名为根本依处?谓十善业。”
这段经文宣说了十善业是世间人天圆满和出世间三种菩提的根本依处。为什么十善业叫作善法呢?因为不论人天之身,还是声闻菩提、独觉菩提乃至无上菩提,都必须以它为根本,才能获得成就。经中连用了三个“根本依处”,以着重强调十善业道的重要性。
《十善业道经》中,世尊告诉海龙王说:“海龙王!你看这佛身,是从百千亿的福德所出生的,各种相好庄严,光明显耀,映蔽大众……你再看这些大菩萨们,妙色庄严清净,这一切也都是由修集善业福德而出生的。再说天龙八部等具有巨大威势的有情,同样也是以善业福德而出生的。”这一段佛语告诉我们,一切世出世间的成就都要建立在善业的基础之上,没有善行的积累,便没有成贤成圣的所依。
下面再以大地的比喻作强调:
又云:“龙王!譬如一切聚落、都城、市埠、方邑[1]国土、王宫,一切草木、药物、树林,一切事业边际,一切种子集聚生一切谷,若耕若耘及诸大种,皆依地住,地是彼等所依处所。龙王!如是此诸十善业道,是生人天,得学无学诸沙门果、独觉菩提及诸菩萨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处。”
经中又说:“龙王!譬如一切聚落、都城、市埠、方邑、国土、王宫,一切草木、药物、树林,一切经商、航运、种植等事业,一切种子集聚出生一切谷物,农务耕耘以及地水火风诸大种,都是依靠大地而安住。大地是这一切的依处。龙王!同样,这十善业道是转生人天的依处,是获得声闻有学、无学诸沙门果的依处,是获得独觉菩提的依处,是菩萨一切妙行、一切佛陀功德法的依处。”
是故《十地经》中,称赞远离十不善戒所有义理,《入中论》中亦总摄云:“若诸异生诸语生,若诸自力证菩提[2],及诸胜子[3]决定胜,增上生因戒非余。”
因此,对《华严经·十地经》中称赞远离十不善律仪的所有义理,《入中论》中也以总摄的方式说:“诸异生、诸声闻、诸独觉、诸菩萨,这一切决定胜和增上生的因,除了戒之外没有其它。”
“戒非余”:不是说只有戒是因,其余禅定、智慧、大悲等非因,而是说成办增上生与决定胜决定不能离开戒,远离了清净戒,绝对没有增上生和决定胜的成就。
所以,十善业道是一切世出世间成就的根本依处。佛教的纲要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之中,其实已包含了一切佛法,因为佛法无一不是断恶行善之法。
往昔,善信菩萨出生在无佛法的时代,那时世间根本见不到佛法。善信菩萨依靠自己的善根力,一心想寻求正法,由他的诚心感应,虚空之中传来声音:“从此地向东方经过一万由旬的地方,有一个国度,其中有一女人,出身很卑贱,相貌也异常丑陋,似乎她还了知半偈。但是,在途中有一段长宽各一万里的淤泥地,脚踩在上面,身体就会陷溺。”善信听了之后,全然不顾安危,身心踊跃地向前行进,竟然趟过了这段淤泥河,见到了那位女人。善信菩萨对待她就如同对佛一般地恭敬礼拜、赞叹。女人说:“诸佛的妙法无量无边,但我听闻的只有半偈法。”善信跪下来乞求:“愿闻半偈妙法。”女人说:“唯有‘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而已。”善信听后身心清净,再再思惟法义而洞然了达其中旨义,顿时获得神通,飞回本国,普遍宣扬这半偈妙法,降伏诸魔。
此处可见,“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之中含摄了无量妙义,深者得其深,浅者得其浅。所以,不能认为断恶行善只是下劣者才须行持的道法,上等者不必行,而应认识到,一切诸佛菩萨、一切声闻缘觉、一切人天,这一切暂时增上生和究竟决定胜的成就,无不是从善业出生的。因此,经中赞叹十善业道是根本依处。
丁三、应当断除狡诈
如是不能于一尸罗,数修防护而善守护,反自说云我是大乘者,极应呵责。
如是不能对一分戒律数数修习防护,反而自说我是大乘修行人,这是极应呵责之处。
下面引《地藏经》为证,说明这种狡诈之语是大妄语,是断灭语,以此将会颠倒堕落:
《地藏经》云:“由如是等十善业道而能成佛。若有乃至命存以来,下至不护一善业道,然作是言:我是大乘,我求无上正等菩提。此数取趣至极诡诈,说大妄语,是于一切佛世尊前欺罔世间,说断灭语。此由愚蒙而至命终,颠倒堕落。”颠倒堕落者,于一切中,应知即是恶趣异名。
《地藏经》说:“通过此等十善业道,便能成就佛果。假如有人从存活以来,下至一种善业道也不守护,反而自称:我是大乘人,我寻求无上菩提。这种人极其诡诈、虚伪,是说大妄语(非菩萨而自说是菩萨,非大乘而声称是大乘,超过一般上人法妄语,故是大妄语),是在一切诸佛世尊面前欺骗世间(表面上让诸佛世尊作证,承诺自己要利益世间,成办世间义利,但实际上并未真正去修行它的因——十善业道,所以是在诸佛前欺骗世间),是说断灭语(以无因而求果,是说断灭语),此人由于愚蒙而至命终(最后因痛苦蒙蔽而死去),颠倒堕落。”“颠倒堕落”,即是恶趣的异名。
《地藏十轮经》说:戒体破破烂烂,却还承诺许多大事,这是极应呵责之处。所以,明明不合理却还狡诈地显现为如法的行为,极不应理。
因果之相无量无边,虚云大师曾说:“因果二字,是一切圣凡、世间出世间都逃不出的。”六道众生不离因果,声闻、缘觉、菩萨同样不离因果。世间人天的道不离因果取舍,出世间声缘菩萨的道同样不离因果取舍。可见,这个因果法门贯穿了从粗到细、从浅到深、从世间到出世间的无量层面。对我们来说,应当从何处趣入修行呢?应从十善业道趣入,先从自己能实行的浅近之处做起,再逐渐深入广大。试想:修行不从此处趣入,又能从何处趣入呢?我们不可能在山河大地上修,也不能在他相续上修,显然,除了自己的身口意业之外,再没有其它可修之处。如果连粗大浅近的身口意业都防护不好,能不能行得深广呢?显然不能。譬如:现在还在呀呀学语,能不能辩才无碍呢?现在还需扶着凳子走路,能不能飞跑呢?显然不切实际。所以,一般人应先从浅近之处实际做起。佛说这是根本依处,但是人们往往因我慢心而不重视这样的基础修行,喜欢空谈玄妙。然而,脱离了这样一个根本依处,一切只会空无建树。
因此,佛在经中苦切劝导,不可能还有更重的语气了。佛赞叹十善业道是一切圆满的根本依处,如同大地一般。大地是何等重要啊!任何一座城市,任何一座建筑,任何一种草木种子,任何一种事业,都不能脱离大地,离开了大地,连芝麻许的法都无法建立。十善业道就是这样一种法!她是一切人天果位、一切声缘菩提、一切菩萨妙行、一切佛功德法的依处。离开这个守护十善业道的法,将不会有任何成就,一切戒定慧的功德,一切声缘、菩萨、佛的成就都免谈。
《地藏经》中,佛还用极严厉的语气呵斥那种浮而不实的人。佛说:一生连一种善业道都不能好好守护,却大言不惭地声称我是大乘,我是寻求无上菩提的菩萨,这种人是说大妄语,是在诸佛世尊面前欺罔世间,是说断灭语,将会颠倒堕落。佛这样呵斥是有深意的,佛是苦切劝导我们应在十善业道这样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地修起。当年太虚大师说过一偈名言:“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所谓人格的完成,即是十善业道的完成。所以,我们必须打好基础,首先按照十善业道,修好自己的身口意,能这样改过自新,才是真正的下士。这个地方修好了,就能顺利进入别解脱戒,再到菩萨戒、密乘戒,一分一分深入,一分一分广大,最终便能成就佛果,这就是“真现实”。所以,从十善业道修起,由浅近而深广,是一个重要的行持原则。
丙二、抉择业果分三:一、显示黑业果 二、白业果 三、业余差别
抉择业果分三:一、显示黑业果;二、白业果;三、业余差别。
丁一、显示黑业果分三:一、正显示黑业道 二、轻重差别 三、此等之果
初中分三:一、正显示黑业道;二、轻重差别;三、此等之果。
为什么首先显示黑业果呢?因为修习业果,首先要从断恶开始,而断恶的前提,是对黑业及黑业果的相产生决定的认识,所以,首先应显示黑业与黑业果。
我们现在处在一种如临深渊的状况之中,什么是如临深渊呢?就是身在悬崖,一不小心,就会坠落而粉身碎骨。造十黑业会堕入恶趣深渊,这是业的必然规律,谁也无法改变。我们的处境可怕到三门稍有放纵,就会种下地狱、饿鬼、旁生之因,而且此因一旦种下,肯定会成熟爆发。譬如:面对严厉的对境时,若稍起轻慢、嗔恚,或者说错一句话、非理作意等,就会造下大恶业。一刹那之间,就可以焚毁多劫种植的功德林,使我们在地狱中多劫受苦,是如此可怕。一个人的行为没有以业果正见摄持,的确时时都是在往刀山上走、往火海里钻。只有具足业果正见的人,才能真正保护自己。
世人想依靠保险或者依靠名声、财富、子女来保护自己不堕落、不受苦,但这些是不会有真实保障的,唯有心中的因果正见才能遮止我们堕落恶趣。
现在,要生起这个正见,首先应从十种黑业着手,重点在观察黑业和苦果的关系,业和果一定要联系起来观察。往昔不知黑业的过患,所以造恶不畏惧,由此趣入恶趣,而现在则须逆行,关键是要认识:以十黑业会显现何种可怕的果报,而且黑业会如何增长广大,业果一旦成熟,将无药可救,即使诸佛大悲之手也无法遮止。必须这样认识而产生畏惧,才能遮止黑业。
对于这些相,上面已经总说,下面开始是分说。总说之后还是有必要逐条分说,这样才能在心中引起广大具体的认识。以佛语为量、以种种公案为样本,一一对照自身来思惟。这样转变自心,五次、十次、二十次、三十次,一次次地衡量认识,到一定程度时,心就会猛利变动,认识到量时,就会引起牢固的因果正见。以有力的正见摄持自心,就能不缘黑业而转。我们无始以来的分别心就像十分顽皮的孩童,如果没有一只强有力的手抓住他,根本无法管制,而这只手就是因果正见。
如果没有学好因果,我们的心便会很迷乱、很疲软,以这种状态不仅不能善护三门,反而处处都在造恶。《地藏经》说:“南阎浮提众生,举止动念无不是业,无不是罪。”所以,一定要生起强有力的业果正见才有解决的办法。能否生起业果正见,关系到我们生生世世升沉的切身问题。在目前邪见深重的时代,这更是一个极为严峻、紧迫的问题。如果不以这个正见摄持,则无论再如何高谈玄妙,一落到现实生活之中,就可以发现自己的行为与因果违背之处不计其数。所以当务之急,应当对业果的道理努力作一番如理思惟,在心中建立起牢不可破的因果观念。
戊一、正显示黑业道分四:一、身业 二、语业 三、意业 四、摄义
己一、身业分三:一、杀生 二、不与取 三、邪淫
庚一、杀生分三:一、总说 二、分说 三、以公案说明杀生因果
辛一、总说
今初。云何杀生?《摄分》于此说为事、想、欲乐、烦恼、究竟五相,然将中三摄入意乐,更加加行摄为四相,谓事、意乐、加行、究竟,易于解释,意趣无违。
如何是杀生?《摄抉择分》对此宣说为事、想、欲乐、烦恼、究竟五种相,而本论是把中间的想、欲乐、烦恼三相摄入意乐一相之中,再加上加行,总共摄为四种相,即:事、意乐、加行、究竟。以这种方式容易解释,意趣和前者并不相违。
辛二、分说分四:一、事 二、意乐 三、加行 四、究竟
壬一、事
其中杀生事者,谓具命有情。此复若是杀者自杀,有加行罪,无究竟罪,《瑜伽师地论》于此意趣,说他有情。
杀生的事,是指具有生命的有情,也就是命根没有断绝而仍存活的有情。如果是杀者自杀,只有加行罪,不得究竟罪。《瑜伽师地论》以自杀不得究竟罪的意趣,或者为了分析杀生究竟罪的缘故,界定杀生事是排除自己的其他有情,但并不是说自杀没有加行罪。
杀生事——“具命有情”当中有个“命”字,这个“命”是生命的意思。杀害生命被放在十恶业之首,可见佛教真正平等尊重每一个有情的生命。在这个世上,最宝贵的,就是生命。每一个有情最珍爱的,就是自己的生命,所以都不愿被摧残。对杀生事的范围不能理解得太狭隘,须知它包括了整个法界当中各种类型的生命,无论我们伤害任何一种生命,平等都是杀生。众生是“含灵”,或者说是“有情”,而不是泥土、砖石,所以它们都有苦乐的感受。一个生命,从本质上来说,圆满具足如来藏。认识这些道理之后,对一切生命都应当尊重,应当树立尊重生命的观念,而不应该摧残。只有尊重任何一个有情的生命,最后自身才能获得真正的安乐。从世间的因缘来说,任何一个生命过去世都曾经是哺育自己的母亲,我们怎么忍心对母亲惨下毒手呢?将心比心想一想,如果自己连一根针刺的痛苦都不愿接受,为什么要把断命根的剧烈痛苦加在同样有着苦乐感受的有情身心上呢?所以,要珍爱任何一个生命,任何摧残生命的业都是很严重的罪业。
壬二、意乐
意乐分三。
杀生的意乐分为想、烦恼、等起三者。
想有四种,谓如于有情事作有情想及非情想,于非有情作非情想及有情想。初及第三是不错想,二四错误。
杀生的想有四种:第一,对有情作有情想;第二,对有情作非有情想;第三,对非有情作非有情想;第四,对非有情作有情想。其中第一和第三是不错误想,第二和第四是错误想。
此中等起若有差别,譬如念云,惟杀天授,若起加行误杀祠授,无根本罪,故于此中须无错想。若其等起于总事转,念加行时,任有谁来悉当杀害,是则不须无错误想。如是道理,于余九中,如其所应,皆当了知。
这一段是从等起上说明:决定根本罪的条件是否需要无错误想。
论中说:这里等起上还有差别,譬如心想:我要杀天授,但是发起加行时所杀的是祠授,这种误杀就没有根本罪。所以,造根本罪的条件是需无错误想。但是,如果发起加行时,等起是对于总的对象转,也就是心想:加行时不论是谁来,我都要把他杀掉。这就不需要无错误想。这样的道理,在其余九种业当中,都应按各自的情况如是了知。
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杀害。
杀生的烦恼,是贪嗔痴中任何一种。杀生的等起,是指乐欲杀害。
恶业的根源是三毒烦恼。真正能毒化身心的,就是贪嗔痴,没有其它胜过它的毒,所以叫作三毒。一切恶业不是以其它方式驱动的,唯一是以烦恼驱动,因此烦恼是造业的根源。当心中有贪嗔痴时,身口意的造作会不自在地趣向邪恶。为什么我们会伤害有情,甚至要摧残它的生命呢?就是因为有贪欲、嗔恚和愚痴。
举例来说:为了贪求口味或获取财富而大肆摧残生命,取其血肉皮毛,这是以贪心而杀生。因嗔心推动而不把对方当生命来看待,一心只想置之死地而后快。因愚痴而认为某些众生生来就是供人受用的,所以该杀。在这些烦恼状态中造业,就是以贪嗔痴而行杀。所以,当我们被贪嗔痴障蔽时,内心就会变得极为狭窄,理智丧失,体会不到有情的痛苦,不知具足佛性的性灵不可践踏,也不会顾念有情对我们的恩德。在三毒驱动下,短短一分钟内就可以结束一条性命。相反,见道菩萨得了无分别智,具有深广的智慧,他们看众生,个个都具有如来藏,都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这时,法尔就能遮止杀业,真正能像爱惜自己一样地去爱惜普天下的有情,这种大慈悲和凡夫的贪嗔痴是截然相反的。所以,杀业的源泉就是贪嗔痴三毒。
壬三、加行
加行中,能加行者,谓若自作或教他作,二中谁作,等无差别。加行体者,谓用器杖,或用诸毒,或用明咒,随以一种起加行等。
杀生的加行分二:一是能加行,一是加行体性。能加行,就是自作或教他作,其中不论自作或教他作,平等都是造杀生罪。加行的体性,就是使用器杖、毒药或明咒,随便以其中一种发起加行等。
举例来说:自己杀鱼是自作。认为自己杀鱼不好而让别人杀,这是教他作。以自作和教他作都能发起杀鱼的加行,所以都是能加行。
有人想:只是教他杀,为什么会有同等罪业?
因为自作是指使自身行杀,教他作是指使他身行杀,杀生的工具虽有不同,但指使者都是自己,结果都是使对方断绝命根,所以平等都是造杀生罪。譬如:自己的孩子被张三雇用杀手枪杀,自己会不会因为张三没有亲手杀而认为他无罪,或无根本罪呢?决定不会。我们会认为杀手只是被人指使,真正的凶手就是张三。所以,教他作与自作的罪业相等。
此外还须补充一点,即不能随喜杀生。凡是对恶随喜,就是造恶;对善随喜,就是行善。所以对于战争或枪杀等暴力行为,不能发随喜心。譬如:在电视新闻报导中,经常能见闻战争和各类暴力事件,如果贪执一方而嗔恨另一方,就会造下严重罪业。有人对暴力、战争很感兴趣,唯恐战争不持续、交战不激烈,以欢喜心推动,兴致勃勃地谈论这些热门话题。实际上,这就是杀业加行。推己及人地思惟一下,如果自己是饱受战争苦难的伊拉克人,听到中国人说:“这场战争真刺激”,他会不会认为这位战争的随喜者很善良呢?绝对不会,只会将他视为幸灾乐祸的坏人。相反,如果有人以悲心祈祷战争早日结束,人民早得安宁,我们会觉得他是具有慈悲心的好人。
所以,目睹战争惨烈情景时,佛弟子应当怀有一种悲悯心态,愿众生尽早脱离苦难,甚至愿代一切众生受苦。如果见闻战争而兴奋,那是心灵扭曲的病态。也许我们自己不会去杀生,但这只是暂时不会,因为凡夫并未断除杀生的习气,而业是非常微细的,它会渐渐增长蔓延。因此,为了防微杜渐,对一切暴力行为都不能随喜、赞叹,更不能参与,对宣扬暴力的文章、影视不能欣赏。在自相续不成熟时,应当尽量远离这些引发杀业的因缘。菩萨畏因,凡夫畏果,当果现前时,已是无法回避。所以,应当在因上小心防护,将杀业息于无形之中。
壬四、究竟
究竟者,谓即由其加行因缘,彼尔时死,或余时死。此复如《俱舍》云:“前等死无本,已生余身故。”此中亦尔。
杀生究竟,就是通过加行因缘,导致被杀者当时死亡或者他时死亡。而且,如《俱舍论》所说:“如果杀者在被杀者之前或者同时死亡,则无根本罪,因为杀者已转为其它中阴身等身体的缘故。”此处也是如此。
以上事、意乐、加行、究竟四个条件具足,就是杀业究竟,得根本罪。
辛三、以公案说明杀生因果分二:一、残杀动物的因果公案 二、堕胎杀生的因果公案
壬一、残杀动物的因果公案:
以《安士全书》中的一则公案为例:
清朝康熙年间,镇江有一位叫凌楷的人。邻村有条恶狗经常咬人,他就把狗诱进一个夹弄里,断绝后路,准备把狗堵在里面饿死,以绝后患。过了十天,打开一看,狗还没死,竟然摇着尾巴出来了,但是不再咬人。再看夹弄中砖上的一堆土,被狗吃了将近一半,原来它饿得慌,就以土充饥。不久狗就死了。
凌楷造的是杀生罪业。“杀生事”,是具有生命的一条狗。当时对此狗作此狗想,是“无错误想”,“烦恼”是嗔心,“等起”是想把狗饿死。“能加行”是自己亲自作,“加行的体性”是把狗引诱进夹弄,然后封住。“究竟”是狗命终身亡。四个条件都具足,所以凌楷造了杀生究竟罪。
下面再看凌楷的现世报应:
狗死的当晚,凌楷梦见自己来到一个府堂,里面并排坐着两位贵人。绿衣人说:“不仁慈的人,怎么处理?”红衣人答:“必须以十倍偿还。”然后就叫官吏把凌楷引至后门,进入一个园子,园内梅花盛开,梅树下有金鱼缸,缸内浮着一条死鱼。官吏就说:“‘狱’字偏旁是‘犬’,你知道吗?十年之后当验。”凌楷醒来后,觉得很奇怪,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到了某年正月,他被人诬陷进了监狱,看到狱中梅花正开,有条死金鱼漂在鱼缸里面,宛如当年梦中所见。当时他在狱中被绝粮七天,饿得只余一口气,前后关了一百天才被释放,正符合梦中官吏十倍偿还的说法。
业力确实不可思议,如是因,如是果,丝毫不会有差错。梦见狱中梅花开放、金鱼死亡等,十年前就有预兆了。领受等流果,是害他者会被人害、杀人者会被人杀等,将恶狗关在夹弄里饿了十天,反过来使自己七日断食,百日监禁,还有后世长远的果报,可见杀业是增上广大的。
[1] 有四家聚集,名聚落;有十八种工巧之地,名都城;许多商人聚集之地,名市埠;有四种民族共住之地,名方邑。
[2] 诸自力证菩提:独觉。
[3] 诸胜子:菩萨。
回向偈
文殊师利勇猛智, 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 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 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 为得普贤殊胜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