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的奥秘(第七讲)

因果的奥秘(7/29)

益西彭措堪布 讲授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观自在菩萨!

顶礼全知麦彭仁波切!

顶礼大恩上师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尊!

 

 

台湾《人乘佛刊》中登载这样一件事:

繁华的台北,过去曾经有一间有名的烤鸭店,店号“上品号”,生意兴隆,门庭若市,店面采用的是最新装潢设备,门面宽敞,美观的玻璃厨窗中,陈列一排排、一堆堆色泽烤成焦黄的烤鸭。烤鸭店里雇了好几位年轻店员,穿着白色制服,戴着西洋式厨师的帽子,手上戴着塑胶手套,从早到晚忙得团团转。烤鸭店的蔡老板,长得浑身上下圆嘟嘟,穿着西装,手指戴着两枚约半寸的四方金戒指,他见生意这样兴隆,一个人坐在收银机后面笑得合不拢嘴。店面的后面是机器房、操作间、宰杀室,不停地配合工作,一到烤鸭店,就能闻到一股随风飘来的血腥味,又有时时从门缝里飘出的烧腊味,令人垂涎三尺。“上品号”的生意,越做越大,赚的钱越来越多,二三年下来,在各地开了好几处分店,所以蔡老板是春风得意。发了财,少不了交际应酬,他是酒家和舞厅的常客,这是他感到挥霍得最惬意的时期。可是他的后果如何呢?

临近农历新年,台北到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氛,家家户户都忙着买年货,自然“上品号”的生意也达到高峰,蔡老板索性把自动门打开,许多顾客在店里等新烤鸭出炉,即使在门外等候三五个小时也没关系。老店员加班还不够,又雇了几位临时店员,大家还是手忙脚乱,应接不暇。

这一天仍如往常一样,店里闹哄哄的,忽然响起一阵如雷般的鸭叫声,所有的人一下子楞住了,寻声看去,只见蔡老板四肢张开,像只鸭子的形状,爬在地上,口中不停地“呱呱”叫唤。正在买烤鸭的客人,有的手上提着烤鸭,有的正掏钱付款,见这突如其来的场面,都围拢过来,议论纷纷。其中有个胖女人,大叫一声说:“哎哟!人变鸭子啦!多可怕!以后我再不敢吃肉了。”大家才惊醒过来,都往门外跑。这时蔡太太连忙招呼人将蔡老板抬到床上,请来医生诊断,可是再高明的医生也无法让他停止鸭叫。可怜的蔡老板,叫了三日三夜,直叫到声嘶力竭,才睁着眼睛、七孔流血、在痛苦挣扎当中断气。因为是大老板,钱多得没处用,花了几百万来铺张丧事的场面。从此以后,“上品号”的大字招牌销声匿迹,各处的分店也关门大吉,蔡家的人不知搬到何处。

一般人会觉得蔡老板事业很成功,因为他开的烤鸭店在繁华的台北很有规模,装修豪华、门面排场、生意兴隆,而且伴随他的事业一天天发展,各地拥有了多家分店。以世俗的眼光看来,蔡老板的前景似乎越来越光明。没有业果正见,看到的只是这些外在的表相,而且会羡慕不已。

其实从业果的角度思惟,在假相的背后只有黑黑的业,没有半点成功之处。从开烤鸭店这一天开始,蔡老板就成了杀生主谋,伴随烤鸭店的生意日益兴隆,分店日渐增多,他背负的杀生业债也愈加沉重,灾星一天天逼近。可怜他在春风得意之时不知道罪业之毒正在相续中凝结、增长,终于在生意最兴隆的春节前夕,一个圆嘟嘟的人完全变成鸭子的形相,以几年杀生邪命换来的只有后世无量的痛苦。人没有业果正见,就会这样以邪恶为崇高,以灾祸为幸福,结果只有随恶业而堕落。

生命无大小贵贱之分,一律平等,如果认为伤害诸如蝼蚁蚊虫等微小生物,算不上涂炭生灵,实际也是一种有业无果的断见,我们从《感应篇注证》中引一则公案来证明:

古代有一个叫桓谦的人。一天坐在屋里,忽然看见几千个一寸长的小人,都是披甲持矛,驾车乘马,从一个洞口出来,金光闪闪,像太阳一样耀眼。小人陆续走进房间,他们以几百人为一群,由将领指挥互相厮杀。小人和马的动作异常敏捷,他们攀着桌子、登上灶台寻找食物,找到食物之后,就在一起聚餐,不久又返回洞中。

桓谦怀疑小人都是妖怪,一天碰上一位道士,就谈起了此事,道士叫他用石灰堵住洞穴,桓谦照着做了。后来打开洞口,只见上千只大蚂蚁都被闷死在洞中。不久,桓谦和道士同日生病,全身烂成灰泥而死去。

人们以旁生形体小就认为它没有心识、没有苦乐感受,这是愚痴的想法。譬如在天人眼里,我们人类也像蚂蚁一样小,我们是否没有生活,没有苦乐,没有对生命的爱执呢?为什么面对蚂蚁时认为捏死它们如捏面粉一样毫无罪过呢?这种无业果之见最为下劣。桓谦分明看到几千只大蚂蚁都是生灵,有自己的组织、活动和感知,却在邪见支配下,把它们全部毁灭。这样肆意杀生的结果,只是毁灭自己而已。所以面对任何一种生命下至蚁蚊,都应尊重,绝不能摧残,作为一名佛弟子要常怀珍爱生命的善心,要有“爱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的慈悲情怀。

左营有位杀猪多年的屠夫,每当他以尖刀刺入猪喉时,猪都会嚎嚎惨叫,痛苦难忍,鲜血喷溅四处,等血流干竭时,猪抬高头,深深叹气而死。屠夫见此情景,总觉得猪可怜,就想改行不再杀猪。但他改行后仍操杀业,运输鸡鸭到全省各地贩卖,有时自己宰杀后,去市场贩卖。

一天,他满载着鸡鸭,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然轮胎脱落滑出,虽然没有造成大祸,但是鸡笼被撞开,鸡鸭顿时乱飞乱跑,后面的人看到这种情形,都停下车来帮他捉。事后屠夫换好轮胎继续上路。

到市场卸货之后,他又马上赶回南部,车子驶到前一天发生事故地点,后胎再次脱落,车子倒翻,屠夫后脑倒撞,颈部被方向盘正中刺伤,血流满地,就像猪被刀刺喉时的情形一样,腿部也骨折,刺穿肌肉。旁人赶紧把他送到长庚医院急救,七天之中昏迷不醒。

最初几天,他总看到被杀的猪。一群群地跑来讨命,后来是鸡群、鸭群,形状有些是断头断脚,有些头和身体没有全断,只留一层皮连结着,甚至有开膛剖肚、肠胃拉出身外的,种种恐怖之相,都是索命而来。七天之中,他被过去的冤家债主折磨得奄奄一息。

第六天时,他感到自己要去爬一座刀山,后面跟着许多众生,高山上利刀森罗,从上而过,即便未粉身碎骨也是体无完肤,但又欲退无路,后面的众生纷纷指责说:“这些刀子都是你以前用来杀猪、杀鸡、杀鸭的,杀别人时不知道痛苦,现在让你尝尝用刀子杀自己的滋味。”就这样屠夫被逼上刀山,这时他仍躺在病床上,迷糊之中叫道:“我不要上刀山!我不要上刀山!”喊过后,全身冒冷汗。直到完全清醒后,他拔掉针头对家人说:“这七天,我都在地狱中度过。”

看了这则公案,就会发现,人如果没有因果正见的指引,走的只会是充满罪业的路,一直走到死都难以回头。屠夫如果能预见自己的奋斗结局是如此悲惨,必定不会长年马不停蹄地造这种恶业,即便乞讨过活也强过万倍,可是他如瞎子般不明因果,不杀猪转为贩卖鸡鸭,仍是杀生,日夜劳作只是把自己往刀山上送。这样源源不断的黑业与苦果究竟来自何处呢?来自不识业果的一念无明。如果对杀生的业果有所认识,这些杀生的行为、果报就能提前遮止。可以说,如果以业果正见摄持,一道道奔向恶趣之门就可以提前关闭,一道道通往善趣之门都会打开。思惟业果关系引生定解,这是救自己,设法使人产生定解,就是救别人,所以因果法门是救世大法。

壬二、堕胎杀生的因果公案

堕胎是杀生恶行,以事、意乐、加行、究竟衡量:事,是胎儿,并非无情法或低等生命,而是极为宝贵的具命有情。意乐之中:想,是于胎儿作胎儿想;烦恼,是贪、嗔、痴任何一种,譬如,未婚怀孕为了遮人眼目,或者不想抚养儿女,而自己堕胎,或者古代一夫多妻,妻子嫉妒小妾有孕,下药堕胎;等起,是乐堕胎欲。加行,是服药打胎或作人工流产手术。究竟,是胎儿断命根。因此堕胎就是杀人,堕胎者成为残忍杀害亲身骨肉的杀人犯。 Continue reading “因果的奥秘(第七讲)”

因果的奥秘(第六讲)

因果的奥秘(6/29)

益西彭措堪布 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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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讲一则令狗惨死而受报的公案:

事件发生在台湾,主人公叫芋仔。某年冬季早晨,因为天寒,芋仔很想吃狗肉,弟弟建议把邻居家一条叫大黄的狗宰掉。兄弟俩拿了一根绳子,把大黄引入圈套。大黄平时和他们玩得很熟,所以一点没有提防,很快就被套住了。在他们准备动手时,大黄露出乞求的表情,不停地摇尾、流泪,一直哀求给它一个生存的机会。但是,人在利欲熏心之时,比罗刹更残忍,面对大黄的哀求,他们铁了心似的无动于衷,最后大黄还是被它的人类朋友活活地敲死。

大黄死得很惨,它双眼狠狠地瞪着,目光里全是恨意,舌头也拉得很长,好像在说今天你杀我,将来我不会放过你的。可是芋仔兄弟毫不在乎,把大黄拖进厨房,先砍掉狗头,然后剥皮、切块,煮着吃了。兄弟俩整夜喝酒,感觉非常痛快。

以上是杀狗的大概情节。

看了这一段,我们体会到,当人欲膨胀时,就会盖住天理。如果缺乏对生命的关怀,人会变得凶残,没有恻隐之心,这时人和猛兽又相去几何呢?芋仔兄弟一念贪心起来,就随便残害一条生命,烦恼何等可畏!一旦涌起,人心会变得如同猛兽,可以杀人不眨眼。人之所以尊贵,是因为具有智慧和慈悲,可是当欲望抬头时,人造业比禽兽还厉害。

另一方面,要懂得心与心相感通的道理,凡是生命,你善待他,他也会善待你,你伤害他,他也会本能地报复。芋仔兄弟未杀大黄之前,人与狗是友善的关系,但当狗被夺去生命时,它的心中只有对人深深的仇恨。芋仔兄弟杀生已经究竟,以无欺的因果律,在劫难逃,哪怕逃到天边,业一成熟,当下即报,所以杀业是这样可怕。如果能以金钱贿赂,或者以逃亡等办法免除,那还有机会,可是这个报应是在自心上显现的,有何法术能逃离自心呢?我们的心是遍法界,众生心也是遍法界,其中没有可逃之处,所以除了忏悔净罪之外,无法可逃杀业的报应。

下面看芋仔杀狗的当世现报:

几年后的一天晚上,芋仔梦见大黄回来,它不再是摇尾乞怜现友善的相,而是目露寒光,凶狠狰狞。芋仔非常恐怖,想要逃跑,这时大黄纵身跃起,直接咬住他的脖子。芋仔吓醒过来,浑身直冒冷汗,衣被全被渗湿。这是报应的前相。接下来每天晚上他都梦见大黄报仇,每一次都是在恐怖之中惊醒。家人认为他中了邪,请来符仙、乩童等,用了很多办法,但是毫无效果。

时间久了,芋仔觉得这样把一家人都搞得不安宁,就想办法离家。后来他跑去高雄找到一份工作,平静了一段日子,他也认为已经摆脱了大黄的纠缠。这是他初时受报的情形。

由这一段,应当体会业报的法尔规律,一切业报实际是在心上反映,丝毫不会错谬。譬如,芋仔当时造的是杀狗恶业,梦中显现的全是对应的恐怖境界,如果只看果,不联系因,就无法理解这种现象,只会简单地归结为生理失去平衡,或者脑神经出错,这是毫无道理的。业是如此奇妙,在心上播下种子,成熟时自然就会现相,一切都是自现。

这一段也可以说明,未做不遇,已做无法逃离。芋仔和家人生活在同一个家中,但不同人是不同境界,家人不理解,认为青天白日怎会有这种事?芋仔梦中的恐惧景象,别人梦里尘许也没有,未做虽不可能遇,但是已做自然会有反映。所以业很可怕,它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只要因上一建立,就会不自在地刹那刹那相续成熟,直至报尽为止。业和果又是一一对应的,如果以杀大黄现出贪欲梦境,那是错乱。事实上,杀业显现的是被残害的梦境,与当时造业情景同类,芋仔梦中显的是大黄,样子凶狠,直接咬他的脖子,所以确实是“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一切果不是无因生,不是非因生,唯一是以同类因产生。

不仅如此,一年后,弟弟就死了。在芋仔离家之后,弟弟得了同样的毛病,夜晚也是常常吼叫做恶梦。后来严重到白天也在地上学狗爬,作狗叫。一天,弟弟学狗乱嗅了一阵之后,爬上柴房,突然柴堆上的锄头掉落正中他的脑袋,就这样死去。稀奇的是,这把锄头正是他们合力敲死大黄的凶器,报应真是丝毫不错!

兄弟俩合伙造罪,能否各自分担果报,使罪业减半?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一百人参与此事,一百人都会得到全分的果报,不会减轻一分。兄弟俩合作时,业很相似,因此果报也相似,只是弟弟报得更快。他的受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最初阶段,以杀业力,不到几年,先是梦境改变,梦中充满恶狗要咬他的相,到这时他的梦境能不能不改变呢?决定不可能,业力成熟时只有随业流转而已。他的报应仅此而已吗?由业增长广大之理,业将继续增长。等到势力增强,芋仔的弟弟不单是梦中见到,现世就以人身变成狗相,白天也作狗爬,学狗叫,学狗嗅,这是第二阶段。第三阶段,业再增长下去,死后会堕入地狱。业增上广大如此可怕,比毒药还厉害,所以恶业不能造,不是说可以试一试,或许侥幸逃过,心相续中恶业积累多了,不必等到后世,现世就失去做人资格,来世决定堕落。

再说芋仔在弟弟死时,曾回家一趟,目睹弟弟惨死的情形,他作恶心虚,在家呆不住,连夜赶回高雄。一路上稍有风吹草动,他就紧张,全身汗毛直立,心跳急速,甚至惊叫出声。这样一种心理失常,唯一是由杀业所致,除业之外并无其它作者。有人会想,天地间没有什么可怕的,为什么风吹草动,他就恐惧成这样?如果对业果没有认识,一般会认为这是无缘无故,极不正常,而从业果衡量,这一切唯是以杀业法尔变现的景象,他人未造是业当然体会不到。对芋仔来说,只要业未清净,就会一直显现恶趣之相。所以,不是外境有什么地狱,唯是众生心识颠倒,显现复活地狱等的境界。最可怕的是心颠倒,一旦被罪业障蔽,就会堕入这种悲惨的境地。

再说,芋仔一路快跑,感觉大黄的灵魂一直在追他,夜晚的境界中,场面非常恐怖,他见大黄直接跟到床前,两道犬牙露出寒光,射入他的心房,他吓得立即跪地求饶,可是对方不饶恕,直接咬他的脖子,刺入喉管。芋仔大呼救命,惊醒了同事,他们起来一看,发现没有什么事,只是芋仔梦惊而已,就又睡下去了。芋仔不敢睡,他只有再逃,但能逃往何方呢?虽然可以从高雄逃到台北,从台北再逃到其他地方,但他的杀业到何处能逃脱呢?过了一段时间,他进了一家工场,在两年里稍得摆脱,但是内心始终不安,一直恐惧大黄会再纠缠他,晚上连门都不敢出,上厕所都是心惊肉跳。人造了恶业,竟然变成如此惨相。

两年后的一晚,大黄又来了,这次它带来七八条凶狗,把芋仔团团围住,往芋仔身上扑去。芋仔腿都吓软了,只能等着大黄咬他的脖子。其他狗有的咬头,有的咬手,有的咬脚,乃至于咬身上的每一块肉,芋仔被咬得血肉模糊,痛苦难当。

从这里可以看出,残害生命,罪业严重。照这种情况下去,还能做人吗?人造恶,亏了心,缺了德,就难以做人了。芋仔被业力所牵,连安心坐在家里或者作个好梦的福德都没有。从现世来说,芋仔以杀业折了福德,无有一日不在恐惧之中,整天害怕被杀,哪有安乐可言?《感应篇》说:造恶之后,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

有些人持邪见,虽然害怕吃毒药会腐蚀五脏六腑,觉得毒不能吃,但对杀业却毫不在乎。其实杀业更可怕,一旦造下,它在身心上所起的作用不亚于癌细胞。它可以把幸福、安宁统统摧毁,最后连做人都成问题,恶业造多了,前途也随之毁了。所以,十善业道是作人的根子,一旦亏欠了,以后要弥补就很困难,除非励力忏悔、改过自新,否则凭什么消除恶业力呢?凭着有钱有势有关系就能行吗?根本没有用。恶业是自造,也只有自忏才能净除。杀业的后世果报更加可怕,依佛语可知:以杀生业会在三恶趣中辗转转生,时间长达一个中劫,相当于人寿两百亿年。脱离恶趣后,还要偿还五百次生命,并且将感受多病、短命的灾难,短短时间当中杀一条生命须要偿还的果报,竟然如此惨痛而漫长!我们不能认为恶业是静止不动的,恶业就像是高速旋转的轮子,那种增长广大的相令人恐惧! Continue reading “因果的奥秘(第六讲)”

因果的奥秘(第五讲)

因果的奥秘(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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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分别思惟分二: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  二、抉择业果

第二,分别思惟分二: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二、抉择业果。

丙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分三:一、经论中宣说十业道  二、强调十业道取舍之重要  三、应当断除狡诈

丁一、经论中宣说十业道

今初。如是了知苦乐因果各各决定及业增大,未作不会,作已无失。彼当先于何等业果所有道理发起定解而取舍耶?

先提一问:上面思惟总的业果时,已了知苦乐因果各各决定、业增长广大、未作业不会遇、已作业不失坏等四条道理,但是业果的种类无量无边,首先应当对于哪些业果的道理发起定解而做取舍呢?

回答:

总能转趣妙行恶行三门决定,三门一切善不善行,虽十业道不能尽摄,然诸粗显善不善法,罪恶根本诸极大者,世尊摄其扼要而说十黑业道,若断此等,则诸极大义利扼要亦摄为十,见此故说十白业道。

总的能够转趣善行和恶行,唯一是以身口意三门来决定。(不是在身口意之外,另有一种趣入善恶业的门。)三门一切的善不善行,虽然以十业道不能完全含摄,但是针对粗大明显的善不善法、作为罪恶根本的极大方面,在《正法念住经》等经典中,世尊以摄集扼要的方式宣说了十种黑业道。如果远离这十种黑业道,也就统摄了诸极大义利的扼要,因为见到能摄极大义利扼要,所以佛说十种白业道。

下面引教证:

《俱舍论》云:“摄其中粗显,善不善如应,说为十业道。”

《俱舍论》中说:“对于善不善行之中粗大明显的方面作归摄,如其所应,在经典中宣说为十业道。”

譬如:五无间罪中,杀父母、杀阿罗汉属于杀生,以恶心出佛身血属于嗔恚,破和合僧属于妄语。此外,污比丘尼属于邪淫,杀见道菩萨、杀有学僧伽属于杀生,夺僧伽资具属于不与取。

十黑业未包括的是:吸烟、饮酒、吸毒等,根本烦恼中的慢、疑等,随烦恼中的嫉妒、谄诳等,还有佛制罪等。十白业未包括的,是断除这些黑业的白业。

《分辨阿笈摩》亦云:“应护诸言善护意,身不应作诸不善,如是善净三业道,当得大仙所说道。”

《分辨阿笈摩》中也说:“应当防护好自己的语言,防护好自己的心,身体不应作不善业,依靠这样善能清净身语意业的道,将会获得佛陀所说的菩提道。”防护好自己的三门,使身语意不夹杂罪染而清净,便能成就菩提道。因此,佛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丁二、强调十业道取舍之重要

由善了知十黑业道及诸果已,于其等起亦当防护,使其三门全无彼杂。习近十种善业道者,即是成办一切三乘及其士夫二种义利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故佛由其众多门中数数称赞。

通过善巧了知十黑业道及其对应的各种果报之后,对它的等起也应当防护,使自己的身口意毫无黑业混杂。依止这样的十善业道,是成办一切三乘以及士夫自他两种义利的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所以佛多方面数数称赞。

什么是十善业道呢?仅仅不趣入十种不善业,只是成为无记性,不能称为十善业。善加了知十恶业的过患之后,发起远离十不善业的心,才属于十善业。

《海龙王请问经》云:“诸善法者,是诸人天众生圆满根本依处,声闻独觉菩提根本依处,无上正等菩提根本依处,何等名为根本依处?谓十善业。” Continue reading “因果的奥秘(第五讲)”

因果的奥秘(第四讲)

因果的奥秘(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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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未造业不会遇

所未造业不会遇者,谓若未集能感苦乐正因之业,则定不受业苦乐果。诸能受用大师所集,无数资粮所有妙果,虽不必集彼一切因,然亦定须集其一分。

未造的业不会遇,即:如果自己没有造集能感苦乐正因的业,就决定不会感受此业的苦乐果报。有一种特例——对佛陀积集无数资粮的妙果,是否不需要因就能受用呢?也不是。虽然不必积聚一切因,但在自己方面决定需要积聚因缘的一分。

例如:西方极乐世界,是阿弥陀佛历劫行道圆满资粮所现前的妙果。我们虽然不必如阿弥陀佛因地时那样一分分来创立,但在自己方面,至少也要具足往生净土的信愿行。自己不去修集净土正因,净土也不可能凭空在心识前显现。

有人问:你说“未造业决定不会遇”,可是我们并没有在三大阿僧祇劫中修集资粮,但却遇上以三大阿僧祗劫积资所产生的圣法,这不是未造业而会遇吗?

回答:能遇圣法的因缘,并非三大阿僧祇劫圆满资粮,而只是能遇圣法的福德成熟。福德不成熟,决定不会值遇佛陀以资粮圆满所显现的圣法,所以仍然是未作不会遇。譬如:受用米饭,虽然自己不必播种、耕耘等,但仍然需要有钱,无钱也不能买米做饭。

从“未作不遇”这条规律可以知道,人必须自立,不自立而完全依赖他人,就不可能成办任何一件事。一切是自造业自得果,自己不上供下施,谁能把福报给你呢?自己不断除伤害有情,谁能把长寿给你呢?自己不破除邪见,谁能把正见给你呢?试想:哪一尊佛不是自己积聚成佛因缘而成佛?哪一位菩萨、阿罗汉、祖师,不是因地修集福慧资粮而成就?能否找出一个不劳而获的反例呢?所以,应当自求多福、自求远祸,自求作菩萨、作佛,这是要靠自己立志来努力的,只有在自相续之中种下善因,才可能现前相应的善报。“不做而能获得”是无因生的断见,永远不可能成立。

下面以《感应篇注证》中的公案来证明“未造恶不遇祸之理”:

明朝嘉靖初年,仪真县有一位金某,在镇上开典铺。当时出现盗贼,镇上富人的财产都被洗劫一空,只有金某的当铺无事。官府怀疑他和盗贼相通。等到盗贼被捕后,讯问他们为什么不抢金家,盗贼说几次去抢,都见他家房屋上有无数金甲神,所以不敢侵犯。官员仍然不信,又叫来邻居询问,他们都说:“确实是事出有因。金某平时行善积德,其它典铺出轻入重,只有他是出入公平。而且,他沽物宽、期限远,访知亲戚邻居年老贫穷之人,他都破例免去利息。又在冬天免去冬衣的息,在夏天免去夏衣的息,每年都是如此。上天保佑好人,所以吉神会保佑。”县令听了十分赞赏。所以,自己未做那种恶业,就不可能有那种果报临头。

就善来说,自己不勤奋修集福慧资粮,会不会忽然获得一个菩萨果位,忽然现前无伪的菩提心、出离心,或者某天撞上一个空性正见,因果正见呢?决定不可能。所以不必打妄想,一切都要实做,说食数宝或整天狂想是毫无实义的。

丁四、已造业不失坏分三:一、略说  二、引教证说明  三、以公案说明

戊一、略说

已造之业不失坏者,谓诸已作善不善业,定能出生爱非爱果。

已造的业不失坏,即:已造的善不善业,在无违品的前提下,当因缘会遇时,决定会出生可爱果和非可爱果。就象田中已经播下种子,如果没有违缘,当因缘聚合时,决定以何种种子就会产生何种果报,丝毫不会空耗。试想:在无心的大地上播下种子,都会无任何差错、空耗地一一回报,何况是在自相续中播下善恶业种,怎么可能失坏呢?如果造善业没有回报,这个世界就没有天理了,一切都成了虚无,人生又有何意义呢?

上面所说,具有违品的情况是:已造的善业遇到邪见、嗔恚等,已造的恶业以四力忏悔对治等。具体内容将在下文讲解。 Continue reading “因果的奥秘(第四讲)”

因果的奥秘(第三讲)

因果的奥秘(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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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以胜解信成就殊胜之理 

此处,宗喀巴大师引用《海龙王请问经》的教证。我们首先解释论文,再看根本意义是什么。

复次,尸罗、轨则、净命、正见四中,后未亏损,前三未能圆满清净,少亏损者,说生龙中。

在尸罗、轨则、净命、正见这四者之中,后者正见尚未亏损、前三者未能圆满清净而稍有亏损的人,经中说将会转生龙中。

“尸罗”:未被杀盗淫妄等自性罪染污的戒律。

“轨则”:对行走等威仪路、穿着法衣等所作事以及读诵等善品加行处,成就轨则,对此等应当如是行,就依此而行。由于这样行持,随顺世间而不被世间讥毁,随顺毗奈耶而不被善士呵责。

“净命”:未被五种邪命染污的正命。

“正见”:相信轮涅因果等的正见,而非持无轮回、无涅槃、无因果的无因生或非因生等邪见。

《海龙王请问经》云:“世尊!我于劫初,住大海内,时有拘留孙如来出现世间,尔时大海之中,诸龙、龙子、龙女悉皆减少,我亦减少眷属。世尊现大海中,诸龙、龙子、龙女,悉皆如是无有限量,不能得知数量边际。世尊!有何因缘而乃如此?”

经中,海龙王向世尊提问说:“劫初时,我也曾经住在大海之中,那时拘留孙如来出现在世间,大海中诸龙、龙子、龙女的数量都在减少,我也减少了许多眷属。但是现在情况不同,大海中的诸龙、龙子、龙女,都是数目无量,多得测不到边际。世尊,为什么劫初和现在有这样大的反差呢?”

以下世尊解释这种情况的缘由。

“世尊告曰:‘龙王!若于善说法毗奈耶而出家已,未能清净圆满尸罗,亏损轨则,亏损净命,亏损尸罗,未能圆满,然见正直,此等不生有情地狱,死没已后,当生龙中。’”

“世尊说:‘龙王,假如有人在佛的教法中出家,而不能清净圆满尸罗,对于轨则、净命、尸罗有所亏损,不能圆满,但是见很正直,没有亏损,这些出家人将来就不会转生有情地狱,而是死后生于龙族。’”

下面是讲古佛教法之中,堕为龙身的在家出家四众弟子的数量,以及从龙趣死后将会转生人天,毕竟获得涅槃。

此复说于拘留孙大师教法之中,在家出家有九十八俱胝;金仙大师教法之中,有六十四俱胝;迦叶大师教法之中,有八十俱胝;吾等大师教法之中,有九十九俱胝。由其亏损轨则、净命、尸罗增上,于龙趣中已生当生。吾等大师般涅槃后,诸行恶行毁犯尸罗四众弟子亦生龙中。然亦宣说彼等加行虽不清净,由于圣教尚未退失深忍意乐增上力故,从龙死殁当生人天。除诸趣入于大乘者,一切悉当于此贤劫诸佛教中,而般涅槃。

这段大义有二:一、由于亏损轨则、净命、尸罗而堕落为龙;二、由于正见未失坏,故能重新转生人天,并且毕竟以此而般涅槃。

有人想:这些四众弟子行为不清净、毁犯戒律,应当堕入地狱,为什么还能受生龙中,并且从龙趣死后获得人天之身呢?

回答:尸罗、轨则、净命、正见四者之中,以正见最为根本。这些四众弟子之所以不堕地狱而转生为龙,并且能够重得善趣、趣入涅槃,原因就是对圣教的胜解信没有退失。虽然行为上有许多染污,但因为他们没有退失对圣教的胜解信,心里不会想:业因果都是邪说,我不再信佛教,我不再皈依佛教。所以能够不堕地狱而转生龙中。作为凡夫,行持要像圣者那样清净无暇,的确很困难,但只要对圣教,特别是对业果决定之相,心无怀疑,以这种胜解信之力,便能不转生地狱,而且从龙中死后,一定会转生人天。除了某些趣入大乘的有情另当别论之外,这些人将来都会在贤劫诸佛的教法之中获得涅槃。

由此可以体会见的重要:见如果不坏,一定会获得人天身,而且毕竟能获得涅槃,所以这个正见如同命根。人最怕的,就是丧失正见。比如:一个人虽然在外相上做得很好,但他心中却认为圣教是邪说、无有因果,这就很可怕。虽然以世间标准来看,他是政坛领袖、文艺天才或成功人士,但如果心中不信业果,以此邪见力,乃至邪见未消除之间,他是不可能趣入善趣的,更不能趋入涅槃。这样正反一对比,我们就能明白:一切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心中对圣教的正见。

我们的行为之所以出现那么多错乱、染污,一日之中不知不觉造集那么多黑业,根子就是无明,也就是对业果不认识、很糊涂。一切行为的根源是自心,如果自心对业果正见不能决定,身口意的行为便很难从根本上扭转;相反,若能再再思惟业果,对业果的认识能日渐清晰、决定,随之而来的,必定是行为的好转。

戊四、由知业与身心关系密切后,当励力断恶行善

是故微细黑白诸业,如影随形,皆能发生广大苦乐。当生坚固决定解已,虽微善业,应励力修,微少恶罪,应励力断。

我们可以做一次民意调查,选项只有两项:第一是物质享受、地位、荣誉、爱情等,与人生关系最为密切。因为能否获得这些,会极大地影响自身的安乐与痛苦。第二是黑白二业与人生关系最为密切。因微细黑白二业将会造成极为广大的苦乐。如果人们普遍选择第一项,那就可以断定人们的行为取向,一定是对这些法非常用心、努力地追求,而对业的取舍漠不关心。对现代人来说,由于缺少对业果的深刻思惟,导致人们内心和行为,大多是按第一种方式转动。由此也可以看到见解与行为的密切关系,所以论中教导我们:对微细业能生广大苦乐的道理,先要不断思惟,待生起坚固定解之后,再转入励力修善断恶当中。方法是先转变见解,再转变行为,对此应有悟性。

实际上,黑白业不是与我们无关,而是关系密切,从未分离过,就像身体无论到何处,影子就跟随到何处,同样,我们的心在哪里,业就在那里。而且,业不是一成不变的,从造业的第一刻开始,它便在相续中如滚雪球一般地辗转增长。等到业成熟而爆发时,已是无可遮止,会显现极为广大的苦乐。 Continue reading “因果的奥秘(第三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