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摩血脉论》释义(八)
前佛后佛,只言见性。
“见性”,即证悟空性,或证悟心的本性,证悟本来面目。这句话的意思是,不论过去的佛、现在的佛还是未来的佛,都会根据不同的众生宣讲不同的法,但有一个法他们一定会反反复复地宣讲,那就是般若空性。
这是因为,虽然引导众生需要各种法门,但最终的解脱只有一条路——证悟。动物也好,天人也罢,无论何种根机的众生,其轮回的根本原因都是一样的,就是无明、我执。因此,想要解脱就需要铲除无明,要铲除无明则必须证悟空性,这是通往解脱的唯一的必经之路。
诸行无常,若不见性,妄言“我得阿耨菩提”,此是大罪人。
这里突然冒出一句“诸行无常”,可以理解为一切都是无常的,证悟的机会十分难得,一定要争取及早证悟。
“若不见性,妄言‘我得阿耨菩提’,此是大罪人”。“阿耨”,即阿罗汉或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意即圣者;“菩提”,指觉悟。如果明知自己没有证悟,却说“我开悟了”“我证悟了圣者的境界”“我证悟了心的本性”,则属于严重的欺骗,这个人就是大罪人。
这种妄语比平时生活中的妄语要严重得多。一个人妄言自己已经证悟,往往暗藏着其他目的,如果有人因此跟着他学佛,必然走偏方向,找不到正确的解脱之路。
因此,不能跟人说“我开悟了”或类似的话,不能透露自己的境界。对此,达摩祖师的其他论典以及《坛经》等禅宗典籍中都曾提过,大圆满、大手印等密法也有同样的要求。即便真有一点境界,如果到处宣扬的话,修行就会停滞不前;若没有证悟却说自己已经开悟,就是大罪人。所以,说自己证悟只有两个结果,要么是境界停滞不前,要么是成为大罪人。因此,千万不要宣扬自己的境界,不能直接讲,也不能间接传达、透露这种信息。
十大弟子,阿难多闻中得第一,于佛无识,只学多闻。
“十大弟子,阿难多闻中得第一”,佛陀有十大著名弟子,他们各有所长,其中阿难是多闻第一。阿难作为侍者一直跟随在佛陀左右,佛陀讲授的法,他基本都听过;而其他大弟子并非始终跟在佛身边,有些内容就没有听过。
阿难虽然被称为多闻第一,可直到佛陀圆寂时,仍然未能证悟(指小乘佛教的证悟,也就是证悟人无我)。佛陀圆寂后第二年的夏天,所有大弟子聚集一处,准备将每个人听到的佛法汇集起来形成文字,要求参与者必须是阿罗汉。阿难因为没有资格参加,迦叶大比丘想了一个办法,故意找了八大罪名批评阿难,以此来激励他。阿难随侍佛陀数十年,如今佛陀圆寂了,自己竟遭无端指责,倍感伤心。他痛定思痛,奋发修行,很快证悟了阿罗汉果位,顺利参加了佛经集结大会。
此外,小乘根本说一切有部的《律经》中记载了一个公案。佛陀时代,有一个出家很久的比丘叫邬陀夷,一直没有开悟,而且贪财好色,常常招惹各种麻烦。有一次他又惹了大麻烦,被人告到国王的法庭。国王和王后都是佛教徒,觉得非常难堪,对这个比丘失望之极。后来王后把他叫到身边,教训道:“跟你一起出家的人全都证得了阿罗汉,你却天天在佛陀身边惹麻烦!”这个比丘深感自责,羞愧难当,下决心好好修行,很快证得了阿罗汉。
从这些公案可以看出,对修行人来说,痛苦不一定是坏事;若能将痛苦转为道用,痛苦其实是好事。
“于佛无识,只学多闻”。“佛”,指法身佛,即自己心的本性。阿难只学多闻,却没有证悟。他跟随释迦牟尼佛多年,非常了解佛陀,可是他只认识外在的佛——化身佛,不认识自己心中的佛——法身佛。
二乘外道皆无识佛,识数修证,堕在因果中。是众生业报,不免生死,远背佛意,即是谤佛众生,杀却无罪过。
“二乘外道皆无识佛”。“二乘”,一般多指大乘和小乘,但这里指的是小乘佛教的声闻、缘觉,或可理解为所有小乘佛教徒和心外觅佛的大乘佛教徒。从达摩祖师及一部分佛经的角度,心外觅佛之人不认识自己心中的法身佛,故而称之为外道。
“识数修证”。“数”,指频繁、反复。外道只懂得反反复复地修证,意思是只知道念很多经、修很多法,却不知道自己心的本性本来就是佛。
反复修行当然是对的,然而他们的观念有问题。他们认为:心的本性不是佛,佛是外来的,自己通过修行才能变成佛;众生现在也不是佛;众生的烦恼不是菩提。从第三转法轮,即大圆满、大手印等密法或禅宗的见解来看,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堕在因果中”,他们的观点没有超越因果的范畴。现在修行是因,未来成佛是果,这种见解仍然停留在善恶因果的层面上。因果是什么?是有为法,是无常的。因此,他们的见解并没有超越无常、世俗,仍属于有为法的范畴。这样的见解是不对的。
“是众生业报”。有因果,当然有业报。业报有善恶之分,现在努力修行,将来成佛,这属于善的业报。
“不免生死”,不能避免生死轮回。
这里我们要注意一个细节,是什么呢?前面讲了,“二乘外道”中包括小乘佛教。这里说“二乘外道”不免生死,是否意味着小乘佛教不能脱离轮回?如果是这样,那么小乘能否证悟阿罗汉的果位?若说不能,这是一种诽谤。小乘佛教的修行人虽然不能成佛,但肯定能证悟阿罗汉。阿罗汉是否超越了生死轮回?若说没有,那就不叫阿罗汉了;若说是的,可达摩祖师明明说“不免生死”。这个问题又该如何理解?
据佛经记载,生死分为两种。一种是粗大的生死,即六道众生所经历的生死,是由造业导致的轮回;另一种是细微的生死,指阿罗汉以及菩萨一地至十地这个阶段中的生死。
十二缘起也有两种。一个人由于无明造业,从这一世投生到下一世,而后衰老、死亡,这个完整的循环过程包含了十二个环节,每个环节是一个缘起支。这是平时讲的有无明和烦恼的十二缘起,也是所有众生反复经历的十二缘起。
但是到了菩萨一地,这种生死就消失了。一地到成佛之间,另有一个十二缘起。这个十二缘起的动力不是无明,而是慈悲心。虽然其中仍然残留着一些无明,但是其力量已经微乎其微,不会让菩萨造业,所以菩萨不会因业力而轮回。然而,菩萨毕竟还未成佛,因此还存在一种细微的生死,等到十一地,也就是成佛的时候,这种生死才会彻底结束。
文中的“不免生死”,指的正是这种生死。阿罗汉虽然断掉了粗大的十二缘起,但仍然存在着细微的生死。
“远背佛意”,违背了佛陀的意思,这里指的是佛陀第三转法轮所讲的思想、意趣。佛在第三转法轮中讲:众生是佛,烦恼即菩提。这是最终极的佛意。
“二乘外道”不懂得这个见解,他们认为成佛是有因有果的,现在努力修行,未来才会变成佛。这违背了“不修也是佛”“现在就是佛”的观点。“现在就是佛”是什么意思?本质上众生现在就是佛,但若不证悟,本质上是佛也没有用。为什么?就像本质上噩梦并不存在,但因为种种原因,人依然会做梦。同理,本质而言我们是佛,没有轮回和痛苦,但由于无明而产生了痛苦等虚幻的感觉,我们把这些错觉当作真实存在,于是形成了眼前这个逼真的世界。
“即是谤佛众生”,二乘外道是谤佛的众生。怎么诽谤了佛呢?如果认为通过修行最终会成佛——修行是因,成佛是果,这样一来,佛就成了因果范畴内的产物,等于说佛是无常的。这就是在谤佛。佛不是因果的产物,也不是无常的。
“杀却无罪过”,这句话不能理解为,杀掉这种人没有罪过。这样解释就完全错了!这里“杀”的对象是“二乘外道”,即阿罗汉、缘觉,以及大乘佛教的一部分人。杀掉这些人,岂能没有罪过?
那是什么意思呢?达摩祖师一再强调,众生本来即是佛。因此,将佛理解为无常的,理解为因果,就是一种谤佛,属于极其严重的错误。其严重程度达到了何种地步呢?就算有人来杀掉这个人都没有罪过,他理应得到这样的惩罚。达摩祖师这样表达,其实是为了强调这一错误的严重性,并不是杀了这个人真的没有罪过。
经云:“阐提人不生信心,杀却无罪过。”
接着,达摩祖师引用佛经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
“阐提人不生信心”,阐提人对因果不会生起信心。
什么是“阐提人”?就是断根人,即暂时不接受因果、没有善恶因果观念之人。有些人极度自私自利,不懂得为别人着想,永远只考虑自己;为了自己的幸福,不惜践踏别人的感受,无恶不作,这样的人就是阐提人。
“杀却无罪过”,同前面一样,这句话也是在强调严重程度,而不能理解为杀了阐提人没有罪过。不相信因果和轮回的人,为了自己的感受,为了自己的目的,任意杀盗淫妄甚至发动战争,致使成千上万的人因此丧命。这种人的罪过非常之严重,甚至杀了他也没有罪过。
此外,还有一种理解方式,下面通过佛经中记载的一则公案来说明。在古印度,很多商人会乘船前往现在的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一带取宝,那里有十分珍贵的珠宝。以前的航海技术不像今天这么先进,没有定位、导航等设备,船也是木质结构的,全靠风力航行,取宝的成功几率非常低。可是一旦成功就会发大财,从此全家人一辈子衣食无忧,于是吸引了很多人前去冒险。
一次,有500位商人乘坐一条大船出海取宝。在取宝成功后的归途中,有一个恶人对着满船珠宝垂涎三尺,打算据为己有,为此他计划投毒,杀掉其余的所有人。这时,他的想法被一个商人知道了。这个商人思来想去,最后决定:我要把那个恶人杀掉,以挽救其他人的性命,让他们回去与家人团聚;此外,那个恶人若真杀了人,一定会惨堕地狱,我杀了他之后,堕地狱的就是我,为了拯救所有人,我宁愿自己去堕地狱。这样思维之后,他毅然决然地杀掉了那个恶人。
表面上看,杀人当然有罪过,但这次却是度化众生的行为。首先,这个商人没有任何私心,纯粹是为了挽救他人;其次,他具有奉献精神,明明知道自己会堕地狱,仍然愿意承担这个后果。因此,虽然他杀了人,却不仅没有罪过,反而圆满了极大的福德资粮。
历史上出现过不少做事疯狂、不计后果的阐提人,特别是那些掌握权力的阐提人更是危害巨大。他们为了自己的权势或财富,不惜挑起战争,滥杀无辜。一战、二战等惨烈的历史,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假如一个人知道某个恶人将发动战争,成千上万的人会因此失去生命,为了拯救无数人的性命,他杀掉了那个不信因果的恶人,会不会有罪过?不会的。这里要提醒一点,倘若其中掺杂了一点点私心,打着惩治恶人的旗号,实则是为了实现个人私利,那么无论杀什么样的人,毫无疑问都是有罪过的。
对于“阐提人不生信心,杀却无罪过”,以上两种理解方式都可以,不过第一种解释更为贴切,即不信因果之人,其罪业的严重程度,到了别人杀了他也没有罪过的这种地步。
佛经有了义和不了义的说法,可以直接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的是了义法,不能直接理解的则是不了义法。佛之所以这样区分,就是考虑到当时听众的根机,向其传授与之相应的法。对于不了义的佛经,我们不能完全按照字面理解,而应透过文字,去了解其真正要表达的思想。
若有信心,此人是佛位人。若不见性,即不用取次谤他良善,自赚无益。
“若有信心,此人是佛位人。”若对“心的本性是佛”“众生是佛”的见解有信心,尽管目前还不是佛,但是已经处在佛位了——意思是很快就会成佛。密法中有很多这类记载。
“若不见性,即不用取次谤他良善”。“不用”,即不要;“取次”,指任意、随便。倘若自己没有证悟,就不要随便诽谤善良的人,因为这时候还没有资格去讲别人的境界。
“自赚无益”,自欺欺人的做法是毫无益处的。
这里的意思是,尚未证悟时,根本不清楚何为境界高、何为境界低,所以不要去说谁境界高、谁境界低,谁对、谁错之类的话;证悟以后,才有资格评说别人的境界。